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云與對外經濟交流事業的開創
熊亮華
新中國建立后,陳云以面向世界的宏大眼光和寬闊胸懷,領導財經部門打破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的對外交流格局,突破西方資本主義陣營的阻撓和封鎖,克服經濟恢復和建設時期物資緊張、經驗不足等重重困難,在獨立自主基礎上成功地開創了新中國對外經濟交流事業。
高度重視對外經濟交流的作用,面對重重困難,
把開創對外經濟交流工作看作與軍事斗爭一樣的嚴重斗爭
陳云領導東北解放區最早開始了人民政權的對外貿易,通過開展與蘇聯、朝鮮等的貿易,為東北農民的糧食找到了銷售出路,換回了大量軍需民用。1949年2月9日至11日他赴西柏坡向中共中央匯報工作、受命組建中財委,16日中央就發出《關于對外貿易的決定》,指出:“由于天津及其他重要海口的解放,許多外國的商業機關和國民黨地區的商業機關都要求和我們進行貿易,而我們為了迅速恢復與發展新中國的國民經濟,亦需要進行這種貿易,因此,我們應該立即開始進行新中國的對外貿易。”[①]5月,陳云到北平開始主持全國財經工作,一開始就把開展對外貿易納入了工作的重要日程中。6月4日,他在關于成立中財委的通報會上指出:“上海解放后,就有了江、浙、皖、贛、兩湖、川等地通過上海進出口物資的問題。又如天津解放后,就有了西北地區通過天津進出口物資的問題。這些問題需要中央的財經機構來解決。”[②]9月,他在全國海關工作人員代表座談會上講話表示:“人民政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愿與各國政府及人民恢復和發展通商關系。”[③]
舊中國對外交流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的。進出口的流通、海關、外匯、金融、航運、保險、商品檢驗等有關事業,都受帝國主義和官僚買辦資產階級控制和壟斷;進出口商品結構完全適應帝國主義掠奪資源、傾銷商品的需要,出口商品主要是生絲、茶葉、桐油、豬鬃、銻、鎢等工業原料和農副產品,進口商品主要是棉織品、毛織品、煤油、汽油、香煙、洋酒等消費品和奢侈品,洋貨充斥市場嚴重打擊了民族經濟的發展,進出口產品的價格剪刀差和不等價交換便利了對中國人民的掠奪和剝削;1877年至1949年73年間外貿年年入超,總額達64億美元[④],造成金銀大量外流,財政經濟陷于困境,歷屆反動政府以出賣主權乞借外債,從而加深了對帝國主義的屈從和依賴。
陳云主持全國財經工作后,領導財經部門致力于打破舊的對外經濟交流格局,在獨立自主基礎上開創新局面,但這種努力面臨著嚴重的困難。
(一)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敵視和禁運。舊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對象是西方各國及其殖民地。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陣營對新中國極為恐懼、仇視。對新中國,美國的政策是“通過孤立進行遏制——這是對付共產黨中國的辦法之一”,“政治上不承認、經濟封鎖和反對自由世界與大陸之間的幾乎一切形式的聯系”[⑤]。美國先是積極配合國民黨對大陸的封鎖,在1949年12月宣布美國船不應駛往上海港及其航路這一“危險區域”,威脅“凡把船駛往國民黨封鎖港口的美國船主,皆可喪失其航行許可證”。朝鮮戰爭爆發不久,美國即于1950年7月17日宣布“巴統”[⑥]對蘇聯和東歐集團的貿易管制范圍擴大到中國和北朝鮮。中國人民志愿軍入朝作戰后,美國又于1950年12月宣布對中國實施全面禁運;1951年5月美國操縱聯合國大會通過對中國實施全面封鎖禁運的非法決議,將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和中國香港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拉入對新中國的封鎖禁運行列;1951年10月又通過法案,以斷絕“美援”來威脅其他國家不得向中國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輸送戰略性物資。1952年9月“巴統”成立“中國委員會”專司對華禁運。
(二)物資內需與出口的矛盾尖銳。舊中國留下的是千瘡百孔的經濟“爛攤子”。由于長期遭受掠奪和戰爭破壞,工農業生產大幅下降。1949年各項經濟指標與抗戰前的1936年相比,農業生產大約下降25%,重工業下降70%,輕工業下降30%[⑦]。而1951年2月18日,中央確定恢復時期為從1950年開始的三年時間,并正式確立了“三年準備、十年經濟建設”的方針。經濟恢復和發展過程中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陳云指出:“在短期內要完全消滅商品供應和社會購買力之間的差額是不可能的。但這種差額不能過大,過大了就可能發生市場上的搶購現象。”[⑧]。在這種情況下,可用于出口的物資就更為緊缺。
(三)城鄉交流、內外交流不暢。陳云指出:“過去帝國主義為了收購土產,傾銷洋貨,在青島、大連、上海、廣州等地建設碼頭,建發電廠,修倉庫,筑鐵路,辦銀行。經過這些城市,利用商業資本,收購土產,推銷洋貨,這叫‘中外交流’。這種交流,反映了中國是一個被剝削的農業國。經過十二年戰爭,中國政治情況起了根本變化,原來的城鄉交流關系基本上打亂了。”[⑨]
(四)缺乏對外經濟交流的經驗。陳云指出:“我們過去的這方面經驗很少,甚至在許多問題上是沒有經驗的……以前沒有大城市,現在有了大城市,有了國際貿易問題。有一天,晚上十點鐘,我還拖住章乃器先生給我上課,講講外匯問題。”[⑩]“以前的機構,已完全不適應今天的需要,過去的那一套經驗也應付不了現在的局面。現在我們不但要應付國內,還要在國際經濟中周旋。”[11]
陳云對這些困難,特別是帝國主義以封鎖來割斷新中國對外經濟聯系的企圖,早有思想準備。1949年8月,他在上海財經會議上指出:“我們要準備帝國主義的長期封鎖,不僅是目前的軍艦、飛機、水雷的封鎖,在經濟上也要準備他們不買我國出口的貨物,不賣給我們需要的東西。”[12]1950年2月他在全國財政會議上又告誡財經工作人員:“我們面臨著嚴重的斗爭。這個斗爭不僅表現在軍事上,而且越來越表現在經濟上。”[13]
陳云認為,“敵人的封鎖雖然給我們造成困難,但后果將是促使我們更快地達到自力更生。”[14] 他曾以棉花進口為例,指出:“美帝國主義針對我原棉不足的情況,采取封鎖政策,不讓我國人民以自己的生產品去交換外棉,企圖以此困擾我們。但是可以斷言,帝國主義的封鎖是一定要失敗的。我們有完全的自信,像糧食一樣,不需多久,將以自己的棉花供給全國的需要。”[15]另一方面,他又領導財經部門大力開拓對外經濟交流事業,在應對嚴峻的挑戰中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想方設法突破經濟封鎖,積極主動
開拓渠道,建構對外經濟交流新格局
1949年7月,陳云在上海財經會議上,考慮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突破帝國主義經濟封鎖問題,并提出了向北發展與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貿易,向南利用港澳原有貿易通道,以及利用帝國主義間的矛盾和以外商代銷規避封鎖等一系列的辦法。他說:“他們不可能把我們完全封鎖死。從香港多少可以進出一些。廣州解放后,南邊即可有一條通路。帝國主義之間有矛盾,我們可以利用,你不做生意,他還要做生意。北方也有通路,天津可以出,大連可以出,滿洲里也可以出。有些東西可以讓外商代銷一下。”[16]
(一)大力發展與蘇聯和東歐各社會主義國家的貿易,積極爭取外援。
陳云是與蘇聯貿易的最早開拓者,在東北時,他就大力組織糧食出口,既為農民的糧食找到銷路,又換回了大量急需物資。東北工業基地的恢復和建設,也爭取到了蘇聯的大力援助。1949年2月16日,中央聽取了陳云的匯報后,在發出《關于對外貿易的決定》時,又專電指示:“我們對外貿易的基本方針應該是:凡蘇聯及東歐各新民主國家所需要的貨物,我們當盡量向蘇聯及新民主國家出口;凡是蘇聯及新民主國家能供給我們的貨物,我們當盡量從蘇聯及新民主國家進口。只有蘇聯及新民主國家不需要及不能供給的貨物,我們才向各資本主義國家出口或進口。”[17]蘇聯對中國的要求給予了積極回應。1949年8月,蘇聯派出由干部和技術人員200多人組成的顧問團來中國參加新中國的經濟建設工作。蘇聯在自身經濟還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以優惠利率貸款3億美元給中國,支持中國的經濟恢復和建設。由于缺乏硬通貨,為方便貿易,中蘇兩國貿易實行易貨交易,由兩國國家銀行結算。
抗美援朝戰爭開始后,陳云更加重視與蘇東國家的經濟合作。1951年4月24日,陳云主持中財委第54次委務會議。他在會上發言談到進口器材問題時指出:最近來自英美的進口器材已愈來愈少,必須轉向蘇聯和兄弟國家進口。6月16日,陳云接受捷克通訊社和《紅色權利報》駐華特派員采訪,指出:在目前的國際形勢下,中國和以蘇聯為首的和平陣營國家的經濟合作,對中國有極大的重要性。這種經濟合作幫助了中國的經濟建設,有效地反對了美帝國主義對中國的經濟封鎖。
陳云領導中財委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力拓展對蘇新國家貿易。5月14日,陳云簽發中財委通知,決定對蘇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捷克、波蘭、匈牙利、朝鮮等友好國家進口的貨物,按最低稅率征稅。7月25日,陳云與薄一波致電曾山,說貿易部所屬進出口公司等單位缺乏技術干部,請其考慮從華東抽調一批熟悉五金、化工、電工、機械、醫療、儀器等方面的技術干部給貿易部。1952年3月,針對張聞天指出的對蘇貿易中的一些問題,陳云又專門召集中財委會議討論,并同薄一波、李富春向周恩來并中共中央提出改進意見。1952年8月,他參加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國政府代表團赴蘇聯訪問,爭取蘇聯對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援助。
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中蘇貿易迅速增長。中蘇貿易額占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例,由1949年的8%上升到1952年49.97%[18]。中國對社會主義各國的貿易額占對外貿易的比重,由1950年32.4%上升到1952年72%,此后一直到50年代末都保持在70%以上,其中對蘇聯貿易額約占全國對外貿易額50%[19]。在新中國面臨帝國主義“封鎖”“禁運”的嚴峻形勢下,中蘇貿易的建立和發展,對于中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建設,對于中國勝利地進行抗美援朝戰爭,加強國防建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積極作用。蘇聯和東歐新民主國家供應中國的大量物資,象各種工作母機、機械、鋼材、有色金屬、電工電訊器材、精密儀器、石油、化工原料等,都是西方資本主義“禁運”而為新中國經濟恢復與工業化建設特別是建立重工業基礎急需的物資。
(二)利用港澳渠道,并開拓與亞非新興民族國家的貿易。
利用港澳通道的工作,也按照陳云的設想積極開展。1951年5月28日,中財委發出《關于美帝操縱聯合國大會非法通過對我實行禁運案后對各項工作的指示》,提出,我國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困難將越來越多,危險將越來越大。為此,我們的外貿工作重點要轉移到華南,利用香港作跳板,多做小宗買賣,積少成多;堅持易貨制度,加強緝私工作。1952年5月14日,陳云簽發中財委復貿易部并報周恩來和中共中央電,指出: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要作進一步努力,盡量打開局面,特別是港澳和南洋,他們需要我國的一些土特產,放棄這個市場對我不利。
1952年10月2日,陳云參加周恩來召集的研究與錫蘭貿易的會議。會后周恩來指示外貿部,賣給錫蘭的大米以國際市場價格售出。進口錫蘭的橡膠則以高于國際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五至八購進。這一決定是為了打破帝國主義對中國的禁運,幫助錫蘭政府解決缺少大米的困難。10月29日,陳云又致信周恩來,為爭取互利,建議將擬增加出口給錫蘭的大米,改向印尼出口以換取橡膠。
經過努力,內地對港澳以出口為主的貿易逐年穩步增長,1957年比1950年增長了22.7%[20],并通過港澳市場以多種渠道和方式向參加對華禁運的國家轉銷商品,并從西方國家買進“禁運”物資。與亞非國家的貿易,也沖破了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極力阻撓破壞,貿易額由1950年3.6億美元,上升到1957年7.67億美元[21]。
(三)利用西方各國之間的矛盾,采取多種靈活手段,爭取開展民間貿易甚至官方貿易。
雖然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各國力圖在政治上孤立、經濟上封鎖新中國。但新中國在大力發展與蘇新國家貿易的同時,仍沒有放棄與這些國家貿易。1949年12月22日,毛澤東從莫斯科向中共中央發回電報指出:“在準備對蘇貿易條約時應從統籌全局的觀點出發,蘇聯當然是第一位,但同時要準備和波捷德英日美等國做生意,其范圍和數量要有一個大概的計算”[22]。抗美援朝之初,西方各國全面對華經濟封鎖后,中國不得不對西方貿易采取慎重方針,以減少損失。1950年12月,中共中央批準中財委為減少美國經濟封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針對美國一系經濟封鎖措施提出的應對措施,并指示今后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方針,應以易貨和少作為原則。隨著戰局趨于穩定,新中國逐漸加強了與這些國家貿易的努力。
正如陳云所預計的,西方各國在對華禁運上是存在矛盾的。這些矛盾在中國的主動行動和靈活方式下,為開辟雙邊和多邊民間貿易渠道提供了可能。1952年4月,中國派代表團參加在莫斯科召開的國際經濟會議,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分別同英國、荷蘭、法國、瑞士、意大利、比利時、芬蘭、錫蘭(斯里蘭卡)、印尼、巴基斯坦等10個國家工商界人士簽訂貿易協議,金額達2.23億美元。此后又相繼同日本、聯邦德國、智利等國貿易團體簽訂民間貿易協定。1954年9月17日,陳云還指示外貿部削減對蘇出口,以儲存后備力量供向資本主義國家出口。
陳云領導財經部門采取積極主動的行動,取得了反封鎖斗爭的勝利。新中國對外經濟交流沒有受制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封鎖。在西方禁運最猖獗的1951年,中國對外貿易總額達19.55億美元,并將舊中國長期入超變為進出口大體平衡。[23]到1957年,中國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額比1952年增長了6倍多[24]。而新中國在貿易上的開放態度,使美國主導的對華禁運政策更加不得人心,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哀嘆:“美國與它主要盟國間對華貿易政策的分歧,成為新政府(1953年)1月間就任以來就遭到的多方面困擾的問題之一。”[25]
管制貿易,嚴控進口,鼓勵出口,
既積極引進外援開拓外貿,又要保持外匯平衡。
陳云在延安主持財經工作時,就致力于強化邊區對國統區貿易管制,為取得反封鎖斗爭勝利創造了條件。東北對外貿易也是高度統一的。這一經驗,得到了中央的肯定,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宣布新中國將實行外貿統制。政協《共同綱領》規定:“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并采用保護貿易政策。”陳云富于創造性地貫徹了這一方針。
(一)實行外貿統一管理,穩步推進私營進出口商的社會主義改造。
陳云主持全國財經工作后,在對各解放區原來分散的財經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時,對外貿易的統一是最先考慮的問題之一。他說:“對外貿易,必須統一,假若天津是一種規定,上海是另一種規定,這就不行。”[26]為掌握重要的出口物資和外匯收入,陳云還提出:“桐油、絲、茶等重要土產的出口,也要由中財委管起來,組織統一的土產公司。如果不這樣做,資金就需要兩套,收買要一套,組織出口又要一套,造成資金占用過多。另外,如果不統一經營土產出口,就不利于集中使用外匯,換回需要的東西。現在各方面都需要外匯,各部門有各部門的進貨單。如果組織了統一的土產出口公司,就可以從全國著眼,有效地集中使用外匯。”“食鹽大宗出口,在五萬噸以上的,因關系到對外政策,必須由中財委統一辦理。”[27]1949年9月,陳云親自同海關工作人員代表座談,號召他們:“把百年來帝國主義所把持的海關,變成為人民服務的、完全自主的、有利于新民主主義國計民生的海關,這是帶根本性的大變革。在變革中,應該采取穩重審慎的步驟。應該把舊海關內對新民主主義有用的東西,如驗證、查緝等業務技術和管理經驗等接受過來。”“海關管理上目前的不統一是暫時的現象,要逐漸走向統一。”[28]
1950年3月3日政務院政務會議通過陳云起草的《關于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規定:“為了調節國內供求,組織對外貿易,有計劃地供售物資和回籠貨幣,各地國營貿易機構業務范圍的規定和物資的調度,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統一負責。”“外匯的牌價和外匯調度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各公營經濟部門及各機關請求外匯,統由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核。”[29]
在陳云領導下,財經部門收回了海關管理權,取消了外國資本的經營特權,接管官僚資本的外貿企業改組為社會主義國營外貿企業,組建了畜產、油脂、茶葉、蠶絲等專業進出口公司,建立起國家統一管理的以國營外貿為經營主體的社會主義對外貿易體系。國營外貿進出口額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1950年為68.4%,1952年就迅速上升到92.8%。
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各口岸共有私營進出口商4600家,從業人員3.5萬人,資本1.3億元,經營額約占全國外貿總額的1/3,其中出口占全國的一半[30]。他們有發展民族經濟的愿望,有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專長和經驗,有海外貿易渠道和業務關系,能夠對新中國發展對外貿易起積極作用。但他們也存在唯利是圖,投機取巧,盲目競爭等消極作用。在舊有內外交流關系被打破的基礎上,為建立新型的內外交流關系,必須對私營進出口商在國家統制的基礎上實行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使其全面納入社會主義對外貿易體系中。但這種大規模改組過程中種種矛盾和斗爭如果處理不好,也會影響到對外經濟交流事業的發展。
1950年陳云領導調整工商業,中財委召開全國進出口會議,劃分了公私經營范圍。國家除統購統銷的出入口物品外,對幾種主要出口物資只經營一部分,進口方面除國家所需要的工業器材和軍用器材外,對民用器材的經營以能調劑供求、穩定物價為限度。其余出入口商品均歸私人經營,國家經營的部分還可委托私商代購代銷[31]。
1954年7月13日陳云為中央起草加強市場管理和改造私營商業的指示,決定改變調整商業的辦法,將私營商業改造為國家資本主義商業。但對私營進出口商,在安排上采取了更為靈活的辦法,即“基本上應按照對私營批發商的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同時,國營對外貿易機關應盡量采取聯營、經銷、代進、代出等國家資本主義的形式,對私營進出口商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使他們能在國營對外貿易機關的領導和管制之下,發揮其對資本主義國家進出口貿易的應有的積極作用。”[32]
1956年私營工商業改造后,陳云又提出:“訂購阿司匹林、儀器、外國雜志,都叫外貿部辦不行。要恢復專行專業,可以找原有的對外貿易商來干,一行一業只要兩三個人。”[33]“為了適應工廠、商店、文教單位、其他機關對于品種繁多的進口商品的需要,對外貿易部對于原系私商現已公私合營了的進口商行,應該按照他們過去經營和可能經營的業務,組織分行分業的進口商店。同時召集一部分原在外籍商人洋行中經營各色各樣進口商品的專業人員,來參加這些進口商店的工作。必須改變目前幾個國營進口公司統攬全部進口商品,分工不細,業務不精,不能適應社會需要的現象。”[34]
由于采取了穩妥的步驟,改組和改造過程中對外貿易工作仍然順利開展,私營進出口商的社會主義改造進展十分平穩,到1956年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全面建立起社會主義對外貿易。
(二)根據國內需要和可能嚴格管制進口品種和數量,促進自力更生,并保持外匯平衡。
舊中國畸形的進出口商品結構和巨大的貿易逆差,使國民經濟對外國資本產生嚴重依賴性。新中國的對外經濟交流貫徹的是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為此,雖然面臨出口創匯能力不足的種種困難和蘇聯全面支援中國工業化的特殊條件,陳云仍然主張要保持外匯平衡。他說:“我們必須力求不借外債。為了保持外匯的收支平衡,應壓縮不必要的進口。”[35]根據他的指導思想,新中國在外貿計劃和外匯安排方面,實行“以出定進,進出平衡,瞻前顧后,留有余地”的原則。[36]
統制外貿為壓縮進口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陳云主張壓縮進口首先應在進口結構上有所選擇,優先保證國家建設所必需的技術設備和重要物資的進口。“進口什么東西,要嚴加管制;出口的東西要放寬尺度,凡是能夠出去的東西,不管雞毛蒜皮都可以出。這樣我們就主動了。”[37]1954年4月1日,他在外貿部的報告上批示,要盡量少出油料、大豆等難于出口的物資,大米、布匹要在小麥、棉花能進口的條件下才出口,盡量選急需的物資進口,減少非急需物資的進口。
舊中國從1873年至1947年,每年進口的機器設備從沒有超過進口總額的10%[38]。而1950年,工業裝備、工業原料及交通器材的進口已占進口的第一位。在對蘇貿易上主要是換入工廠裝備及原料和交通器材等,日用品(主要是煤油和白糖)僅占從蘇聯換入貨物總值的3.1%,與其他人民民主國家,如對捷克和波蘭的貿易,工廠裝備和工業原料占80%,輕工業品占20%[39]。
在進口安排上陳云管得極嚴。他主張進口要考慮外匯支付能力和國內配套能力,循序漸進。1950年3月19日,他同薄一波致電在蘇進行貿易談判的李富春、葉季壯,發去重工業部可自行生產的機械清單,請他們不要訂購這些機械。27日他們又去電,說以前提供蘇方的機器訂貨單,詳查后發現很多國內能自制,要求從訂單中刪去。1954年6月30日,他向中央報告一五計劃編制情況,談到蘇聯援助項目安排時指出,對蘇外匯的支付很緊張,包括蘇聯援建的141個項目在內的615個新建改建項目,有些可能要推遲,“其主要原因為:我國技術力量弱,提供的資料不準確,又常改變,翻譯資料也需要耗費時間,加上我國與蘇聯在交接中有許多不便,蘇方提供的許多成套設備可能不及時,常常會發生停工現象。同時,如鞍鋼和長春汽車廠等大項目的建設,現在是以全國力量來支持的。一百四十一項的建設全面鋪開之后,全國支持的力量也會更加分散。基本建設的大規模鋪開,還在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年,真正緊張的時期還在后頭。將來必然會遇到更多困難,特別是下級干部和基層干部會嚴重不足。干部在基本建設方面取得經驗,也需要有一定的時間。此外,對六百一十五個建設項目,內部工作布置必須按現定時間爭取完成,但要準備有些可能完不成。因此在公開宣布時應講清楚,哪些項目會推遲。”[40]7月8日,他在外貿部對外談判的一份報告上批示:進口貨必須是我們急需者,因為外匯甚少,不宜多做政治性的不急需的進口。
(三)爭取外援但不依賴外援,對引進項目要逐項摸清,并在引進中學習、提高,增強自力更生能力。
對于爭取外援,陳云的態度是非常積極的。他領導東北財經工作的時候,就爭取到蘇聯援助。他是建國初爭取蘇聯援助的一個重要決策人和執行者。他對蘇聯專家十分尊重,并同蘇聯總顧問阿爾希波夫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系和持久的友誼。
對引進的項目,陳云要求逐項審查論證,并從中學習、總結經驗,不許草率從事。蘇聯援建中國第一個汽車工廠選址問題爭論很多,有的說設在北京,有的說設在石家莊,有的說設在太原,陳云提出設在西安。但他沒有匆忙決定,而是讓蘇聯專家先在北京等兩個月,由他主持三次論證會。結果發現,從電力、鋼鐵、木料、運力等條件來看,中國的第一個汽車工廠只能夠設在東北。陳云從中得到很大啟發:他說:“外行的事多了,要下決心學習。不學習,經濟建設一竅不通,那就搞不成。”[41]1952年2月4日,他在為中財委黨組起草的審查哈爾濱鋁合金加工廠初步設計議定書給中央的報告中匯報說:“我們建設新型工廠沒有經驗,而過去的基本建設中已有很大浪費,因此對于每個工廠的建設計劃及初步設計,應該認真地慎重地加以研究審核,這是一種極為重要的學習。今后,各級工業交通等部門凡是建設新廠,都必須切實審查設計,決不可草率從事。”[42]中財委黨組決定,建設五十萬元以上的新工廠須報中央,較大和大型工廠的初步設計議定書須經中財委黨組審核,政務院黨組和黨中央核準;對于設計的審核工作力避拖延又必須切實認真。
對于利用外援,陳云是立足于自力更生,立足于中國實際的。一五計劃是蘇聯幫助制訂的,但陳云并沒有盲目地教條搬用他們的經驗。他說:“蘇聯專家搞的表太復雜,不能完全照辦,必須和我們的現狀結合起來。中國是農業國,不可能把每家有幾個雞、幾頭豬都統計起來。中國開始建設時,計劃的線條是粗的,將來由粗到細。”[43]他在總結一五計劃實施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后提出:“研究合理的比例關系,決不能只依靠書本,生搬硬套,必須從我國的經濟現狀和過去的經驗中去尋找。”[44]陳云的這種態度得到毛澤東的肯定。毛澤東在批評我們的工業建設、教育制度,不僅是設備成套進口,而且連管理制度也是成套進口這方面的毛病的時候,總要講陳云管財經工作不是教條主義的,是按照中國情況辦事的,有創造性的[45]。
從國家工業化的大局出發,在保證國計民生
的基礎上,實行先外銷后內銷方針
為解決工業化進程中內需和出口的尖銳矛盾,陳云主張在保證國計民生的的基礎上先外銷后內銷。1953年10月,中共中央指示對外貿易部:“密切內外銷結合,擴大內外交流,保證供應工業建設的需要”,“凡對國計民生關系重大的商品(如糧食、大豆、植物油等),保證國內供應是需要的,但不能只強調這一方面……還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擠出來,以供出口。凡對國計民生關系較小的商品,應積極組織出口;有些商品(如肉類、花生)更可適當節減國內消費,以滿足出口需要。”[46]1954年7月13日,陳云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加強市場管理和改造私營商業的指示中,在商業工作的部署上,又專門就處理內外銷關系提出:“關于商品內銷和出口的關系,除糧食、油料等物資特殊規定限量出口外,其他物資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國內市場的銷售應服從出口的需要。有些商品如肉類,應壓縮國內市場的銷售,保證出口;有些商品如水果、茶葉和各種小土產,應盡先出口,多余的供國內市場銷售。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必要的出口,以換回國家建設所必需的工業設備。”[47]
根據陳云的意見,對外貿易形成處理內外銷關系的三條原則:1、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限量出口。2、國內市場和出口都需要而貨源較緊的商品,要積極發展生產,擠一部分出口。3、國內市場可多可少的商品,基本上供應出口。[48]
(一)先外銷后內銷是從國家工業化大局出發的。
從大局出發先內銷后外銷的思想,陳云領導東北財經工作時就產生了。1948年東北糧價暴漲,有些干部對是否繼續向蘇聯出口糧食發生了動搖,而陳云則從工業恢復的大局出發,力主咬緊牙關繼續出口。6月14日,他在東北局常委會議討論對外貿易問題時指出:我們目前能出口的基本上是糧食,不僅要出口余糧,而且要勒緊肚子,盡可能多出一些。要用糧食換回軍需、民用和工業用的物資,其中軍需占大頭。要批判片面的群眾觀點,如果不多出口糧食,反而會從群眾中取得更多。價格,從小處看,我們吃虧;但從整體看,我們賺大錢,因為這是大買賣。有的同志只看到局部,認為不合算,結果丟了大頭。這種同志只能當總務處長,管不了國計民生。[49]
在工業化的過程中,內外銷矛盾再度擺在陳云面前。陳云指出:“中國是個農業國,工業化的投資不能不從農業上打主意。搞工業要投資,必須拿出一批資金來,不從農業打主意,這批資金轉不過來……搞經濟工作一定要多方考慮,統籌兼顧。現在我們是在糧食、棉花上打算盤。”[50]“我們必須進口大量的機器裝備,來建立我國的工業基礎,以便在若干年以后,把我國改造成為一個高度工業化的國家。為了進口機器裝備,我們必須用出口物資去交換。我國現在還是一個農業國家,能夠出口的主要物品是農產品。”[51]
另一方面,雖然建國后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并有了很大增產,但過去長期被抑制在極低水平的消費,特別是糧食、油脂、肉蛋等主要農副產品的消費有了很大增長,供求關系比較緊張。陳云指出:“若干消費品供不應求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人民購買力增長的速度日益超過這些消費品生產增長的速度。這些消費品的產量增加了,但是人民購買力增加得更快。”[52]
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消費增長的需要和國家建設需要之間就出現了矛盾。在生產還不能大量增長時,只能在消費上打主意。陳云分析說:“減少消費,當然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但是我們必須在兩者之間選擇一個:或者是暫時減少可以減少的消費,以便完成國家工業化,由此來建立我國能夠進一步地發展農業和輕工業的基礎,使我們有可能在將來迅速地增加各種消費品的產量;或者是盡其所有在國內消費掉,因而不能建設工業,使我國經濟長期處于落后狀態。”[53]
從人民的長遠利益出發,從國家工業化的大局出發,陳云提出:“全國人民應該自覺地節省凡屬可以節省的消費品,以便供應出口。”“不但是現在,而且是今后十多年內,只能采取節省國內消費、首先供應出口的辦法。只有工業基礎建立以后,工業裝備的進口可以減少的時候,這種情況才能有所改變。”[54]
根據陳云的意見,國家先后對糧食、棉花、油脂等主要農副產品實行統購統銷,使物資特別是重要農副產品內外統籌成為可能。針對一些干部的疑慮,陳云指出:“如果不這樣做又怎么辦?只有把外匯都用于進口糧食。那么辦,就沒有錢買機器設備,我們就不要建設了,工業也不要搞了。”[55]對一些干部希望減少出口增加國內供應的想法,陳云斷然表示:“出口糧能不能減少?這個主意不能打。在三十二億斤的出口糧中,有二十億斤是大豆,這主要是用來跟蘇聯等國換機器的,五億四千萬斤是跟錫蘭換橡膠的,還有一些是向其他國家的出口。所有這些出口,都是必要的。”[56]
(二)在保證國計民生基礎上,內外統籌安排。
為兼顧國內市場供應,在出口商品的數量上,陳云是精打細算的。當時有人以為國內供應緊張是出口太多引起的,陳云分析說:糧食方面,1950年到1953年的4年中,平均每年出口31億斤。九一八事變以后,東北地區每年出口多少糧食沒有確實材料,因此就難有抗戰前的完整的全國出口數字。根據海關的統計,1927年到1930年的4年中,那時既有大米、小麥進口,也有大豆、雜糧出口,如果拿扣除進口的凈出口來計算,那末平均每年凈出口是23億斤。解放以后的出口量,比那一時期每年多了8億斤,從全國糧食產量來說,這并不是一個大的數目。油料的出口,抗戰前1927年到1930年4年中,平均每年為24.6萬噸,解放以后4年中,平均每年為23.6萬噸,還減少1萬噸。豬肉出口比抗戰前略有增加,但是豬肉出口數量只占解放以來增產數量的6%,占全國豬的產量的2%多一點。陳云得出的結論是:“我們雖然出口了一定數量的糧食、油料,但是現在比抗戰前出口的數量或是超過不多,或是還有減少……解放以來,糧食、油料、肉類,每年都有大體相等數量的出口,一九五0年到一九五二年市場供求情況是平穩的,到一九五三年才發生供不應求的現象。因此,這些物品供不應求的原因,不能說是由于出口所造成的。”[57]
在兼顧國內市場的情況下,陳云要求繼續挖掘出口潛力,增加出口。1953年11月28日,他為中財委起草的關于副食品產銷狀況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提議:在毛豬9000萬頭中,商品量為5000萬頭,出口200萬頭,“從豬肉商品量與出口對比來看,出口仍有潛力。在一噸肉可換五噸鋼材的條件下,爭取更多一些豬肉出口,對支援國家經濟建設有重大意義。”“蛋品除供內銷,出口量還可增加。抗戰前一九三0年曾出口三十一億枚,一九五三年只出口十億枚,兩萬枚蛋可換五噸鋼材,應爭取更多的蛋品出口。”“國營商業必須把副食品列為經營重點之一,與合作社密切結合起來,逐步增大副食品的批發、零售及經營品種,達到足以保證城市及工礦區的供應。同時,保證必要的出品,換取工業設備,借以支援國家經濟建設。”[58]
而一旦發現出口過多確實影響到國內供應,他又立即糾正。1953年食油供應緊張,陳云計算后指出:戰前1936年出口總量為26.8萬噸,1952年為29萬噸,已超過戰前。1953年出口又增長至33.7萬噸,約占總產量的百分之21.3%,這是一個很大的數量。出口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蘇聯等國家要得多,很難減少;一方面是我們需要以此增加外匯,換進基建物資(1噸食油可換4噸鋼材)。1953年出口增加8萬噸,與誤認為1952年食油積壓有關,是帶有盲目性的。11月13日,陳云為中財委起草食油供應情況的報告建議:“為了緩和食油市場的緊張程度,一九五四年食油出口,比原定控制數字減少十萬噸。”[59]1956年11月11日,在豬肉和各種副食品供應緊張的狀況下,他又提出,在1956年已減少5萬噸豬肉出口的基礎上,“明年出口豬肉減少十萬噸,油脂減少七萬噸。我們主動地減,比和外國先訂合同,出不了那樣多,而被動地減,要好一點。”[60]
(三)出口商品價格要有利于多銷。
為爭取多出口,陳云主張價格上不怕賠錢。他的考慮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國際競爭的需要。陳云說:“我們要準備賠些錢。為什么要賠錢呢?因為出口貨物的價格決定于國外市場,而不決定于國內的生產成本。”[61]二是多銷。建國初中蘇貿易價格按1950年4月19日固定價格計算,低于國際市場價格,為此國內還要為出口提供補貼。陳云后來談到,建國初期對蘇聯東歐國家出口占70%多,基本上都是固定價格,目的就是多銷[62]。
當然,這種低價并不是無原則的,首先要維護國家利益。1958年5月,他率中共代表團列席經互會參加國兄弟黨高級代表會議期間,在討論社會主義市場統一定價時,力排眾議,不同意蘇聯提出的對他們自己極其有利的不平等價格方案,而支持確定長期穩定價格并參照世界市場的變化逐年進行個別調整的意見。
對于國際市場的價格波動,陳云并不主張盲目跟從,而要求分別具體情況確定價格策略,保證國家和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他說:“國際市場上有幾樣東西,比如豬鬃,如果價格低了,我們就不賣,反正你要靠中國,五月不賣等六月,六月不賣等七月,我們有錢,也不急著賣。出口東西,如果他跌你也跌,完全跟著國際市場價格走,那就不好辦了,外國資本家就會多占便宜,農民就會不滿意,國家也受損失。”[63]
顯然,陳云的主張是在獨立自主基礎上,著眼于擴大對外經濟交流,服務于國民經濟恢復和發展,增強自力更生能力。它同舊中國半殖民地外貿中受帝國主義剝削和掠奪的不等價交換性質是完全不同的。陳云的主張得到了毛澤東的肯定,1959年他在一個會議上說,過去陳云曾經提過有些東西應該內銷服從外銷,我很贊成這樣提。我們要節衣縮食保證出口,否則6.5億人多吃一點就吃掉了[64]。
陳云領導開創對外經濟交流事業的若干特點
在毛澤東、周恩來等支持下,陳云領導財經部門全力開拓新中國的對外經濟交流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功。到1957年,中國已同世界上8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貿易關系,并同其中24個國家簽訂了政府間貿易協定或議定書。對外貿易額得到了持續的較快增長,并且基本上保持進出口平衡。1957年進出口總額達到31.03億美元,比1950年11.35億美元增長1.73倍,平均每年遞增15.4%。其中,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平均每年遞增30.8%,“一五”計劃時期平均每年遞增9.8%。通過進出口貿易,有力地支持了國民經濟的恢復和“一五”建設,為打下工業化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65]在這一過程中,陳云的領導作風體現了幾個特點:
一是堅定的戰斗精神和必勝信心。面對對外經濟交流的重重困難和阻力,陳云要求財經干部要象軍事斗爭那樣來對待,并滿懷信心地指出,敵人封鎖也封不死我們,而且只會促使中國人民更快地自力更生。可以說,情況越是困難,陳云表現得越堅強。
二是高屋建瓴的大局觀和開放的眼光。在開創對外經濟交流事業中,陳云緊緊把握住促進國家工業化這個大局,來決定對外交流的方針、方向和方法。雖然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開展對外經濟交流還缺乏經驗,又面臨東西方冷戰、西方資本主義各國嚴密封鎖的困難,但陳云并沒有把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針與爭取利用外援、發展外貿對立起來,不主張關起門來搞建設。他把中國的經濟建設放在世界經濟政治大格局中考慮,既積極爭取蘇聯的援助,又千方百計地開展與世界各國的全方位經濟交流與合作。
三是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新中國對外經濟交流要擺脫半殖民地半封建時代被剝削和掠奪的地位,實現獨立自主,這是毫無疑問的。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大原則下,從發展對外經濟交流增強自力更生的大局出發,陳云又展現了極大的靈活性。他主張定價上不拘泥于一時一事的盈虧而著眼于貿易規模的擴大,貿易方式上采取代銷、易貨、結匯等各種方式,國別政策上不以政治劃線,而是既優先發展與蘇東國家的貿易,又積極開展與亞非國家乃至西方各國的經貿往來。
四是積極的態度和穩妥的步驟相統一。陳云領導國營貿易部門大力發展外貿,逐步取代私營進出口商的地位,同時又統籌安排公私關系,最后順利實現社會主義改造。他積極抓住蘇聯全力支持中國工業化這一難得的歷史契機,爭取并組織實施了成套工業設備、技術資料乃至管理制度的引進,又力求逐項摸透引進項目,在科學論證基礎上消化吸收最新成果,最大限度發揮引進項目在中國工業化中的作用,提高管理現代工業經濟的能力。他克服了經驗不足的困難和急躁冒進的傾向,強調外匯平衡,要求從實際需要和可能來確定引進規模,使新中國第一次大規模成套設備引進進行得非常高效而平穩。
今天,中國正積極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對外經濟交流的廣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也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和風險。陳云領導開創對外經濟交流事業的經驗和思想,會給予我們很多的啟發和激勵。
(來源:《黨的文獻》2005年第4期)
[①] 《中共黨史資料》第47輯,第1頁。
[②] 《陳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8頁。
[③]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頁。
[④]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6頁。
[⑤]《美國對亞洲的外交政策—美國康倫公司研究報告》,1958年10月。轉引自林谷良《新中國反封鎖、反禁運史實述略》,《中共黨史資料》第42輯,第201頁
[⑥] “巴統”是巴黎統籌委員會的簡稱,又稱“向共產黨國家出口統籌委員會”,是專門檢查和管制西方國家對蘇聯及東歐國家的貿易,禁止向其輸出戰略物資的組織,1949年11月成立。
[⑦] 《陳云文稿選編》(1949-1956年),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0頁。
[⑧]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頁。
[⑨]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頁。
[⑩] 《陳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9頁。
[11]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頁。
[12]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頁。
[13]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頁。
[14]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頁。
[15]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5頁。
[16]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頁。
[17] 《中共黨史資料》第47輯,第5頁。
[18] 之愷:《新中國外貿方針的制定》,《中共黨史資料》第47輯,第28-29頁。
[19]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頁。
[20]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頁。
[21]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頁。
[22]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197頁。
[23] 《中國共產黨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頁。
[24]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頁。
[25] 《中美關系資料匯編》第2輯,第1380頁,轉引自林谷良:《新中國反封鎖、反禁運史實述略》,《中共黨史資料》第42輯,第211頁。
[26] 《陳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0頁。
[27]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4頁。
[28]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頁。
[29]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7頁。
[30]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9頁。
[31] 中財委:《關于全國進出口會議的報告》,1950年8月7日,《中共黨史資料》第47期,第7頁。
[32]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頁。
[33]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4頁。
[34]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頁。
[35]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頁。
[36]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14頁。
[37]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4頁。
[38]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6頁。
[39] 之愷:《新中國外貿方針的制定》,《中共黨史資料》第47輯,第22頁。
[40]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頁。
[41]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133頁。
[42]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頁。
[43]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頁。
[44]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頁。
[45] 鄧力群:《向陳云同志學習做經濟工作》,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1頁。
[46]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上冊,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6頁。
[47]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頁。
[48]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16頁。
[49] 《陳云年譜》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511-512頁。
[50]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7-98頁。
[51]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頁。
[52]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頁。
[53]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頁。
[54]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頁。
[55]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頁。
[56]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6頁。
[57]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6-258頁。
[58]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225、227頁。
[59]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9、221-222頁。
[60]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頁。
[61]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頁。
[62] 《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174頁。
[63] 《陳云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5頁。
[64] 周化民:《陳云在對外貿易理論和實踐方面的重大貢獻》,《陳云與新中國經濟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第267頁。
[65] 《當代中國對外貿易》,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