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會治理體系(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黨的二十大站在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對完善社會治理體系作出新的部署。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戰略高度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以社會治理現代化夯實“中國之治”的基石。
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治理取得的重大成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于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取得重大成就,續寫了社會長期穩定奇跡。2021年人民群眾對平安建設的滿意度達98.6%。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國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
(一)社會治理體制日益健全。黨中央加強對社會治理的領導,設立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推動建立健全堅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體制、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融合聯動的工作機制,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群團助推、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體制不斷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維護政治安全取得戰略成果。有效應對外部打壓遏制,堅決維護了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實現了香港局勢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防范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堅定維護了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防范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實現了反恐怖斗爭形勢根本好轉。
(三)掃黑除惡奪取全面勝利。2018年至2020年開展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全國打掉涉黑組織3644個、涉惡犯罪集團11675個,打掉的涉黑組織是前10年總和的1.28倍,黑惡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基層基礎全面夯實,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四)社會治安狀況不斷改善。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嚴厲打擊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突出違法犯罪,全國刑事立案總量、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案件數量保持連年下降,我國成為刑事犯罪率最低、命案發案率最低、槍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國家之一。
(五)社會矛盾總量穩中有降。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完善信訪制度,扎實開展化解信訪積案等專項工作,大量矛盾得到防范化解,大量糾紛解決在訴訟之前,大批“骨頭案”“釘子案”得到有效解決,全國信訪總量呈現下降態勢。
(六)服務人民群眾取得顯著成效。積極投入疫情防控,運用大數據、網格化手段筑牢疫情防控網。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統籌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訴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建設,為群眾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服務。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七)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深入推進。按照“同步起跑、自愿試點、分批推進、接續達標”的思路部署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制定《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指引》,分類指導試點地區探索創新,推動社會治理在市域整體統籌、工作舉措在市域精準落地、重大風險在市域有效化解,社會治理整體效能充分顯現。
(八)基層基礎建設更加扎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全國鄉鎮(街道)已基本配齊政法委員,建成各級綜治中心58.3萬余個,共有網格員450萬名,基本實現網格化服務管理全覆蓋。加強基礎工作建設,落實重點領域、行業、物品等全要素精準監管措施。加強基本能力建設,社會治理專業隊伍依法辦事、打擊防范、群眾工作、輿論引導等能力不斷提升。
社會治理的總體要求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再創“中國之治”新輝煌的必然要求。我們要緊緊圍繞完成“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等重大節點,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確保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一)確保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要有力防范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對敵對勢力和有關組織的非法活動和動向,能及時發現、快速處置。要有效清除境內影響政治安全的土壤,推動“去極端化”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保持境內嚴重暴恐活動“零發生”。
(二)確保社會安定。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要解決涉穩“存量”問題,人民群眾初信初訪基本辦結,涉眾等重大突出矛盾風險有效化解。控制涉穩“增量”問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更加規范化制度化,“三調聯動”體系有效運轉,訴訟案件基本案結事了,群體性事件持續下降。防控涉穩“變量”問題,有效防止社會風險演變為政治風險、區域風險演變為全局風險、境外風險演變為境內風險。
(三)確保人民安寧。人民平安是極重要的民生。要實現刑事案件持續下降,八類嚴重暴力案件逐年下降,新型網絡犯罪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鞏固掃黑除惡成效,實現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化,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基本鏟除。要實現公共安全事故逐年下降,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
社會治理的重點任務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最重要的就是防控化解各類矛盾風險,確保矛盾風險不外溢不擴散、不升級不變異。我們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提高風險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轉化能力,重點防控化解好五類風險。
(一)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風險。加強維護政治安全力量、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政治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范化解機制,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堅持嚴打暴恐常態化,深化“去極端化”工作,嚴防發生暴恐襲擊事件。
(二)防控化解社會治安風險。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黃賭毒、食藥環、盜搶騙等突出違法犯罪,有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入研究新形勢下犯罪活動規律特點,完善打擊犯罪新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嚴防發生個人極端暴力案事件。
(三)防控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推行領導干部特別是市縣領導干部每月下基層大接訪。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認真解決信訪積案和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完善基層治理平臺,發揮好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等方式化解矛盾的作用,排查化解重點領域矛盾糾紛。
(四)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風險。從最突出的問題防起,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從最基礎的環節做起,推動城鄉公共安全監管執法和綜合治理一體化。從最明顯的短板補起,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從最關鍵的責任抓起,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
(五)防控化解網絡安全風險。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網絡領域法律制度建設,全面清理網上政治謠言等有害信息,依法打擊網絡黃賭毒騙、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整治網絡黑灰產業。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依法打擊侵犯公民隱私、竊取數據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落實“三同步”機制,牢牢掌握網絡輿論主動權。
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社會治理現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蘊含著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的新要求,主要體現為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強基、智治支撐。
(一)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把握政治方向,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推動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往深里走、往實里走、往心里走。發揮政治優勢,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領導,發揮省市縣鄉村五級黨組織作用,完善社會治理現代化推進體系。凝聚政治力量,發揮黨員干部先鋒隊作用、人民群眾主力軍作用、社會各界助推者作用,引導全社會自覺投身社會治理現代化實踐。凈化政治生態,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以優良政治生態引領社會生態。
(二)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堅持依法決策,嚴守法定程序和權限,保障公眾參與,不斷提高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注重科學立法,找準立法切口,嚴守立法“紅線”,制定接地氣、有特色、真管用的法律法規。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司法,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健全完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和執法司法責任體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三)發揮德治教化作用。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統領,傳承中華優秀傳統道德文化精髓,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讓社會和諧穩定建立在較高道德水平之上。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各類規則,建立健全一體可信可控的社會信用鏈系統,專項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敗德問題。深化文明創建活動,形成凡人善舉層出不窮、向上向善蔚然成風的良好局面。
(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在城鄉社區治理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構建黨領導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充滿活力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廣泛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等活動,有效通達社情民意、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糾紛。
(五)發揮智治支撐作用。推進信息互聯互通,構建以數據為核心、業務為牽引、決策為目標的信息數據資源池,為風險精準“畫像”,確保見事早、看得準、下手先。深化“雪亮工程”建設,推進升級改造、聯網應用。加強智能化執法辦案,提升精準打擊犯罪、優質高效執法司法的整體效能。構建完善線上線下一體的智能化公共服務平臺,普遍實現“網上辦、馬上辦、一次辦”“不見面審批”。
社會治理的層級責任定位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要明確從中央到省、市、縣、鄉各級黨委和政府職能定位,充分發揮各層級重要作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特別突出強調中央、市域、基層的特殊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抓手,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行穩致遠。
(一)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加強社會治理現代化頂層設計。黨中央對社會治理實施集中統一領導,決定社會治理的大政方針、重大舉措、重大事項。黨中央加強戰略設計和整體謀劃,制定實施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組織領導平安中國建設工作,健全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工作機制,研究平安中國建設的重大思路政策,協調解決重大事項問題。
(二)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把重大矛盾隱患防范化解在市域。市域是社會治理宏觀和微觀的轉承點,治理半徑較優,資源統籌余地較大,法治手段較多,要成為撬動國家治理的戰略支點、重大風險的終結地、治理方式現代化的集成體。要在充分運用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成果的基礎上,依托現有市域社會治理機制平臺,整合各方資源,形成權責明晰、高效聯動、上下貫通的市域風險防控鏈條,不斷提升共防風險、共筑平安的能力水平。
(三)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把小矛盾小問題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新時代“楓橋經驗”最突出的特點,就是牢牢抓住基層基礎這一本源,最大程度把矛盾風險防范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要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要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完善網絡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確保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完善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統籌綜治中心、社區網格、人民法庭、檢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機制,實現平安聯創、矛盾聯調、問題聯治。
社會治理的體制保障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必須強化體制保障。我們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增強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向心力和執行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一)健全黨委領導體制。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落實請示、報告、決策、執行制度,做強組織指揮體系,完善統籌實施等機制。履行好黨委政法委牽頭協調、組織推動、督辦落實職責,調動各部門各單位參與社會治理積極性。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構建區域統籌、條塊協同、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政府負責體制。突出防控化解政治安全、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公共安全、網絡安全五類風險隱患,將該負責的事務管好管到位。突出行業領域亂象常態化整治,堅持“打防管控建”并舉,推動行業領域健康發展。突出社會治理服務保障,豐富和創新公共服務供給。
(三)健全群團組織助推體制。建立群團助推責任機制,把適合群團組織承擔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按法定程序轉由群團組織行使。探索群團助推組織形式,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圓心、群團組織為紐帶、社會組織為依托的工作體系。找準群團助推著力點,聚焦群眾所急、黨政所需、群團所能領域,創新活動載體,確保取得實效。
(四)健全社會組織協同體制。健全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機制,重點扶持發展治保維穩類、專業調處類、公益慈善類、居民互助類等社會組織。擴大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堅持黨建引領,確保社會組織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開展業務活動。加強社會組織規范管理,強化自律誠信和守法意識,不斷提升服務質效和社會公信力。
(五)構建人民群眾參與體制。暢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渠道,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健全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引導機制,落實專群結合、群防群治,弘揚見義勇為、見義眾為。創新完善群眾工作機制,推動聽民聲察民情常態化,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看得見、摸得著、享受得到的實惠,使社會治理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
《 人民日報 》( 2023年01月11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