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化新征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內容提要
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顯著特征,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一個本質要求。新征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勢,具有重大理論和現實意義。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提供根本遵循。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將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深刻揭示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的重大意義。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扎實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筑牢民主基石、匯聚磅礴力量。
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
中國式現代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追求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因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顯著特征,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當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關鍵時期,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義。
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進入新時代,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扎實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方面的需求,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內在要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國國情和歷史文化,體現人民意愿”。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但實現民主沒有固定的模式,各國國情不同,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深深扎根于中國社會土壤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百年奮斗的重大成果,是我國人民民主的最新發展,已經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的必然要求,將有力促進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鍛造中國式現代化堅強領導核心的必然要求。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中國式現代化必須牢牢把握的首要重大原則。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黨的領導凝聚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磅礴力量,我們黨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激發全體人民的主人翁精神。”人民是我們黨執政的最大底氣。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領導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貫徹落實到黨治國理政的各領域全過程。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保證把黨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理念、原則精神、目標任務以及運行程序、規范要求等落實到人民當家作主各環節,落實到人民群眾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具體實踐中,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充分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鮮明特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式現代化蘊含的獨特世界觀、價值觀、歷史觀、文明觀、民主觀、生態觀等及其偉大實踐,是對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繼續完善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深刻地體現人民意志,更廣泛地保障人民權益,充分彰顯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鮮明特色。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以人民為中心是我們黨的根本執政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方略。人民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出發點,要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持續增進人民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依靠力量,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通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顯著提升國家治理效能,使國家治理取得更大更好的治理成效,讓人民當家作主不僅在過程上得到充分實現,而且在成果上得到充分體現,充分彰顯民主的真實性。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人類社會就是在解決問題中前進的。今天我們所面臨問題的復雜程度、解決問題的艱巨程度明顯加大。我們要增強問題意識,聚焦實踐遇到的新問題、改革發展穩定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國際變局中的重大問題、黨的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出真正解決問題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辦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這么大,不同人會有不同訴求,對同一件事也會有不同看法,這很正常,要通過溝通協商凝聚共識。14億多中國人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同舟共濟、眾志成城,就沒有干不成的事、邁不過的坎。”在解決問題中凝聚共識,在化解矛盾中增進團結,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性。
堅持以制度為載體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使各項制度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實踐證明,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確保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制度安排。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把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更好結合起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中國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把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個積極性都充分調動起來,讓中國人民全程、有效、深入地表達自身利益訴求,參與國家政治生活。
發展和完善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六個必須堅持”,即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必須進一步發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黨中央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部署和各項舉措落實到人大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中,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發展和完善協商民主這一重要形式。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對全面發展協商民主作出戰略部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豐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內涵。全面發展協商民主,關鍵在于貫徹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實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要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突出工作重點,形成整體效能。把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結合起來,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廣泛持續參與,讓民主實踐融入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產生活。
(作者為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
《 人民日報 》( 2023年03月16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