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云談黨內民主
金沖及
陳云歷來重視和提倡發揚黨內民主,把它看成黨的生命。他在上世紀60年代七千人大會時說過,“發揚民主,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都是我們黨的老傳統”。如果不能發表不同意見,“我看人們就不會參加革命了,也不會愿意當這樣的共產黨了”。粉碎“四人幫”后,他評論“文化大革命”發生的原因,不是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夠,而是“黨內民主集中制沒有了,集體領導沒有了”。他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結束時講話,認為會議成功的重要標志之一就是“解放思想,暢所欲言,充分恢復和發揚了黨內民主和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他在改革開放初期講“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其中說的黨風,主要是指黨內民主的風氣。
陳云強調黨內要有民主,是與允許不同意見存在連在一起的,目的在于使領導了解全面情況,作出正確決策。十一屆五中全會成立中央書記處時,他囑咐說:“黨的任何一級組織,允許不同意見存在,我看這不是壞事。有不同意見,大家可以謹慎一些,把事情辦得更合理一些。允許有不同意見的辯論,這樣可以少犯錯誤。一個人講了算,一言堂,一邊倒,我認為不好。這是講民主方面。但是,又必須要有集中,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否則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無成。”1982年,他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上又講:“我過去說過,不怕人家講錯話,就怕人家不說話。講錯話不要緊,要是開起會來,大家都不說話,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見,黨組織應該允許,這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好現象。當然,有了不同意見,要在黨內說,在你的那個黨支部,或者在你的機關,按照組織程序和組織原則嚴肅地提出來。”
在陳云看來,黨內民主不僅是一種風氣,還應當是一種制度。早在1977年黨的十一大討論《黨章》修改草案時,他就針對其中關于黨員對黨組織的決議,指示有不同意見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提出并有權越級報告的規定說,應該加上“允許保留意見”。1985年,他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強調:“堅持民主集中制,是黨章規定的原則。歷史經驗證明,實行民主集中制,做起來很不容易。希望新進各級領導班子的中青年干部,要注意學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辦事。在各級領導班子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傾聽各種意見,特別要注意傾聽不同意見。”1987年,他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進一步提出:“我們黨內要強調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黨委多少時間開一次會,政治局多少時間開一次會,要立個規矩。常委會議,政治局會議,政治局擴大會議,應該分開來開。這是黨內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要堅持。”
陳云強調發揚黨內民主及民主的制度化,對帶動人民民主的擴大、深化國家政治體制的改革,有很大的促進作用。黨的十四大以來,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和國家政治體制改革都取得了長足進展。黨的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對代表大會常任制實行試點,完善黨的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推行地方黨委決定重大問題票決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的制度等等。這些舉措凝結著全黨的智慧,其中也包含陳云生前的心血。
(作者為中央文獻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國史學會原會長)
(來源:《北京日報》2009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