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現代化蘊含的獨特“六觀”
習近平總書記2023年2月7日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中提出了一個重要論斷:“中國式現代化蘊含的獨特世界觀、價值觀、歷史觀、文明觀、民主觀、生態觀等及其偉大實踐,是對世界現代化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這個論斷的內涵十分豐富,對于我們更加全面地把握中國式現代化的世界影響具有極為現實的意義。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世界觀。在開辟、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共產黨人形成了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的世界觀:深刻認識到中國式現代化不是離開世界現代化大道進行的,它是世界現代化洪流中的巨流,更是引領人類現代化走向更加光明未來的大潮,是任何“堤壩”都無法阻擋的大潮;中國式現代化具有世界現代化的共同特征,同時遵循現代化一般規律,包括工業化的一般規律、城市化的一般規律等;中國式現代化打破了“現代化=西方化”的迷思,打破了西方現代化就是人類命運唯一選擇的迷霧,打破了“資本主義現代化才能使國家強盛”的謎題。當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不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是走社會主義道路成功建成現代化強國時,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中國進行的偉大社會革命將更加充分地展示出其歷史意義。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價值觀。這一價值觀是由四個方面構成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價值觀,如德主刑輔、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張,民貴君輕、政在養民的民本思想,等貴賤均貧富、損有余補不足的平等觀念,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的正義追求,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道德操守,等等,都成為中國式現代化內在的價值追求;科學社會主義的價值觀主張,也就是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價值理念化,這些理念不僅是科學社會主義先進本質的要求,而且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科學基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涉及國家、社會、公民的價值要求融為一體,既繼承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又體現了社會主義本質要求,更豐富了中國式現代化的理念要求;全人類共同價值,“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價值要求也是貫穿中國式現代化全過程的價值觀。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歷史觀。這一歷史觀包括三點:一是揭露西方現代化的虛偽性。一些西方國家走的是通過戰爭、殖民、掠奪等方式實現現代化的老路,那種損人利己、充滿血腥罪惡的老路給廣大發展中國家人民帶來了深重苦難,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在現實歷史的編年史中,征服、奴役、劫掠,總之,暴力統治占優勢。但是在恬靜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中,從來就是田園詩占統治地位。按照這些教科書的說法,除了當前這一年以外,勞動和權利從來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事實上,原始積累的方法絕不是田園詩式的東西”。二是強調中國式現代化的獨立探索性。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不斷奮斗得來的,一部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就是一部中國人民開拓創新的歷史。三是強調中國式現代化的世界歷史意義。中國式現代化展現了現代化的另一幅圖景,拓展了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路徑選擇,為人類對更好社會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國方案。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文明觀。這一文明觀包含以下內容:文明是多彩的,人類文明因多樣才有交流互鑒的價值,中國式現代化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動力,文明因為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更加瑰麗多姿;文明是平等的,人類文明因平等才有交流互鑒的前提,中國式現代化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路徑,文明因為中國式現代化的生長而更加平等;文明是包容的,人類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鑒的動力,中國式現代化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基礎,文明因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壯大而更加包容;文明是開放的,人類文明因開放才有交流互鑒的可能,中國式現代化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保證,文明因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存在而更加開放。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民主觀。這一民主觀是總結人類現代化進程基礎上提出來的,也是在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形成的。這一民主觀包括: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在人民民主制度基礎上發展的,離開了民主,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沒有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沒有中國式現代化,中國式現代化是充分實現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基礎上發展的;西方的現代化實現的只是資本的民主,只是實現了少數資本家的民主,并沒有實現人民的民主權利。
中國式現代化蘊含著獨特的生態觀。這一生態觀包括:人類從進入工業文明時代以來,傳統工業迅猛發展,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攫取,因為資本的野蠻掠奪,打破了地球生態系統原有的循環和平衡,造成了人與自然的關系緊張;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國供給能力更好滿足廣大人民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文化和生態環境需要,從而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黨委書記、研究員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月1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