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與中共八大的籌備
鄧小平與中共八大的籌備
張金才
[摘要]在中共八大籌備期間,作為當時的中共中央秘書長、八大籌備工作負責人,鄧小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具體負責八大的籌備組織工作,草擬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名單和修改黨章、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名單,起草、審改和宣講會議的各種文件,組織八大代表和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的選舉工作,審改大會代表發言稿,為大會的順利召開做了充分準備;二是主持修改黨章和起草修改黨章的報告,提出在全國執政情況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主要方針,奠定了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基礎;三是參加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建議報告要突出經濟建設,對八大正確路線的制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關鍵詞]鄧小平;中共八大;籌備工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八大政治報告
[中圖分類號]A49;D220
[文獻標識碼]A
中共八大是黨的歷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作為當時的中共中央秘書長,鄧小平承擔了籌備八大的重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9年以前,由于資料不足,很少有文章專門考察鄧小平與八大的籌備,多是在研究鄧小平與八大的關系時,把該問題作為文章的一部分進行簡要交代或概括論述。中央文獻研究室在2009年編撰出版的《鄧小平年譜(1904—1974)》(以下簡稱《年譜》),披露了許多這方面的資料,為學界從事這一問題的研究創造了條件。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依據《年譜》及相關史料,著重考察鄧小平在籌備八大過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展現他為會議的成功召開作出的歷史貢獻。
一、具體負責八大的籌備工作
1955年3月31日,毛澤東在全國黨代表會議的講話中,代表中共中央宣布了1956年下半年召開八大的決定,要求1956年7月前完成代表的選舉和文件的準備工作。會議結束后,八大的各項準備工作隨即開始。鄧小平作為當時的中共中央秘書長,具體負責八大的籌備工作,從確定八大報告起草人到處理各種文件,從討論八大代表選舉問題到提名八屆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從審改大會發言稿到提出發言要求,其間大小事宜,鄧小平幾乎都參與決策和討論。
(一)關于大會文件
籌備八大最重要的工作是準備大會報告。1955年4月21日,鄧小平將草擬的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名單和修改黨章、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名單報送毛澤東。毛澤東很快批示,要求提交政治局會議討論。5月12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了這兩個名單。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由劉少奇、陳云、鄧小平、王稼祥、陸定一、胡喬木、陳伯達7人組成。修改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由鄧小平、楊尚昆、安子文、劉瀾濤、宋任窮、李雪峰、馬明方、譚震林、胡喬木9人組成。參見《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509頁。
在籌備過程中,鄧小平承擔了大量起草、審改和宣講各種文件的工作。1956年8月15日,鄧小平起草了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的通知》。作為八大的主要籌備人,鄧小平擔負著大會及會議文件的宣傳解釋工作。根據毛澤東“由鄧小平同志報告第八次黨〔代〕大會問題決議的意義和內容”《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5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第356頁。的提議,鄧小平數次在中央全會上對八大相關文件作解釋和說明。他的說明深入淺出,言簡意賅,完整準確地表達了中央的意圖,深受與會人員的歡迎,也得到毛澤東的贊賞。1955年9月18日,毛澤東在鄧小平起草的《關于召開第八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的說明》上滿意地批道:“我認為可以照這樣去講,只改了幾個字。”按照這一批示,10月4日,鄧小平在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上作了該說明,著重對八大與七大間隔時間較長的原因及八大的醞釀過程等作了解釋,收到很好的效果。1956年8月22日,在中共七屆七中全會第一次會議上,鄧小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對提交會議討論的《八大日程草案》等6個文件作了說明。參見《鄧小平年譜(1904—1974)》(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4頁。本文所引資料除加注說明外,均參見該書。8月30日,在八大預備會議第一次會議上,又就這6個文件向大會作了說明。
鄧小平還十分注重宣傳的政策和策略。1956年8月23日,他在審改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傳報道工作的通知》時加寫:各國代表團到達和離開我國時,“一律不發個別的消息,只在代表團到齊的時候和他們大都離開的時候,發兩次簡要的綜合消息”。同時就對外國代表團的宣傳報道批示:“不能專對少數人擴大宣傳,這樣容易得罪多數人。而且這次來的頭頭很多,也很難突出某些個人。”
(二)關于大會選舉
召開八大,首先要選舉會議代表。八大的一項重要議程是選舉新的中央委員會,因此在籌備階段要產生八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名單。這兩項選舉工作都是在鄧小平的組織下進行的。
1955年10月4日,鄧小平在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上,對全會通過的《關于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辦法的規定》作了解釋。1956年1月18日,鄧小平主持召開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討論八大代表名額的安排等問題。3月23日,主持召開中共中央秘書長會議,討論八大代表選舉問題。4月24日,再次主持召開中共中央秘書長會議,討論中共八大代表名單。5月11日、12日、18日,又連續主持召開中共中央秘書長會議,討論中央機關出席八大的代表候選人問題。5月13日,在審改中共中央《關于八大代表候選人名單問題》給各地的電報時,加寫“代表大會必須對所有候選人加以鄭重的審查,對于不適當的候選人,應加以變動”,對代表資格審查提出了嚴格要求。
籌備八大最早著手的工作是擬定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名單。這是大會籌備的重要工作,中央高度重視。據李雪峰回憶,這項工作“就是由小平同志和一些老同志負責,先從6個大區和軍隊的領導同志中選,大家可以隨便提,提了約400人,比較全面”李雪峰:《我在小平同志領導下工作的二十四年》,《回憶鄧小平》(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220頁。。1956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研究八大的選舉問題和中央領導機構設置方案,并指定陳云和鄧小平為委員會的召集人。8月4日、6日和10日,鄧小平召集專門委員會會議,討論八大選舉等問題。在集思廣益并深入討論的基礎上,鄧小平于8月22日的七屆七中全會第一次會議上提出對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選舉工作的建議:第一步,由各代表團提出一個名單,中央不先提名,大會主席團也不先提名單。第二步,各代表團提出名單后,由中央政治局和各代表團正副團長負責把各代表團提出的名單加以整理、研究,確定包括正式委員與候補委員在內的選舉名額和預選名單,然后各代表團討論醞釀,進行預選。第三步,各代表團預選的結果交政治局,由政治局和代表團正副團長共同研究,確定正式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具體名額及其提名。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6頁。鄧小平的設想經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后,隨即付諸實施,得到與會代表的高度認同,也使整個會議充滿民主氣氛。受此啟發,9月28日,八屆一中全會選舉中央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候補委員時,也借鑒了這一方式,表明中央對鄧小平工作的充分肯定。
(三)關于大會發言
代表發言不是八大的主要議程,卻是大會的重要內容。作為八大籌備工作負責人,鄧小平精心組織代表準備大會發言,親自審改代表發言稿,并提出具體意見。
據《年譜》記載,羅瑞卿、譚震林、徐向前、彭真、鄧穎超、劉瀾濤等人的發言稿曾由鄧小平審閱或修改。1956年9月3日,在審閱羅瑞卿的發言稿《關于我國肅反斗爭的主要情況和執行黨在肅反斗爭中的正確路線的若干經驗》時,批示:對反革命活動,帝國主義、國民黨還不斷派特務進來,須舉一二例子(每個例一兩句話)。并建議他把發言稿直接送毛澤東看看。9月12日,審改譚震林發言稿時,建議他最好對有關段落改寫一下,并于16日再次審改譚震林修改后的發言稿。彭真準備的發言稿《關于革命勝利后的群眾路線問題》,前半部分強調執政黨需要高度注意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的作風,后半部分針對蘇共二十大揭露斯大林晚年的錯誤問題,闡述了正確對待革命領袖和反對個人崇拜問題。9月17日,鄧小平審閱彭真發言稿時,在肯定“這是一個好的發言”的同時,指出后一部分“分寸是否恰當,就要多找幾個人斟酌才行”。建議他先請陳伯達看,后送劉少奇審定,“可能的話,請主席看看”;并提出后一部分“可以概括一點說,文字上也可得到縮短”。這些意見對于提高發言稿的質量和水平,保證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七屆七中全會和八大預備會議上,鄧小平對大會發言提出了具體要求,指出:八大大會發言要精彩、生動、多樣性,還要短。要有人講一講主觀主義,有人講一講宗派主義。關于發言內容,鄧小平提出要表現會議是在討論建設這個重點;關于發言時間,一般不超過20分鐘;關于發言人數,他提出要爭取比較多的人發言,準備120篇以上的發言稿,選百把篇,準備講80篇以上,在報上登一二十篇。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237頁。
在鄧小平的組織下,整個會議期間有68人作了大會發言,45人作了書面發言。這些發言者既有中央領導,也有各地區、各部門的負責人,還有來自基層黨組織的負責人或普通黨員。發言人數之多、代表面之廣,在黨的歷次代表大會上都是少見的,體現出代表們高度的政治熱情和會議空前的民主氣氛。
二、主持修改黨章和起草修改黨章報告
修改黨章和起草修改黨章的報告是八大籌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這項工作是在鄧小平主持下進行的。
黨章的修改工作,鄧小平一直抓得很緊。據李雪峰回憶:“黨章初稿于1955年10月20日完成后,小平同志就批示分發給我們再進行修改。1956年2月,他赴莫斯科參加蘇共20大前夕,還在中南海西樓會議室主持召開會議討論修改黨章報告問題。4月初,他又多次主持會議,討論修改黨章問題。當各種意見討論得差不多時,毛澤東同志于4月下旬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修改黨章。”李雪峰:《我在小平同志領導下工作的二十四年》,《回憶鄧小平》(上),第220頁。
4月28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的總結講話里,專門談到修改黨章問題。他說:“中央究竟是設一個副主席還是設幾個副主席,也請你們討論。少奇同志提出設幾個副主席,現在的這個黨章草案上是說設一個副主席。還有,是否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會的辦法,設黨的常任代表。”“是不是可以考慮采用這個辦法,比如五年一任。這還沒有寫到黨章草案上去,提出來請大家考慮,看是否可以。”《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頁。
毛澤東的這些意見,很快被吸收到黨章修改稿里。5月28日,鄧小平起草中共中央《關于印發黨章修改稿交各地方、各單位討論的通知》,將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常任制和增設幾個中央副主席、設立另外性質的書記處等問題,提請各地黨委主要負責人討論。《通知》指出:“在黨章修改稿中,有兩個問題請你們特別注意:(一)修改稿中規定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采用常任制度,并且規定各級代表大會每年開會一次。這是一個重大的改變,請你們考慮這種制度是否適當。(二)……關于中央機構問題,曾考慮到兩種形式。一種是保持原來性質的書記處,增設一個副主席或者不設副主席;一種是不設原來性質的書記處,增設幾個副主席,并且設立另外性質的書記處或者其他名義的組織。請你們考慮哪一種形式較好。”
兩個多月后,黨章起草委員會在收集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和中央各部委黨組、黨委的意見后,形成新的黨章修改稿。8月5日,鄧小平向毛澤東報送中央領導機構設置方案即黨章第37條草案,該條為:“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并且選舉中央委員會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毛澤東審閱該條時,在“副主席若干人”后加寫了“和總書記一人”6個字。參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6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165頁。鄧小平按照毛澤東的意見,對黨章修改稿作了修改,準備提交八大討論通過。
修改黨章和起草修改黨章的報告這兩項工作是穿插進行的。鄧小平在主持修改黨章的同時,對起草修改黨章的報告也十分重視。
1956年7月23日,胡喬木完成《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初草)》前四部分,鄧小平收到后作了不少修改,改動較多的是第一部分。在這一部分,鄧小平加寫了“現在國家的情況和黨的組織情況都同七大的時候有了顯著的不同”,“從七次大會到現在的十一年中,我們國家經歷了天翻地覆的偉大變革”,“七年來,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方面,都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績”,“黨員的數目比第七次大會的時候差不多增加了十倍,比一九四九年全國勝利的時候也差不多增加了三倍,而且絕大多數黨員都在各級國家機關、經濟組織和人民團體中擔負了一定的工作。這些情況,要求我們十分注意加強黨的組織工作和對于黨員的教育工作”等內容。此外,對第三部分,鄧小平也作了不少修改。在這部分中加寫了“我們黨內時常出現這樣的干部,他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十分愛好自成系統,自成局面,政治上自由行動,不喜歡黨的領導和監督,不尊重中央和上級的決定”等內容。
8月11日,胡喬木起草出后兩部分,續完全稿,共六部分。鄧小平又對報告第一部分補寫了重要內容,指出了黨所處歷史環境的變化,以及由此引發的黨組織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黨的建設的總任務等問題。這一部分雖然只有約1700字,但可以說是整個報告的綱。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196頁。在報告的第二部分,鄧小平還補充列舉了在黨的組織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官僚主義傾向。參見《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223頁。
修改之后,8月27日,鄧小平把《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修改稿)提交起草委員會集體修改。當日,鄧小平囑楊尚昆將該稿送毛澤東審閱。毛澤東連夜進行了修改,并批示:“此件看了一遍,覺得大體可用。作了一些小的修改,請你們酌定。第23頁上批了一點建議修改的意見,請考慮。”《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6冊,第187頁。
毛澤東所作的修改主要有兩處:一處是在報告第一部分的第一段,“這個草案,同第七次大會所通過的黨章比較起來,并沒有根本原則上的不同,但是,在具體內容上卻有了很多的改變”之后,加寫了“其中包含一些帶有原則性的改變”14個字;另一處是在報告倒數第四段分析黨勝利的原因時,在“要歸功于人民群眾對于我們的信任和支持,要歸功于全體黨員的艱苦奮斗”前面,加寫了“首先和最主要地”7個字。這兩處修改意見,在鄧小平1956年9月16日向八大所作的《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中都采納了。
《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修改稿)第23頁在論述黨內民主并未因黨的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開得不經常而受到影響的理由時,列舉了一系列重要會議。毛澤東在這段文字旁批了兩條意見:一條是“1955年三月的全國代表會議應在此處提出”;另一條是“沒有說1953年的財經會議和糧食統購統銷會議,也沒有說1949年的擴大的二中會議”。鄧小平據此又加寫了這四次會議。參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6冊,第188頁。
鄧小平主持起草的《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分析了黨在執政情況下面臨的種種新考驗,突出地提出反對官僚主義和驕傲自滿情緒的問題,認為它必然會發展成為主觀主義和宗派主義。報告還要求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崇拜;重視黨內思想教育,提高全黨的馬列主義思想水平;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揚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發展黨內民主生活,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加強對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這些重要思想提出了在全面執政情況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主要方針,奠定了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基礎。
三、參與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
八大籌備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起草政治報告。鄧小平參加了政治報告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據李雪峰回憶:“由于大家的努力,修改黨章報告完成得比較早,后來他(指鄧小平——引者注)又將精力集中到起草政治報告上去了。”李雪峰:《我在小平同志領導下工作的二十四年》,《回憶鄧小平》(上),第220頁。
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和修改歷經一年零四個月,各種修改稿達80多份,大的修改有5次。作為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成員,鄧小平自始至終參加了報告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
最早的稿子是1955年12月寫出的,由起草委員會成員陳伯達起草。劉少奇于12月15日批示,印送毛澤東、周恩來、朱德、陳云、彭真、鄧小平等26人審閱修改。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151頁。這個稿子到下一個修改稿,中間經過了7個月時間。從1956年6月底開始,八大政治報告進入具體起草階段。6月30日,劉少奇召集陳云、鄧小平等開會,布置報告的起草工作。參見《劉少奇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793頁。7月初,八大政治報告第一個修改稿寫出。劉少奇批示楊尚昆:“此件請印發。發給名單請同小平同志確定。”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153頁。
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是在毛澤東直接領導下進行的。從7月初到八大召開前夕,毛澤東先后主持了19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會議和少數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討論八大政治報告。參見《劉少奇傳》下,第793頁。鄧小平參加了這些會議。
1956年7月6日至14日,鄧小平多次參加毛澤東召集的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會議,討論報告起草問題。15日和19日,毛澤東又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繼續討論,鄧小平均參加。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497頁。7月23日,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移住北戴河,繼續商討中共八大主要文件的修改。在北戴河近一個月里,毛澤東先后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和兩個報告的起草委員會會議,對政治報告等文件進行仔細推敲和認真修改,還常常同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人交換意見。7月27日,鄧小平參加毛澤東召集的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會議,討論八大政治報告初稿的修改問題。8月10日,又出席毛澤東主持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八大政治報告初稿。8月11日,毛澤東約劉少奇、鄧小平等7人談八大政治報告修改問題。參見石仲泉等主編《中共八大史》,第500頁。8月12日,鄧小平參加毛澤東召集的修改八大政治報告初稿討論會。8月21日,又和劉少奇等在毛澤東處開會,談八大政治報告稿問題。8月29日、31日,鄧小平參加毛澤東召集的中央書記處書記、八大政治報告起草委員會委員和八大各代表團團長會議,討論八大各項報告。9月7日,又參加毛澤東主持召開的中央書記處書記會議,討論八大政治報告稿的修改等問題。
此外,鄧小平還于1956年8月11日參加劉少奇召集的修改八大政治報告初稿討論會,并于8月13日在北戴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討論八大政治報告初稿。
八大政治報告重點是經濟建設,這一點無論是毛澤東,還是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其他中央領導人,認識上都是一致的。1956年8月22日召開的中共七屆七中全會第一次會議上,鄧小平在談到八大議題與發言安排時,建議把國家經濟建設作為八大政治報告討論的重點。毛澤東接過鄧小平的話說:“這一次重點是建設,有國內外形勢,有社會主義改造,有建設,有人民民主專政,有黨,報告里面有這么幾個大題目,都可以講。但是重點是兩個,一個是社會主義改造,一個是經濟建設。這兩個重點中,主要還是在建設,占這個報告的主要部分,三萬字中有三分之一是在講建設。”《中共八大文獻選載》,《黨的文獻》2006年第5期。
經過周密籌備,中共八大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隆重舉行,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一次空前的盛會,開得非常成功。八大在歷史轉折時期宣告了社會主義革命的基本完成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確立,宣告了社會主義全面建設新時期的開始,為黨制定了一條正確的政治路線,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大會的成功召開,與鄧小平為會議所作的籌備工作和付出的艱辛勞動是分不開的。
〔作者張金才,當代中國研究所副研究員,北京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