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經濟制度探索與共同富裕道路(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專論)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從建黨的開天辟地,到新中國成立的改天換地,到改革開放的翻天覆地,再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百年波瀾壯闊的征程與舉世矚目的成就交相輝映。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走自己的路,是黨的全部理論和實踐立足點,更是黨百年奮斗得出的歷史結論”。100年來,中華民族之所以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創造前所未有的發展奇跡,根本在于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開辟了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在這一過程中,我們黨堅持對經濟工作的領導,推動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就。
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在探索中不斷完善
10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明確經濟發展目標、制定經濟政策、推動經濟發展,對基本經濟制度進行不斷探索和完善。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推動經濟工作的著力點在于“進行各項必要和可能的經濟建設事業”,經濟制度建設的著力點在于消滅剝削、讓勞苦大眾翻身解放,使中國人民能夠真正當家作主。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了民族獨立、人民解放。
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實現了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實現了一窮二白、人口眾多的東方大國大步邁進社會主義社會的偉大飛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這一時期,我們黨領導人民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積累起在中國這樣一個社會生產力水平十分落后的東方大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經驗。
在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我們黨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鄧小平同志立足國情世情,明確提出“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以帶動和幫助落后的地區”。黨的十二大提出“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作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黨的十三大明確提出私營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是公有制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1992年,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提出“三個有利于”,強調“計劃經濟不等于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進一步推動了所有制改革。黨的十五大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明確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提出“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明確“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并強調二者“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堅持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的十八大提出“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明確提出“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強調“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黨的十九大強調“必須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并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作為黨和國家一項大政方針進一步確定下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涵作出重要發展和深化,將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都作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所有制安排在基本經濟制度中至關重要,它是分配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完善的重要基礎;分配制度由所有制安排決定,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又以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為基礎,二者的有效運行都離不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保障。
新時代,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完善,制度優勢更加彰顯。習近平總書記就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多次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強調“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希望民營企業放心大膽發展。民營經濟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又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從國內看,民營經濟貢獻了我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從國際看,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第一大外貿主體,今年前三季度我國民營企業進出口13.65萬億元,占我國外貿總值的48.2%。我們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堅持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推動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既促進了效率提高,又讓人民更好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把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結合起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這極大改變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貌,也為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創造了制度條件、奠定了雄厚物質基礎。
在堅持基本經濟制度中促進共同富裕
當前,我們已經踏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在新征程上要“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在經濟制度體系中處于基礎性決定性地位。實現共同富裕,必須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將基本經濟制度優勢轉化為經濟治理的顯著效能,支持民營經濟在新時代共同富裕的征途中發揮更大作用。
鼓勵勤勞創新致富,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幸福生活都是奮斗出來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勞智慧來創造,必須腳踏實地、久久為功。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在不斷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分好蛋糕。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有利于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又有利于促進效率和公平有機統一、不斷實現共同富裕。必須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決貫徹“兩個毫不動搖”,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民營經濟特別是“鋪天蓋地”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要為民營經濟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從市場準入、營商環境、減稅降費、技術創新和金融服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紓困解難,促進民營企業更好發展,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動能。
推動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通過多種方式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繼續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讓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得到充分實現,讓市場評價貢獻、由貢獻決定報酬,使各類要素的致富創富活力競相迸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高再分配的公平性,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暢通向上流動通道,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鼓勵各類社會群體自覺自愿履行社會責任,發展社會慈善事業,更好發揮第三次分配的濟貧救困功能。我國民營經濟主體超過1億,其中個體工商戶超過8800萬,帶動就業人口超過2億,是“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要實踐者。2020年,民營經濟繳納稅收占全國稅收比例達60%,成為穩定全國稅收的重要支撐,是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的重要力量。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有助于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民營企業要積極擁抱共同富裕,把握好這一時代機遇。
先富帶動后富,循序漸進推動共同富裕。實現共同富裕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齊頭并進。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要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有充分估計,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做到分類指導、精準施策,通過改革示范探索有效路徑。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于創業的致富帶頭人,支持先富帶動后富。截至2020年底,有近13萬家民營企業參與“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幫扶近14萬個貧困村,產業投入1100多億元,公益投入160多億元,帶動和惠及1800余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形成了先富帶動后富的生動實踐。要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建設,助推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挖掘市場機遇、發揮更大作用,推動欠發達地區更好共享發展成果。
進一步激發企業家精神,繼續做大和分好蛋糕。面向未來,廣大企業家要在愛國、創新、誠信、社會責任和國際視野方面不斷提升自己,堅持向上向善,在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中作出應有貢獻。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智慧和養分,將“義利兼顧”貫徹到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政府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也是市場公平的維護者。要持續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更多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支持企業家心無旁騖、長遠打算,以恒心辦恒業,扎根中國市場,深耕中國市場。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04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