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他強調,要深刻學習領會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的新特點及其影響。之所以如此強調,是由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它對黨和國家工作會提出許多新要求。
社會主要矛盾,在本質上就是圍繞需要和供給之間的矛盾關系來確定的。馬克思對人類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就是在揭示人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和供給之間的關系及其內在矛盾運動過程中發現的。“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句話,“和”之前,講的是“需要方”;“和”之后,則講的是“供給方”。因此,唯物史觀是分析社會主要矛盾的哲學方法論。
社會主要矛盾從需要狀況和供給狀況及其關系狀況,體現著一定時代社會發展的總體狀況。實際上,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活動從根本上,都與需要和供給及其關系有關。從宏觀來看,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軍事、外交等領域發展,歸根結底是要解決需要與供給之間的關系。從中觀來看,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各個單位、各個組織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滿足社會的需要,服務黨和國家發展的需要。從微觀來看,一切個人的活動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或滿足他人、社會、國家的需要。由此來看,要認識和把握時代發展、社會發展的總體狀況,就必須從人們的需要狀況和供給狀況及二者之間的關系狀況入手。
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指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個主要矛盾,決定了我們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只有牢牢抓住這個主要矛盾,才能清醒地觀察和把握社會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進各種社會矛盾的解決。不僅如此,需要和供給之間的關系的重要性,還可從“主要矛盾—根本問題—根本任務—工作重點”的邏輯中體現出來:在“主要矛盾”中蘊含著“根本問題”,如在上述所講的主要矛盾中,“落后的社會生產”,就是當時整個時代、社會所存在的根本問題;解決這一根本問題,就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任務”,這里,“根本任務”與所解決的“根本問題”是一致的;而完成“根本任務”,也就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正因如此,1978年以來,我們黨和國家的一切工作和任務都是為了集中解決社會主要矛盾,都是為解決社會主要矛盾服務的。這也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
對整個社會存在作出準確判斷,對整個時代狀況、社會發展狀況作出正確研判,最根本的分析框架,就是要從人民的需要狀況、供給狀況及其二者之間的關系狀況入手。這是我們作出正確決策的基礎和前提。
先看十八大以來人民“需要”的總體狀況。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人民的吃喝住穿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均收入得到了很大提升;人民群眾的文化需要也得到很大改善。到2020年,我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如此,今天人民群眾對社會生活各方面的需要拓展了,人民的需求在質量上也升級了,這集中體現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
再看黨的十八大以來整個社會的總體“供給”狀況。目前,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總體上顯著提高,社會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然而,今天我國發展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發展不平衡。東西部、南北方、城鄉、各行業、各部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現象比較突出。二是發展不充分。這既體現在發展質量和效益還不是很高,也體現在中國制造需要向中國創造、中國智造升級方面。正是基于這種分析和判斷,黨的十九大提出了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
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從總體上反映了當今我國時代發展、社會發展的基本狀況。我們必須緊緊圍繞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狀況及其特點,牢固樹立落實新發展理念,把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工作重點。我們黨和國家發展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這一根本任務和工作重點來進行。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推動中國發展的整體轉型升級,迎來實現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才能擔當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才能日益走近世界舞臺的中央。由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中央黨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