對農村形勢估量的變化和加快農業合作化的指導方針【2】
1955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舉行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7月31日,毛澤東在會上作《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報告對我國農業合作化的歷史,指導合作化運動的基本方針,包括自愿互利的方針,全面規劃、加強領導、有準備分步驟發展的方針,以增產為標準的方針等,作了正確的總結和系統的闡述,并提出在我國的條件下必須先有農業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機器的重要觀點。
報告集中論述了加快農業合作化的緊迫性,強調國家工業化對商品糧和工業原料年年增長的需要,同農業主要農作物一般產量很低之間存在著尖銳矛盾,如果不基本解決農業合作化問題,就不能解決這個矛盾,就會使工業化遇到絕大的困難,就不可能完成工業化。為此,報告著重批評了農業合作化中的“右傾保守思想”,批評某些同志像“小腳女人”走路,有數不清的清規和戒律;批評中央農村工作部對浙江采取“堅決收縮”的方針,是“犯了右的錯誤”。報告強調在全國農村中,新的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高潮即將到來,“我們應當積極地熱情地有計劃地去領導這個運動,而不是用各種辦法去拉它向后退”。
根據幾年來的實踐經驗,增加我國農業產量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開墾荒地、興修水利等等,但是大規模的開荒、大量增加灌溉面積,在當時還不可能。就初期工業化建設的需要與可能來說,增加農業產量的主要辦法,就是實現農業生產的合作化。只要把分散的小農經營組成幾十戶或者更多戶的聯合經營,由組織起來的農民用集體的力量來搞水利、積肥、改良工具和種子、改進耕作技術等等,就能使個體農民難于單獨進行的多種增產措施得以實現。正如陳云所說,在我國農業現有的條件下,“這是一種投資最少、收效最大、收效最快的農業增產辦法”。在發展工業的同時用農業合作化的方法來增加農業的產量,這在毛澤東和其他中央領導人的認識上是一致的。
從當時的經濟形勢來看,1954年夏秋我國有幾大地區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農業受災嚴重,總產值僅比上年增長3.4%,遠未完成當年的計劃指標。我國工業產品中用農產品作原料的,占工業總產值的50%以上,農業受災直接影響到工業經濟的增長。由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不足,國家不得不靠統購統銷政策來調節農產品供求緊張的關系。1955年工業總產值僅比上年增長5.6%,是“一五”期間工業增長速度最低的一年。這突出反映了農業滯后對工業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瓶頸制約。因此,毛澤東把解決農業落后于工業這個突出矛盾,放到很高的戰略地位來看待,認為無論是為滿足工業化對商品糧和工業原料的需求,擴展工業化所需的國內銷售市場,還是通過商品交換主要從農業方面積累工業化和農業技術改造的資金,都必須盡快地實現農業合作化。這是他下決心加快農業合作化速度的一個重要因素。
從一定意義上說,適時地加快農業合作化的速度,是當時迅速推進國家工業化的內在要求。但用在黨內批判“右傾思想”的方法來加速農業合作化,則不能不出現指導方針上的偏差。1955年7月,
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把農業合作化步驟上的不同意見當作“右的錯誤”來批判,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黨內的急躁冒進情緒。會議結束后,各地相繼舉行省委擴大會議或地、市委書記會議,傳達學習毛澤東的報告,批判“小腳女人走路”,批判“右傾保守”思想,重新修改本地區合作社發展規劃,多數省委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表示,要提前實現或大大超額完成發展合作社的計劃。為了實現高指標,各省、市、自治區緊急行動起來,迅速從各方面抽調大批干部分別下到農村,充實辦社的領導力量,檢查敦促合作社的大發展。在“全黨辦社”、批判“右傾思想”的形勢下,農業合作化運動迅猛發展。據統計,從6月到10月,全國新建合作社64萬個,使合作社總數接近130萬個,僅四個月就基本實現了“翻一番”。
8月下旬,中共中央將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報告的修正本印發給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并逐級印發給各級黨組織,直至每一個農村黨支部。10月17日,經修改的《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在《人民日報》上公開發表。這對在全國迅速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起了直接推動作用。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