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特根斯坦無疑是二十世紀西方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他的兩部重要著作《邏輯哲學論》和《哲學研究》對以后西方哲學的發展都產生了重大啟迪,前者極大地影響了30年代維也納學派的發展,而后者則極大地影響了50年代日常語言分析哲學的產生,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維特根斯坦被稱為分析哲學的精神教父。然而一方面由于維特根斯坦本人在《哲學研究》中對《邏輯哲學論》并不十分具體的反思——“自從我于十六年前重新開始研究哲學以來,我不得不認識到在我寫的第一本著作中有嚴重錯誤。”[1](P2)另一方面則由于現代西方哲學拒斥形而上學的傳統與日常生活的轉向,人們往往更加推崇后者,因而也就更多了對后者的研究。但實際上《邏輯哲學論》與《哲學研究》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如果沒有對前者的理解我們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后者的產生,按照產生的邏輯看,正是因為先有了《邏輯哲學論》的研究,然后才會有《哲學研究》的產生,這是因為按照內容實質來看,維特根斯坦的這兩部著作實際上是對同一問題存在的兩個不同域限——“可說的東西”和“不可說的東西”的研究,《邏輯哲學論》說了“可說的東西”,而《哲學研究》則試圖說明“不可說的東西”,它們之間并不是如通常所理解的是一種對立與批判的關系,而是一種統一的關系,只有二者的統一才共同形成了一個解決維特根斯坦問題的完整圖像。本文正是基于這一前提對《邏輯哲學論》進行的研究。
一
說到“維特根斯坦問題”,這里指的是在維特根斯坦看來,語言“最根本的混淆”和誤用使以往整個哲學的命題和問題都失去了意義,因為“關于哲學問題所寫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不是假的而是無意義的。因此我們根本不能回答這類問題,而只能確定它們的無意義性。哲學家們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都是因為我們不懂得我們語言的邏輯而產生的。”“語言掩飾著思想。而且達到這種程度,就像不能根據衣服的外形來推出它所遮蓋的思想的形式一樣;因為衣服外形的設計不是為了揭示身體的形狀,而是為了全然不同的目的。”[2](P41)于是哲學的所有問題就集中體現為語言問題,而解決哲學問題的關鍵就集中體現為澄清語言自身的邏輯與分析語言實際的運用,這也就是說,要使哲學的命題和問題成為有意義的命題和問題的研究,就只能是對語言的研究,“全部哲學都是一種‘語言批判’。”[2](P42)這就是維特根斯坦開始其哲學的前提和基礎,無論是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還是《哲學研究》都是基于對哲學問題的這一假定而對語言問題的研究。然而語言有各種各樣的問題,羅素認為有屬于心理學的問題,即當我們使用語言打算以它來意指某種東西時,我們心中實際出現的是什么的問題;有屬于認識論的問題,即在思想、詞或句子和它們指稱或指謂的東西之間存在著什么關系的問題;有屬于專門科學的問題,即使用一些語句來表達真的而不是假的東西的問題;也有屬于邏輯的問題,即一個事實(比如一個語句)要能夠成為另一個事實的符號,它與后者必須具有什么關系的問題。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則主要研究的是“精確的符號系統的條件,即在符號系統中,一個語句要‘意指’某種完全確定的東西的條件。”[2](P4)(羅素:《邏輯哲學論》導言)從而意圖建立起一種“邏輯上完善的語言”、一種“理想語言”。因而,《邏輯哲學論》表面上看來的拒斥形而上學,在實際上仍然是一種本體性的追求、是一種形而上學的追求,也即邏輯性的追求。對于此我們完全可以從維特根斯坦的“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是:這也是命題的一般形式”[2](P87)的追求和結論中得到說明。
維特根斯坦獨特的寫作方法和短句式的表達并沒有使《邏輯哲學論》的邏輯受到任何的損害,全書共有七個核心的短句,實際上就是具有極強邏輯聯系的七個結論性問題,它們用從1到7的阿拉伯數字標出。為了邏輯追尋的方便,同時也因為維特根斯坦短句式的寫作給我們提供了可能,這里不妨把這短句式的七個結論性問題原文列出:1 世界是一切發生的事情。2 發生的事情,即事實,就是諸事態的存在。3 事實的邏輯圖像是思想。4 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5 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6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是:這也是命題的一般形式。7 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這里除了第7我們不能明顯地看出與前面的邏輯聯系之外(當然這并不是說沒有聯系,相反它整個地表明了維特根斯坦邏輯性追求的懷疑論宿命,這將正是后文要具體說明的。),其余六個短句可以明顯地看出是一個有機的邏輯整體,采用的正是A是B,B是C,C是D的一種數學式說明鏈條,同時也是一種向前或向后追溯的說明方式,前一個短句總是后一個短句出現的邏輯前提,而后一個短句又總是前一個短句的進一步說明。透過這種數學式的說明方式,我們就可以看到《邏輯哲學論》的邏輯,即“世界——事實——思想——命題——基本命題——命題的一般形式”。這里一方面我們可以把世界看成整個《邏輯哲學論》的主目,整個說來維特根斯坦旨在于世界,也即旨在于說明存在的世界,這里最終就具體歸結為尋找說明世界的理想語言——“邏輯上完善的語言”,因為對于維特根斯坦來說,他只是把邏輯命題看成展示世界的腳手架,按照這一邏輯,尋找命題的一般形式只是為了更好地說明存在的世界,只有存在的世界才是維特根斯坦進行哲學研究的初衷,這樣我們就只能把世界看成是主目,而把命題的一般形式看成是附標;另一方面按照結論就是主目的思維邏輯,我們也可以把命題的一般形式看成是《邏輯哲學論》的主目,這也許更符合維特根斯坦進行哲學研究的直接追求,對世界的說明、對事實的理解、對思想的詮釋還有對命題和基本命題的分析都只是為了最后命題的一般形式這一結論。因為在維特根斯坦看來,“若列舉出所有為真的基本命題,就完全地描述了世界。世界通過列舉所有的基本命題加上列舉其中哪些為真哪些為假而被完全地描述。”[2](P56)而“如果有了怎樣構成一個命題的一般形式,那么也就隨之有了怎樣通過一個運算可以從一個命題產生出另一個命題的一般形式。”[2](P87)于是對世界的把握就轉化為對命題、基本命題和命題的一般形式的把握,也就是說,只要我們掌握了所有的命題、基本命題和命題的一般形式,也就掌握了存在的世界,這與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中的“想象一種語言就意味著想象一種生活形式”[1](P12)的箴言無疑是具有同工之妙的。
在《邏輯哲學論》時期,世界對于維特根斯坦來說始終以兩種方式存在著,即“可說的東西”與“不可說的東西”,對于世界,這一時期維特根斯坦則堅持這樣的信念:“凡是可以說的東西都可以說得清楚;對于不能談論的東西必須保持沉默。”[2](P23)因為在維特根斯坦看來,“確實有不可說的東西。它們顯示自己,它們是神秘的東西。”所以“哲學中正確的方法是:除了可說的東西,即自然科學的命題——也就是與哲學無關的某種東西之外,就不再說什么。”[2](P104)這樣哲學就不是一門學說,而是一項活動;哲學的任務就不是要提出一些哲學命題,而是要澄清命題,即從邏輯上澄清思想;哲學著作從本質上來看也就只能由一些解釋構成,由此,哲學也就從本體論的追求轉向了對語言的批判,就這一意義來說,維特根斯坦確實完成了對形而上學的拒斥。《邏輯哲學論》就是以可說的東西為界限,這一界限就是語言,旨在于把可以說的東西都說得清楚,而維特根斯坦認為把可說的東西說清楚的唯一方法就是對語言的批判,為此維特根斯坦也頗費了一番心思,他采用一種本體論的推論方式,從對世界的說明開始,認為世界是一切發生的事情,發生的事情,即事實,而事實的邏輯圖像就是思想,思想又是有意義的命題,最后語言作為命題的總體而實現著對世界的表征,這樣關于世界的問題就轉變為關于語言分析的問題。而在這一過程中維特根斯坦追尋了語言分析的思維邏輯,并把它們作為語言分析的前提和基礎。首先,就是實在論的邏輯前提。它是《邏輯哲學論》最為根本的前提,是《邏輯哲學論》整個理論大廈得以構建的基礎。維特根斯坦認為“我們給我們自己建造事實的圖像。”[2](P29)但是我們的建造并不只是一種主觀的設想,它必須建立在實在的基礎之上,這里不僅主要是因為圖像只是實在的模型,世界如果沒有實體,我們就不可能勾畫出世界的任何圖像,而且也是因為作為顯示圖像的命題的意義也是以實體的存在為最后根據,它意味著,“一個想象的世界,無論它怎樣不同于實在的世界,必有某種東西——一種形式——為它與實在的世界所共有。”[2](P27)只有這時,命題是否有意義才會不至于依賴于另一命題,這也就是說,要想看出圖像的真假,就只能將它同實在相比較。維特根斯坦把這種圖像為了能圖示實在而必須和實在共有的東西叫做邏輯形式,也即實在的形式。其次,就是遵從邏輯語法的語言記號前提,這實際上是實在論邏輯前提的進一步具體化。因為圖像圖示實在的可能性是以對象在命題中為記號所描繪這一事實為基礎的,這里的記號就是符號,它“是一個符號中可以被感官感知到的東西。”[2](P36)它表達著一定的事實,然而,命題記號即是事實這一點卻被通常的書寫和印刷的表達形式所掩蓋,而且,“在日常語言中經常碰到同一個詞有著不同的標示方式——因而屬于不同的符號——,或者有著不同標示方式的兩個詞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應用于命題中。”[2](P37)維特根斯坦認為以上兩點正是傳統哲學容易發生最根本的混淆的主要原因,整個哲學就充滿著這類混淆。所以,維特根斯坦主張“為了避免這類錯誤,我們必須使用一種能夠排除這類錯誤的記號語言,其中不將同一記號用于不同的符號中,也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應用于那些有著不同的標示方式的記號:也就是說,要使用一種遵從邏輯語法——邏輯句法——的語言記號。”[2](P37-38)簡單地說,就是必須堅持記號與符號的一一對應原則,即任何一個記號只能標示一個符號,而任何一個符號也只能由一個記號來標示。由此就有了第三,記號的指謂前提。記號的指謂是語言分析的邏輯起點,它要求每一記號必有其指謂,即對象,這是因為包含初始記號的命題,只有已經知道了其中初始記號的指謂,才能被真正理解,而且也只有知道了每一個記號的標示作用,才能理解邏輯句法自明的規則。所以奧卡姆(Occam)準則的要旨“如果一個記號是無用的,它也就是無指謂的”[2](P38)在這里實際上就變成了“如果一個記號是無指謂的,它也就是無用的。”而“一個記號系統一旦建立起來,其中就有一條用以構造一切否定p的命題的規則,一條用以構造一切肯定p的命題的規則,一條用以構造一切肯定p或q的命題的規則,等等。”[2](P77)這樣維特根斯坦就最終確立起了對“邏輯上完善的語言”的信仰,結果是當他獲得了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也即命題的一般形式之后,就覺得哲學再也無事可做而去鄉村當他的小學教師了。
二
“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2](P105)這是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七個短句式結論性問題中的第7個結論,也是唯一只表明了態度而沒有任何進一步說明的結論,對于不可說的東西就只有沉默。然而維特根斯坦的沉默仍然進一步承諾了神秘之物的存在,從而與前六個結論共同完成了維特根斯坦對語言的批判——對可說的東西的述說和對不可說的東西的沉默。然而對不可說的東西的沉默的述說方式顯然沒有最終滿足哲學家的追求,這樣就有了維特根斯坦以后十六年重新進行哲學研究的成果《哲學研究》。當然這里并無意于《哲學研究》的研究,只是意圖從這一沉默的述說中去探尋維特根斯坦邏輯性的追求所內含的懷疑論命運。
維特根斯坦的沉默在實際上承諾了神秘之物的存在,而這種對神秘之物的承諾在實際上又體現著懷疑的命運,體現著對于邏輯性、清晰性和準確性的懷疑。盡管在維特根斯坦看來懷疑論“顯然是無意義的。”[2](P104)然而,懷疑卻伴隨著維特根斯坦邏輯性追求的全過程,而與邏輯共存于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之中。對于不可說的神秘之物維特根斯坦在前言中就明確表明了態度,是“不能談論的”,《邏輯哲學論》就是想要為思想準確地說是思想的表達劃一個界限,其中所顯示的懷疑是顯然的。但是在維特根斯坦認為可說的東西從而想要邏輯表達的東西中同樣也有懷疑的存在,即表達的邏輯性、清晰性和準確性之不可能,也正是在這里,才能理解二十多年以后《哲學研究》的誕生及維特根斯坦對《邏輯哲學論》的批判——“在我寫的第一本著作中有嚴重錯誤”。對《邏輯哲學論》之邏輯追求所內含的懷疑,如果考察一下維特根斯坦構造其邏輯的腳手架就會更加明了,而且在其中也可以看到維特根斯坦本人所明確表達的懷疑態度。
首先,我們要考察的就是維特根斯坦的實在論前提。關于實在論盡管總是在不同的意義上被理解和使用,但是實在論的本質卻是清晰的,它“相信一個離開知覺主體而獨立的外在世界,”[3](P213)堅持實在是一種超出一切實際現象而獨立的存在,不僅一般實體而且個別事物都具有獨立的實在性,而思想則必須是與獨立實在的統一,這種實在論的立場主要是一切自然科學的基礎。《邏輯哲學論》同樣也堅持了這一實在論立場,并把實在論作為語言批判的前提,主張思想是事實的邏輯圖像,圖像是實在的一種模型,因而“圖像的真或假就在于它的意義與實在符合或者不符合”,而“要能看出圖像的真假,必須將它同實在比較。”[2](P31)當然實在論也必須有自身的前提,那就是圖像與實在“必須有某種同一的東西”,這種同一的東西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就是“圖示形式”,也即“實在的形式”,它是“任何圖像,無論具有什么形式,為了能夠一般地以某種方式正確或錯誤地圖示實在而必須和實在共有的東西,”[2](P30)這里稱為“實在的形式”也許更符合實在論的立場,因為它能更加明確地顯示出實在的外在獨立性與思想圖像對實在的依附性。然而邏輯也正是在這里不能不讓人懷疑,對此所應感謝的是來自反實在論者的啟迪,他們如達米特認為實在論的錯誤就在于它預設了一個超越人們認識活動以及認識能力的實在。當然在反實在論者看來“科學的目的不是真理,而只是經驗的適當性。”[4](P192)與實在論者相同,為了確立全部哲學都是一種“語言批判”,維特根斯坦也承諾了實在的先在性——“世界是獨立于我的意志的。”[2](P101)承諾了“實在的形式”對于圖像的意義——“圖像通過圖示形式表現它所表現的東西,”[2](P31)但又與實在論不同的是維特根斯坦認為“圖像不能圖示它的圖示形式;圖像顯示它的圖示形式。”[2](P30)對于命題來說“命題不能表述邏輯形式:后者反映于命題之中。自行反映在語言中的東西,語言不能表述。”[2](P49)這樣維特根斯坦就在實際上又表達了對實在論的懷疑。這種懷疑首先就內含著對本體論承諾的懷疑,因為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命題包括的是被投影者的可能性,而不是被投影者本身。”[2](P32)這就意味著維特根斯坦只是預設了實在的存在,在一定意義上這種預設實際上就變成了一種虛設。這種虛設一方面表現在命題中的實在并不只是獨立的外在,另一方面表現在實在并不能最終予命題以意義。因為實在只是存在著,命題也只是實在的可能性圖示,這樣,“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顯示”的,“顯示”的又不一定會被“看到”,這也就是說命題中的實在也就只能是“看到”的實在,而不是外在的實在;這種“看到”也即命題的意義并不能單由實在完成,而最終“必須在有意義的使用中觀察它。”[2](P38)因為“記號不能表達的東西,其應用顯示之。記號隱略了的東西,其應用清楚地說出之。”[2](P35)順便提一下,這里看到的正是二十多年以后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維特根斯坦的懷疑其次又內含著對以本體論為基礎的認識論的懷疑。在實在論看來,認識論本質上是以本體論的承諾為前提的符合論,它以存在的實在為內容,任何認識都必然有其相應的實在存在,例如“如果我們有適當的理由堅持原子論,那么我們就有適當的理由堅持原子的存在。”[5](P118)它以存在的實在為最高標準,任何真正的認識都只能是符合實在的認識,維特根斯坦的“一個命題就是一個處在對世界的投影關系中的命題記號”[2](P32)和“要能看出圖像的真假,必須將它同實在比較”表達的正是這一實在論的意義。但是在認識論的問題上,實在論卻無法解決下面這兩個問題:一是“同一刺激也可以引起多種不同的感覺,一個人看到的鴨子,另一個人則看到兔子。”[6](P303)對此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中引用雅斯特羅(Jastrow)的鴨-兔一頭圖也進行了類似的說明,其實質是如何解決“看到”的差異;二是“我們看到的一切也可能是別種樣子。我們通常能夠描述的一切也可能是別種樣子。”[2](P86)在世界上并沒有一個形而上主體可以把圖像與實在相比較,并確認實在的圖像是這個而不是另一個,其實質是如何確認實在的真正圖像。由是看來,《邏輯哲學論》的實在論前提并不能回答來自反實在論的追問,當然懷疑也就成了其中的應有之意,這一方面是對維特根斯坦實在論前提考察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邏輯哲學論》固有內容的表達。
其次,要考察的就是維特根斯坦的遵從邏輯語法的語言記號前提。考察的結論是這一前提在邏輯中并沒有問題,但是現實的實際運用卻與邏輯遠不相同,在科學中并沒有問題,但人們的日常生活卻并不總是科學的,因而這一前提就最終體現為邏輯與現實的矛盾,科學與日常生活的矛盾,因為它只是邏輯的與科學的,而不是現實的與日常生活的,此后維特根斯坦對這一矛盾的突顯與解決就形成了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傳統哲學充滿著混淆,而容易發生最根本的混淆的主要原因就是語言符號的誤用,為了避免語言符號的誤用從而祛除充滿哲學的混淆,維特根斯坦提出了遵從邏輯語法的語言記號前提,即不將同一記號用于不同的符號中,也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應用于那些有著不同的標示方式的記號。其實邏輯是如此,科學也可以是如此,但是哲學卻無法如此,這一方面是因為哲學并非科學,也與邏輯不同,另一方面是因為哲學并無自己專門性的語言,日常語言就是哲學的語言,哲學只是具有日常語言的非日常內涵,這就是為什么黑格爾指出“在一般人看來對于哲學的無知并不妨害他們對哲學隨便下判斷;正相反,他們每個人都自信能夠對哲學的價值和性質下判斷,雖說他們對于哲學毫無所知。”[7](P16-17)在日常語言中更多的就是同一記號作為多種符號存在與多種記號都可以完成同一符號的感官感知,對此,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已舉例作了生動的說明,如“‘是’(ist)這個詞既作為系詞,也作為相等的記號和存在的表達式出現;‘存在’(existieren)作為像‘去’(gehen)一樣的不及物動詞出現;‘同一的’(identisch)作為一個形容詞出現;我們說到某事,同時也意味著說到某事的發生。”“在命題‘Grün ist grün’中,第一個詞‘Grün’是一個人的專名,最后一個詞‘grün’是一個形容詞,這兩個詞不僅具有不同的指謂,而且它們是不同的符號。”[2](P37)顯然遵從邏輯語法的記號語言在哲學與日常生活中并不可能。
第三,要考察的就是維特根斯坦的記號指謂法則。在《邏輯哲學論》中記號的指謂法則可以概括為“記號是對象的代表。”“要求簡單記號的可能性,就是要求意義的確定性。”[2](P34)其實奧古斯丁也正是這樣描述語言的:“每個詞都有一個意義。這一意義與該詞相關聯。詞所代表的乃是對象。”[1](P3)這種記號指謂法則實際上是把整個世界都看成可以圖像的世界,也即以所有實在都可以由記號來標示為假定,從而構造的記號與指謂的關系。但事實是,世界并不都能由記號來圖示,面對無限復雜的世界的存在,記號的蒼白顯然是無能為力的,同時記號也并不總是給人以明確的指謂,因為指謂就像意欲一樣很難以經驗。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從對奧古斯丁描述的語言的質疑開始,說明的就是記號與指謂的實際關系,這只要看一下維特根斯坦所舉出的例子就可以完全說清楚記號指謂法則的問題:如“說‘痛的圖畫進入了痛這個記號的語言游戲中’,這是一種誤解。痛的意象不是一幅圖畫而且這個意象在語言游戲中不能用我們稱之為圖畫的任何東西來取代。”[1](P152)這說明痛只是一種私人感覺,它無法被圖像化,如果我們因為什么地方痛去看醫生,我們立刻就會發現非圖像化的私人感覺與精神世界,我們根本無法清楚回答醫生對痛的各種追問,其實醫生也并不能完全體會我們對痛的描述而只能憑想象去確定我們痛的狀況。又如維特根斯坦讓想一想的“光是驚呼就有完全不同的功能。水!走開!哎唷!救命!好極了!不!難道你們仍然想把這些詞叫做‘對象的名稱’嗎?”[1](P20)說明的就是記號并不總有經驗的對象。其實《邏輯哲學論》的記號指謂法則與其遵從邏輯語法的語言記號一樣,只能是邏輯的與科學的,也即理想的,并不是哲學與日常生活的現實。
三
這里看起來相似批判《邏輯哲學論》的考察,并不與人們通常所做的相同,因為人們普遍堅持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研究》的重要性,他們對《邏輯哲學論》的批判往往只是為了說明《哲學研究》的巨大意義,并且通常都把后者看成是對前者的克服,從而把兩者看成是批判與被批判的關系,并且這種關系也似乎可以在維特斯坦本人那里找到明確的支持,即在《哲學研究》的前言中維特根斯坦談到《哲學研究》起因時的說明:“因為自從我于十六年前開始研究哲學以來,我不得不認識到在我寫的第一本著作中有嚴重錯誤。”[1](P2)但這種“嚴重錯誤”究竟是什么維特根斯坦并沒有明確而實質的說明,由此,就造成了人們在各種意義上通過《哲學研究》對《邏輯哲學論》的批判。然而,思想的事實也許并不如此,因為也是在《哲學研究》的前言中維特根斯坦對其新舊思想做了另一種有實質意義的說明:“四年前我偶爾重讀了我的第一本著作《邏輯哲學論》,并給別人說明其中的思想。我突然感到應當把這些新、舊思想一并發表:因為新的思想只有同我的舊的思想方式加以對照,并且以舊的思想方式為背景,才能得到正確的理解。”[1](P2)這樣,我們就看到了《邏輯哲學論》對于《哲學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我們無意于在維特根斯坦之外來談論《邏輯哲學論》,因而任何關于它對整個人類思想發展所產生的影響都會被置之不理,就維特根斯坦本人來說,我們完全贊同分析哲學家圖根特哈特的觀點,認為維特根斯坦的前后期哲學是一個系統,兩者共同構成了維特根斯坦哲學的體系,但就人們所共認的分析哲學的產生和語言哲學的最終形成都植根于《邏輯哲學論》來說,《邏輯哲學論》實際上不但通過對科學與邏輯語言的分析而成為維特根斯坦哲學體系的主要內容之一,同時,對可說的東西的說明和對不可說的東西的承諾則決定了維特根斯坦哲學體系的完整圖像,由此,我們認為《邏輯哲學論》實際上是維特根斯坦整個哲學體系的基礎,當然也是其后期《哲學研究》的基礎。因為維特根斯坦整個哲學的問題就是在《邏輯哲學論》中確立起來的,它認為“語言掩飾著思想”,語言“最根本的混淆”和誤用使以往整個哲學的命題和問題都失去了意義,“哲學家們的大多數命題和問題,都是因為我們不懂得我們語言的邏輯而產生的。”因此,哲學的問題實際上就是語言的問題,對語言的分析與批判應成為哲學研究的主要內容,無論是《邏輯哲學論》還是《哲學研究》事實上正是以這種對哲學問題的認識為基礎而進行的語言分析,如果沒有《邏輯哲學論》對哲學問題本質上是語言問題的認識,維特根斯坦的整個哲學體系就會是缺少前提的,而《哲學研究》作為對語言的分析向日常生活世界的回歸也就會缺少任何哲學上的合理性。
在維特根斯坦看來,世界劃分為可說的東西與不可說的東西,這樣,哲學的問題也就必然體現為對可說的東西的圖示與顯現不可說的東西的努力,在《邏輯哲學論》中維特根斯坦主要以可說的東西為對象,堅持“邏輯圖像可以圖示世界”,從而旨在為人們建立一套科學化與邏輯化的“理想語言”,因此,在維特根斯坦找到邏輯語言的真值函項的一般形式也即命題的一般形式之后,就認為哲學的任務已經完成。然而在《邏輯哲學論》中所內涵的懷疑以及對不可說的東西即神秘之域的承諾——“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就在實際上說明了《邏輯哲學論》在完成維特根斯坦整個哲學體系之一個領域——科學與邏輯的語言的同時,還保留了另一個未曾說明的領域——非科學、非邏輯與日常生活的語言,正是對這個領域的分析與說明就構成了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研究》的主題。可說的東西與不可說的東西構成了完整的維特根斯坦世界,缺少對其中任何一個世界的說明都會使對語言分析的努力失去完整性,而對作為圖示世界的語言的分析自然也就要包括對科學與邏輯語言的分析和對非科學、非邏輯與日常生活語言的分析,正是因為《邏輯哲學論》與《哲學研究》分別完成了對不同世界的分析才使得維特根斯的哲學體系變成了一個完整的整體,盡管它們每一個的說明可能并不是完善的。這就意味著,只是偶然的機緣使維特根斯坦首先思考了科學與邏輯的語言,我們的意思是事情完全可以相反,即先有維特根斯坦的《哲學研究》,而后乃有《邏輯哲學論》的產生,當然事實不管是怎樣的,都要以維特根斯坦實現語言哲學的轉向為前提。
這里我們已可以看出維特根斯坦兩部著作的聯系是如此的緊密,以致我們決不可能在厚此薄彼中實現對其整個哲學體系的完整理解,當然這種聯系也決不是如通常人們所理解的是一種批判、克服、超越與被批判、被克服、被超越的關系,真正的聯系應該是并列的與相互補充的,而且由于《邏輯哲學論》實現的語言哲學轉向而更成為維特根斯坦整個哲學體系的基礎,當然也成為后期《哲學研究》的基礎。
參考文獻
[1]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2]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3]愛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7.
[4]Bas c.Van Fraassen. Laws and Symmet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5]Gary Gutting. Scientific Realism Versus Constructive Empiricism: A Dialogue. in P.Churchland and C.Hooker(eds.).Images of Science,Chicago.1985.
[6]庫恩.必要的張力[M].廈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
[7]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1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
載于《求是學刊》2004.5.P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