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①黨的十九大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歷史性變化的重大政治論斷,深刻揭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為我們準確把握新時代的發展新要求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實踐遵循。正確認識和把握我國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主要矛盾,是正確認識我國基本國情的關鍵,是科學判明發展形勢、正確制定大政方針的重要前提,是確定工作中心和基本任務的客觀基礎,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90多年來,我們黨在正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上,經歷了艱辛的探索,取得了豐碩成果,積累了寶貴經驗。
一、中國共產黨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的探索
馬克思主義認為,“需要”是人們活動的原動力。“人以其需要的無限性和廣泛性區別于其他一切動物”②,“需要是同滿足需要的手段一同發展的,并且是依靠這些手段發展的”③。社會需要與社會生產貫穿社會發展的始終,無論在哪個社會形態或社會發展階段上,都普遍存在。馬克思主義同時強調,承認社會需要與社會生產的普遍性,但并不是說它們在復雜的社會系統中是唯一的矛盾,也并非一定是主要矛盾。只有當這對矛盾處于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決定和制約著其他社會矛盾與問題,并成為影響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源時,它才成為社會主要矛盾。
準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不斷通過解決主要矛盾推進社會進步和發展,是先進政黨的歷史責任,也是政黨先進性的集中體現。
中國共產黨是馬克思主義先進政黨。自成立之日起,在領導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程中,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深刻把握我國社會矛盾運動規律,創造性地回答了有關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三個基本問題,推進了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發展。
第一,近代以來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怎樣正確解決新民主革命時期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盡管“需要”與“生產”的矛盾運動貫穿整個社會發展。但是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社會里,由于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相互分離而導致勞動異化,消滅剝削,解放生產力是社會前進發展的首要任務,激烈的階級斗爭就取代了“需要”和“生產”的矛盾運動成為社會主要矛盾。近代以來,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怎樣解決這個矛盾,就是我們黨對正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社會矛盾作出的第一個重大貢獻。
近代以來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打斷了中國社會的正常發展進程。近代中國的社會性質及由此派生的社會矛盾、階級關系和革命性質等逐漸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鴉片戰爭以后,中國社會逐步演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成為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大山。封建主義是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社會基礎,帝國主義則是封建主義賴以存在的支柱。帝國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就構成了近代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我們黨成立初期就明確使用了“半殖民地”“半民主”“半封建”的概念④,對近代以來我國社會性質開始有了初步認識。1922年召開的黨的二大通過的宣言指出:“各種事實證明,加給中國人民(無論是資產階級、工人或農人)最大的痛苦的是資本帝國主義和軍閥官僚的封建勢力,因此反對那兩種勢力的民主主義的革命運動是極有意義的:即因民主主義革命成功,便可得到獨立和比較的自由。”⑤基于此,宣言指出黨的奮斗目標是:消除內亂,打倒軍閥,建設國內和平;推翻國際帝國主義的壓迫,達到中華民族完全獨立;統一中國為真正的民主共和國。這是繼黨的一大提出黨的最高綱領后,制定出的黨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最低綱領是指導新民主主義革命的行動綱領,也是切實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行動綱領。
對于新民主革命時期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運動規律,到抗日戰爭時期,我們黨就已經有了全面系統科學的認識。我們黨認為,當帝國主義向我們發動侵略戰爭的時候,我國內部各階級,除去叛國分子以外,能夠暫時地團結起來舉行民族戰爭去反對帝國主義。這時,帝國主義和我們國家的民族矛盾就成為主要矛盾。然而在另一種情形之下,則矛盾的地位起了變化。當帝國主義不是用戰爭而是用政治、經濟、文化等比較溫和的形式進行壓迫的時候,半殖民地國家的統治階級就會向帝國主義投降,二者結成同盟,共同壓迫人民大眾。這種時候,人民大眾往往采取國內戰爭的形式,去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階級的同盟,而帝國主義則往往采取間接的方式去援助半殖民地國家的反動派壓迫人民,就凸顯了內部矛盾的特別尖銳性。當國內革命戰爭發展到從根本上威脅帝國主義及其我國國內反動派存在的時候,帝國主義或者分化革命陣線的內部,或者直接出兵援助國內反動派。這時,外國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派完全公開地站在一個極端,人民大眾則站在另一極端,成為一個主要矛盾,而規定或影響其他矛盾的發展狀態。我們黨強調,不管怎樣,過程發展的各個階段中,只有一種主要的矛盾起著領導的作用,是完全沒有疑義的。⑥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面對九一八事變特別是華北事變以后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毛澤東同志在《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中明確指出:“由于中日矛盾成為主要的矛盾、國內矛盾降到次要和服從的地位而產生的國際關系和國內階級關系的變化,形成了目前形勢的新的發展階段。”⑦1941年5月,毛澤東同志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的黨內指示中進一步強調:“在中國兩大矛盾中間,中日民族間的矛盾依然是基本的,國內階級間的矛盾依然處在從屬的地位。一個民族敵人深入國土這一事實,起著決定一切的作用。”⑧對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關系的科學判斷和認識,為正確的抗日戰爭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的形成指引了方向。
新中國成立前夕,如何認識和把握革命勝利后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問題擺在了全黨面前。1948年9月,毛澤東同志就指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就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外部就是與帝國主義的矛盾。”⑨1949年3月,黨的七屆二中全會確定:“中國革命在全國勝利以后,中國尚存在著兩種基本的矛盾。第一種是國內的,即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第二種是國外的,即中國和帝國主義國家的矛盾。”⑩之后,1952年6月,毛澤東同志在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起草的文件上批示,再次強調:“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11)我們黨對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分析判斷,為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開展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基本條件和奠定了重要基礎。
第二,社會主義社會有沒有矛盾,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社會主義制度建立后,社會主義制度中還存在不存在矛盾,這是很長一個時期內被回避的問題。在領導蘇聯建設社會主義的實踐中,斯大林一直不承認社會主義制度下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蘇聯肅反擴大化,就是因為沒有處理好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蘇共直到斯大林去世前一年才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但也沒有把它當作全局性的問題提出來。在我國,當時許多人也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有矛盾,在面臨種種實際存在社會矛盾時顯得縮手縮腳,無所適從。
對于社會主義制度下存在不存在矛盾。毛澤東同志說:有人說社會主義社會可以“找到”矛盾,這不對,不是找到找不到矛盾,而是充滿著矛盾。“在解決這些矛盾以后,又會出現新的問題,新的矛盾,又需要人們去解決。”否則,社會發展就將停止。他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不過社會主義社會的這些矛盾同舊社會的矛盾例如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和情況。在我國,“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已經建立起來,它是和生產力的發展相適應的;但是,它又還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產力的發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產關系和生產力發展的這種又相適應又相矛盾的情況以外,還有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又相適應又相矛盾的情況”。毛澤東同志認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引發政治、經濟、文化等各種矛盾的產生和發展,因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基本上是相適應的,所以這一矛盾能夠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得到調整和解決。這個矛盾的解決,也是其他矛盾解決的根本。這些思想集中體現在毛澤東同志《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中。毛澤東同志關于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論斷,第一次創造性地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范疇,精辟論述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性質、特點及其運動規律,為正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開辟了道路。
對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實踐探索,始于黨的八大。黨的八大明確指出: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于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于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黨和人民的當前的主要任務,就是要集中力量來解決這個矛盾,把我國盡快地從落后的農業國變為先進的工業國。八大對國內主要矛盾的整個分析,重點在于把我國生產力發展還很落后這一基本國情突出出來,強調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基本完成的情況下,國家的主要任務是在新的生產關系下“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全黨要集中力量去發展生產力。這是八大最重要的理論貢獻,也成為當時全黨的共識。這個著眼點,歷史證明是正確的。
在明確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務的基礎上,八大進一步確定了社會主義建設的戰略目標,并實際上確定了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分兩步走的構想。八大期間,毛澤東同志曾表示:這次大會反映了人民的希望,建設工業。中國那么一塊大地方,資源那么豐富,又搞了社會主義,如果不能趕超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就要從地球上開除你的球籍。中國的前途是好的,但有艱苦的任務。要使中國變成富強的國家,需要50年到100年的時光。15年建立一個基本上完整的工業體系,50年到100年建成一個富強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國家。這就是八大為全國人民展示的社會主義發展的宏偉藍圖。
然而,眾所周知,黨的八大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正確認識并沒有鞏固地堅持下來,這其中有理論認識的分歧,更有對國內外形勢發展過度嚴重的分析而產生的偏差。對八大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判斷出現分歧,首先是對其中的一個論斷的爭議。這個論斷就是: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實質是“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而不是相反,而八大的論斷給人的感覺似乎我國的生產關系是離開生產力的客觀基礎建立起來的,人們可以離開生產力的要求,隨意改變生產關系。客觀地說,經過新中國成立以后黨領導人民不懈奮斗、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來的我國社會生產關系,是建立在我國社會大生產有了很大發展基礎上的,是與當時我國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問題的關鍵在于,我們不能把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建立起來的形式過于簡單劃一的內容、把人民公社化,“一大二公”“一平二調”等,都認為是與當時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客觀地說,這些生產關系不僅不是先進的生產關系,相反它們或是超越階段的或是落后時代的生產關系。然而,由于歷史和實踐的局限性,當時的人們沒有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基本理論問題上的爭議,動搖了堅持八大關于我國主要矛盾認識的基礎。之后,隨著國內外形勢的變化,特別是國際上波蘭、匈牙利事件和國內有人懷疑或否定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情況的出現,使得我們黨對當時社會形勢作出了過分嚴重的估計,從而對社會主要矛盾作出了錯誤的判斷。1957年10月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上作出了與八大完全相反的結論: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是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實踐表明,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認識的這個新判斷,為階級斗爭嚴重擴大化乃至“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第三,怎樣正確認識和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同志在深刻總結“文化大革命”教訓、深刻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實踐,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進行了新的探索。
在探索實踐中,鄧小平同志繼承了毛澤東同志的正確理論認識成果,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把確立生產力標準的核心地位作為理論和實踐探索的突破點。鄧小平同志指出:“關于基本矛盾,我想現在還是按照毛澤東同志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的提法比較好。”(12)同時他強調:闡明社會主義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決了問題,還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體的研究”(13)。在我國經濟文化比較落后的基本國情下,不確立生產力的核心地位,不從生產力出發,尋求與生產力水平相一致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而是撇開生產力,人為地推動所謂純而又純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違背規律,必然會嚴重損害社會生產的發展。“什么叫社會主義,什么叫馬克思主義?我們過去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不是完全清醒的,馬克思主義最注重發展生產力。”“社會主義的任務很多,但根本一條就是發展生產力,在發展生產力的基礎上體現出優于資本主義,為實現共產主義創造物質基礎。”(14)這也就是說,必須把生產力作為出發點和聚焦點去理解和認識我國社會矛盾,進而確定社會主義主要矛盾的解決方式。
確立生產力的核心地位,是科學認識和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如何正確認識我國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改革開放前,我們黨在這個問題的探索上經歷了曲折,改革開放后,我們黨在主要矛盾問題認識上的突破,恰恰體現在這方面。鄧小平同志敏銳地指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是個好制度”,但是“社會主義制度并不等于建設社會主義的具體做法”,(15)這些具體做法是為實現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而確立的具體體制機制和方針政策。與生產力發展相矛盾的,不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而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具體表現形式,對這些舊體制機制的改革不是取消社會主義根本制度,而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16)因此,要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就必須改革,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
不論是改革開放前還是改革開放后,我們黨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的探索和科學闡釋,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好黨面臨的中心任務。鄧小平同志結合社會主義的本質和根本任務,牢牢把握生產力這個核心,明確強調,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務是一致的、內在統一的。他說:“至于什么是目前時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時期全黨全國人民所必須解決的主要問題或中心任務,由于三中全會決定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方面來,實際上已經解決了。我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低,遠遠不能滿足人民和國家的需要,這就是我們目前時期的主要矛盾,解決這個主要矛盾就是我們的中心任務。”(17)
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在主要矛盾問題上的探索成果,首先體現在了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上,《決議》指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18)之后,在黨的十五大上,我們黨再次重申了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強調只有牢牢抓住這個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觀察和把握社會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進各種社會矛盾的解決,為黨和國家全局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新變化和實踐探索新突破
從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算起,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這個提法至今已經30多年了。我們黨的基本判斷是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因為“事物發展過程的根本矛盾及以此根本矛盾所規定的過程的本質,非到過程完結之日,是不會消滅的”,“但是事物發展的長過程中的各個發展階段,情形又往往相互區別……因此,過程就顯出階段性來。如果人們不去注意事物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人們就不能適當地處理事物的矛盾”。(19)經過幾十年的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新時代,我國發展呈現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征,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及其相互關系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具有了新的特點。把握新的形勢變化和特點,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20)十九大的這個新判斷,是我們黨在社會主要矛盾問題認識上的又一次飛躍。
黨的十九大的新判斷是建立在對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供求和需要兩個方面科學認識和分析的基礎上的。從社會生產看,黨的十九大深刻指出,經過不斷發展,我國長期所處的短缺經濟和供給不足狀況已經發生根本性轉變。從社會需要看,黨的十九大深刻認識到人民群眾的需要在領域和重心上已經超出物質文化的范疇和層次,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而從解決社會矛盾的方式看,量的增強固然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但質的提升是更重要的關鍵。
矛盾與解決矛盾的方法總是相伴生長的。我們黨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在明確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的同時,也提出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要求和路徑。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準確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特點和規律,深入推進實踐探索的創造性展開,形成了一系列新認識,確立了一系列新原則,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指明了方向。
第一,確立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根本立場。“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21)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準確把握人民對美好生活需求的變化,這是認識和把握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根本出發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最廣大人民的立場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一切為了人民作為根本目的,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努力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強調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求制定的方針政策,要有利于國家,要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國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國家和人民長遠利益的要求;既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又能促進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作出真正讓人民滿意的政績。黨把緊緊依靠人民作為根本動力,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愿、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不斷激發人民的創造熱情,鼓勵創新、鼓勵創造、寬容失敗,為激發人民創造精神提供寬松的制度環境,把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無窮偉力和智慧發掘出來,從而把政治智慧的增長、執政本領的增強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創造性實踐之中。把人民共享作為根本價值追求,以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為前提,以保底線抓重點為手段,以完善制度為基礎,大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筑牢社會保障安全網的底線,增加義務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環境保護等基本公共服務的總供給。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全覆蓋的原則,強化政府職責,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確保持續提高居民收入,切實縮小收入差距,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第二,構建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戰略保障。解決“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高發展的效率和質量,需要科學的戰略引領和規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形成并積極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形成并積極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我們解決社會主要矛盾提供了根本戰略保障。“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深刻揭示,只有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才能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只有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才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只有堅定文化自信,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才能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只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才能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只有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才能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每一方面都突出強調“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體現在覆蓋的人群、地域、領域都是全面的,是沒有“掉隊者”的小康;全面深化改革,體現在堅持系統思維,充分考慮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各領域改革的關聯性、耦合性,進行統籌配合;全面依法治國,體現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從嚴治黨,體現在治標和治本統籌兼顧、自律和他律雙管齊下,提出一系列嚴格管理干部、完善制度法規的全方位、高標準管黨治黨舉措。“四個全面”之間又有機聯系、相互貫通,以全面建成小康凝聚力量,以深化改革激發活力,以依法治國規范秩序,以黨的建設提供保證。四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形成有機統一的戰略統籌,共同推動黨和國家事業高水平、高質量的發展。
第三,形成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著力點。面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新變化特點,通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解決區域間協調發展、收入公平和資源合理配置等問題,以及通過更加科學的國家治理來促進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之間更加充分地協調發展,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著力點之一。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這二者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作為總目標、總抓手,就能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一個國家的現代化,離不開治理現代化。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要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干部隊伍。這就需要主動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內容,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這就需要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意識,善于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在更高水平上推動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
第四,營造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大格局和外部環境。實踐表明,國內主要矛盾的解決,離不開提升全球發展的均衡性、公平性、普惠性。世界紛繁復雜,各國日益相互依存、命運休戚與共,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獨自應對人類面臨的各種矛盾挑戰,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退回到自我封閉的孤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安全兩件大事,推動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提出了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思想。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的內涵極其豐富,其核心就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所指出的,“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其內涵就是在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堅決摒棄冷戰思維和強權政治,走對話而不對抗、結伴而不結盟的國與國交往新路。在安全上,堅持以對話解決爭端、以協商化解分歧,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在經濟上,同舟共濟,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在文化上,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優越。在生態上要堅持環境友好,合作應對氣候變化,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則,追求的目標是攜手應對世界經濟面臨的挑戰,開創發展新機遇,謀求發展新動力,拓展發展新空間,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不斷朝著人類美好未來邁進,不斷朝著創造一個更加有利于解決國內主要矛盾的外部條件和環境邁進。
第五,明確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領導力量。解決好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根本在于堅持黨的領導,確保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辦好中國的事,關鍵在黨。黨的十八大以來,確保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各級黨委立足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住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有效實施黨對各個領域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得到正確貫徹和全面落實。與此同時,各級黨委統籌協調和處理與人大、政府、政協等領導班子之間的關系,統籌安排經濟、組織、宣傳、紀檢、統戰、政法等幾個方面的工作,使各個方面都能夠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實踐奮斗的基礎上,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了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強調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強調堅持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科學制定和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十九大確立的原則和要求,進一步揭示了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規律特征,也進一步指明了新時代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方法和途徑。這個方法和途徑的本質要求就是各級黨委要提高科學決策能力和水平,始終站在總體布局和戰略布局的高度,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全面、科學、長遠規劃,不斷完善黨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定期分析形勢、研究重大方針政策的工作機制,健全決策咨詢機制,完善信息發布制度。要求各級黨委始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轉變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支持政協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努力加強對全局工作的通盤考慮,合理劃分工作層次、工作重點、工作職責,構建各方負責、分類實施的推進機制,把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調動起來,把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匯聚起來,群策群力共同為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貢獻力量。
三、中國共產黨準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啟示
我們黨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的探索上有成功的經驗,也有經歷挫折的教訓。然而不論經驗和教訓,都是豐富的滋養,都推動著我們黨不斷深化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不斷提高在實踐基礎上適應和駕馭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能力和水平。這個發展歷程,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歷史啟示。
第一,把認識主要矛盾和解決根本任務、承擔重要使命結合起來,抓住重點帶動全面工作。抓住重點帶動全面工作,推動事物發展不斷從不平衡到平衡、不充分到充分,是唯物辯證法的要求,也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一貫倡導和堅持的方法論。毛澤東同志指出:“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復雜過程的話,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22)他說:“對于矛盾的各種不平衡情況的研究,對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為革命政黨正確地決定其政治上和軍事上的戰略戰術方針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產黨人都應當注意的。”(23)從根本上說,我們之所以需要認清社會主要矛盾,目的是通過確立社會主要矛盾來明確前進方向、確定主要任務、尋找發展動力,從而實現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黨的八大在分析了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基礎上指出:“黨和全國人民的當前的主要任務,就是要集中力量來解決這個矛盾,把我國盡快地從落后的農業國變為先進的工業國。這個任務是很艱巨的,我們必須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采取正確的政策,團結國內外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利用一切有利的條件,來完成這個偉大的任務。”(24)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對八大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提法作了進一步提煉,形成了新時期我們黨對社會主要矛盾的正確認識,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確立、為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重要指引和理論支撐。堅持從我國社會實際出發,在諸多社會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并自覺圍繞主要矛盾部署黨和國家全局工作,是我們黨能夠引領黨和國家事業不斷贏得勝利、贏得主動、贏得未來的重要經驗。
第二,準確認識和處理主次矛盾關系,兼顧各方形成共識。習近平同志指出,治國理政要堅持“兩點論”,分析問題要一分為二。兩點論,即在分析解決問題時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又不能忽視次要矛盾和矛盾次要方面。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是由多個矛盾構成的,不同矛盾之間有主要次要之分,次要矛盾受主要矛盾的支配和規定,但次要矛盾并不是消極被動的,它可以制約和影響主要矛盾,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可以相互轉化。因此在分析和解決、處理矛盾問題時,我們黨始終強調,既要看到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堅持重點論,善于抓住重點;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堅持兩點論,學會全面地看問題,做到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實踐表明,掌握這種認識方法十分重要。一方面我們的國家幅員廣闊,社會情況千差萬別,區域發展很不平衡,各種矛盾產生和存在的范圍、條件與作用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客觀上決定了正確認識和把握主次矛盾關系的極端重要性;另一方面隨著發展的不斷深入,各個領域各個環節發展的關聯性互動性明顯增強,要求更加注重各項工作的相互促進、良性互動、協同配合,把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等改革有機銜接起來,把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有機銜接起來,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形成推進改革開放的強大合力。當前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任務艱巨。只有把解決主要矛盾和解決次要矛盾有機結合起來,兼顧各方,不斷形成共識,才能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取得更大成就。
第三,敏銳把握矛盾的變與不變,主動引領新的歷史發展進程。社會矛盾是一個動態發展過程,很多情況下由于原有主要矛盾基本解決了,或者新的矛盾突出呈現出來,取代了原有的主要矛盾,而取得支配地位,矛盾的發展狀況必然由一個階段進入另一個新的階段。因此,需要用發展的觀點,動態地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切實把握其階段性特征,主動迎接新階段的到來。黨的十九大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和把握,就充分體現了駕馭和適應主要矛盾轉化的主動性、體現了迎接新形勢到來的自覺性。黨的十九大在深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表述修改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個新判斷是建立在對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供給”和“需求”深刻分析和準確預見的基礎上的。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表述,從“物質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從解決“落后的社會生產”問題到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問題,清晰地體現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展的遞進性特點和階段性特征。十九大強調,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十九大在認識和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表現出來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使黨和國家能夠以一種更加從容和自信的姿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
第四,根據歷史方位判斷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保證黨的全部工作既不割斷歷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于時代又不超越階段。社會性質及其發展程度體現了一定社會生產方式的內在規定性,即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辯證統一。社會主要矛盾是這種社會生產方式內含的基本矛盾在特定歷史發展階段中的突出表現。因此,從歷史方位出發,是正確認識和判斷社會主要矛盾的基本依據。黨的八大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闡述始終交織著對我國社會歷史方位的清楚認識。八大指出:“我們黨領導中國人民,已經完成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并且基本上取得了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這就使我國出現了一種完全新的社會面貌。”(25)這個“完全新的社會面貌”就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在準確認識我國社會是“社會主義社會”這個新的歷史方位基礎上,八大明確指出我國社會主義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并且對這個變化了的主要矛盾內容作了比較準確的概括。同樣,黨的十九大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分析、闡述和概括,也是建立在對我國社會發展的歷史方位科學判斷的基礎上的。十九大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取得的歷史性巨變和歷史性成就,強調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十九大在分析和闡發新的歷史方位的時候,既強調了在這個歷史方位中我國的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綜合國力進入世界前列,我國國際地位實現前所未有的提升,黨的面貌、國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軍隊的面貌、中華民族的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同時也指出還存在的不足,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包括發展質量和效益還不高,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文明水平尚需提高,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黨的建設方面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等等。這些問題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基本內涵都清晰地呈現出來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這個結論就呼之欲出了。準確判斷歷史方位,就是在迅速變化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準確把握在特定歷史節點上事物發展的特征和狀況,準確把握自身在歷史運動過程中的位置,通過分析當前的歷史節點在整體歷史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存在的問題、面臨的挑戰,科學揭示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特征和內涵。
注釋:
①習近平:《決勝全面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頁。
②《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0頁。
③《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59頁。
④1922年9月,蔡和森在《統一、借債與國民黨》一文中指出:“中國在國際地位上早已處于半殖民地地位”。同年,他在《武力統一與聯省自治——軍閥專政與軍閥割據》一文中指出:當時中國屬于“半封建半民主的局面”。1924年9月,蔡和森在《馮自由派反革命運動的解剖》一文中就使用了“半資產階級和半封建社會”的提法。
⑤《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32頁。
⑥《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1頁。
⑦《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252頁。
⑧《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81頁。
⑨《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5-146頁。
⑩《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26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09頁。
(11)《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52.1-1952.12)》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78頁。
(12)《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1-182頁。
(13)《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82頁。
(14)《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3、137頁。
(15)《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50頁。
(16)《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27頁。
(17)《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82頁。
(18)《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39頁。
(19)《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4頁。
(20)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頁。
(21)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第1頁。
(22)《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322頁。
(23)《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326-327頁。
(24)《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9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93頁。
(25)《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9冊,第292頁。
(作者簡介:黃一兵,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