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黨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單列一部分,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了新時代新征程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目標任務、重點舉措,為我們做好工作進一步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積極應對各類風險挑戰,服務保障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內在要求,是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有效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舉措,也是主動適應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完善全球安全治理的客觀需要。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扎實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有效防范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安全保障。
一、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國家安全篇,系統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怎樣的國家安全、怎樣維護國家安全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了系統全面、邏輯嚴密、內涵豐富、內在統一的科學理論體系,是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強大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必須深入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一)準確把握核心要義。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要義,集中體現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十個堅持”,即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建設。這“十個堅持”是我們黨對國家安全工作規律性認識的深化、拓展、升華,深刻回答了新時代新征程如何既解決好大國發展進程中面臨的共性安全問題、又處理好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階段面臨的特殊安全問題這個重大時代課題,既有政治性、理論性,又有歷史性、實踐性。這其中,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是“根”和“魂”。要始終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貫徹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負責制,完善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不折不扣把黨中央關于國家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準確把握大安全理念。當前,我國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在此背景下,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的是大安全理念,主張國家安全是全面、系統的安全,是共同、整體的安全,涵蓋政治、軍事、國土、經濟、金融、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糧食、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人工智能、數據等諸多領域,突破了傳統的國家安全觀,并且還將隨著時代和實踐的發展不斷豐富。要始終堅持總體為要,注重從整體視角認識國家安全問題的多樣性、關聯性和動態性,構建集各領域安全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筑牢各領域安全底線。
(三)準確把握原則方法。針對全球化、網絡化時代背景下安全問題的內外聯動性、跨域傳導性、突變放大性等特點,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科學統籌作為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則和基本方法。在黨和國家事業層面,強調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注重國家安全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的協同性,做到一起謀劃、一起部署,把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全局各方面各環節。在國家安全本身層面,強調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國家安全各方面工作統籌開展、協調同步,有效防范各類風險傳導、疊加。
二、全力抓好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點舉措
《決定》明確要求,聚焦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手段,有效構建新安全格局。我們要對照《決定》部署的各項重點任務,逐一研究細化,抓好推進落實。
(一)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國家安全體系是國家安全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要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根據國家安全形勢新特點新變化,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健全重大風險跨部門實時監測、分級預警、快速核查、提示通報等機制,健全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危機管控機制、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形成體系性合力和戰斗力。要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積極推進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數據安全等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加強對國家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的檢查監督工作,提升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強國家安全戰略謀劃和頂層設計,優化國家安全戰略指導方針、目標、中長期規劃,統籌用好各種戰略資源和戰略手段;堅持因時而動、因勢而變,完善國家安全政策體系和重點領域政策舉措。要完善國家安全力量布局,構建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要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聚焦重大需求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全面增強科技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能力,更好發揮科技創新對國家安全的支撐保障作用。
(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公共安全一頭連著千家萬戶,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是社會安定有序的風向標。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要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應急指揮機制,增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等各方面支撐保障,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有效預防、減輕、消除危害。要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加強制度化常態化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全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壓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強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依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要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織牢國家生物安全防護網。要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完善網絡空間治理法律法規,健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數據安全保護等制度,防范抵御網絡攻擊,筑牢網絡安全“防火墻”。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加快人工智能立法進程,完善科技倫理監管規則,加強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對有關風險的動態分析、評估預警、技術攻堅,確保人工智能始終朝著不斷增進人民福祉的方向發展。
(三)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社會治理體系科學合理,國家安全工作才能事半功倍。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形成問題聯治、風險聯控、平安聯創的局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要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服務體系建設,更好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為國家安全工作贏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要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聚焦“權責明、底數清、依法辦、秩序好、群眾滿意”目標,充分發揮《信訪工作條例》的規范、保障和引領作用,推進預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辦理法治化、監督追責法治化、維護秩序法治化,確保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依法推進。要準確把握把重大風險防控化解在市域的要求,充分整合資源力量,完善市域社會治理的組織架構和組織方式,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要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推進“12345”、“110”等平臺對接;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實現辦事方式多元化、辦事流程最優化、辦事材料最簡化、辦事成本最小化。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親善友愛的社會心態。要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要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活力,更好發揮獨特優勢和作用。要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加強規范管理、擴大有序參與,促進社會組織提升服務質效和社會公信力。要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要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加強重點區域、部位巡防巡控,提升社會治安掌控力;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等工作機制,依法嚴懲涉黑涉惡、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涉槍涉爆、侵害婦女兒童權益和黃賭毒、盜搶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隨著我國公民、企業走出去越來越多,涉外安全在國家安全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外交思想,積極踐行全球安全倡議,高站位、高標準謀劃推進涉外國家安全工作,努力創造于我有利的國際環境,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要建立健全周邊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推進同周邊國家安全合作。要強化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建立涉外項目法律風險評估制度,引導中資企業境外依法合規經營,增強海外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深化安全領域國際執法合作,擴大執法安全合作“朋友圈”,有力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權益。要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加強涉外安全領域立法,充實法律“工具箱”。要健全維護海洋權益機制,完善跨軍地、跨部門工作模式,有效防范化解涉海重大安全風險。要完善參與全球安全治理機制,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尊重各國主權、領土完整,重視各國合理安全關切,積極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雙多邊機制,發揮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合作、“中國+中亞五國”和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論壇(連云港)等機制平臺作用,推動構建均衡、有效、可持續的安全架構,共同應對地區爭端和全球性安全問題,實現普遍安全、共同安全。
三、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基本要求
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必須明確工作要求,科學組織、嚴密推進。
(一)增強系統思維。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運用系統思維來觀察安全形勢、分析安全問題、謀劃安全對策,善于觀大勢、謀大事,既見樹木、更見森林,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強化協同高效、狠抓制度貫通,打破部門和地方壁壘,推動各領域各方面國家安全工作銜接協調、一體推進。
(二)夯實基層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隨著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逐步走向深入,一些基礎性、深層次的問題愈發凸顯。要準確把握當前面臨的形勢任務特點,扎扎實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加強基層力量、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針對性完善機制、創新方法、豐富手段,下大氣力補短板、強弱項、固底板,夯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根基。
(三)加強宣傳教育。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正義的事業,不僅要堅定不移地“做”,也要理直氣壯地“說”。要堅持集中性宣傳教育與經常性宣傳教育相結合,創新內容、方式和載體,開展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并延伸到基層、拓展到各個單位、覆蓋到廣大群眾,營造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國家安全意識、擔當國家安全責任、提升維護國家安全能力。
(四)強化責任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明確職責、細化分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特別是對難點問題,要發揚釘釘子精神,加強研究,集中攻關,確保取得突破。同時,要加強溝通協調、攥指成拳,靠前一步、不留縫隙,形成匯聚黨政軍民學各戰線各方面各層級的強大合力。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08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