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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獄中文稿《遺信》的幾點考證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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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獄中文稿《遺信》的幾點考證

劉明鋼

方志敏獄中文稿中有一書信,沒有收信人的姓名,故收入《方志敏文集》時,編者加了個標題:《遺信》。該信很短,只有400余字。對于《遺信》,黨史界有些研究成果,考證了是寫給誰的以及寫信時間,但仍有許多問題有待推敲、有待考證、有待探索。

問題一:方志敏在“介紹信”里都寫了什么?

《遺信》開頭寫道:“為防備敵人突然提我出去槍斃,故我將你的介紹信寫好了。是寫給我黨的中央,內容是說明我在獄中所做的事,所寫的文稿,與你的關系,你的過去和現在同情革命幫助革命的事實。由你答應交稿與中央,請中央派人來與你接洽等情。”

那么,《遺信》中提到的這封給中央的“介紹信”究竟寫了些什么?

201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方志敏全集》,在《方志敏文集》的基礎上增添了二十三篇新近發現和首次發表的歷史文獻,其中《給黨中央的信》是唯一一篇新增的獄中文稿。這篇寫于1935年6月11日的文稿披露了許多新的史料,對破解獄中文稿之謎大有裨益。然而在此之前,即使是研究人員也很少有人看到該信的全文。

在《給黨中央的信》中,方志敏對胡罟人的情況作了詳細的介紹,寫道:“胡罟人原是國民黨的一個官僚,但他傾向革命,故在獄中給了我一些幫助。我曾與他談了不少的話,并寫了許多信給他,他表示很堅決而且誠懇。他愿意站在黨的同情者的立場,接受黨的指導……他共有房地產值十萬元,愿意拿出大部分來幫助革命。我告訴他來滬開印刷所,辦雜志,鼓吹革命。請中央派一個同志去領導他。只要領導得好,他是可以替黨做不少的工作。他與他的妻的思想,還需中央給以訓練!他交游甚廣,干諜報、兵運,救濟被難同志等工作都可以做。”

經專家考證,胡罟人即胡逸民,浙江永康人。他早年參加過同盟會,追隨孫中山革命,官至中央政府監獄典獄長。因官場傾軋,被囚禁在南昌軍法處看守所的優待號。鑒于胡的特殊背景,獄方對他監管很寬松,有一定的行動自由,所以,他經常到方志敏的囚室聊天,竟成為方的摯友。

將以上兩段史料加以對比、分析,不難發現,《給黨中央的信》就是方志敏給胡逸民寫的“介紹信”。

問題二:《遺信》為什么不寫上下款?

一般書信開頭有稱謂,下面有署名,還要寫上日期。而這些《遺信》都沒有。為什么?

方志敏在《給黨中央的信》中寫道:“我曾與他談了不少的話,并寫了許多信給他,他表示很堅決而且誠懇。”為了爭取胡逸民,方志敏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與他談了不少的話”,而且“寫了許多信”,《遺信》就是許多信中的一封。由于不需要郵遞投送,所以不需要信封,也不需要寫上下款。而且,由于寫信與談話在內容上是銜接的,因此日期也可省略。

問題三:為什么稱贊“她”還算是“一個難得的佼佼者”?

《遺信》寫道:“就是你的夫人,現在也表示缺乏勇氣,當然她還算是她們之群中一個難得的佼佼者。”《遺信》中所謂“你的夫人”,是指胡逸民的夫人向影心。她參與了方志敏獄中文稿的傳送。

胡逸民在一篇回憶文章中寫道:“我夫人經常帶些吃的東西來探望我,我也拿些給方志敏。我介紹夫人與方志敏認識。有一天,方志敏試探性地問我,能否為他捎一封信,我滿口答應,保證由我夫人送到。第一封信的任務完成,他對我更加信任了。”

筆者認為,胡逸民夫人送出的“第一封信”就是《給黨中央的信》,理由如下:其一,在方志敏寫給黨組織的所有獄中文稿中,只有《給黨中央的信》是信,其余都是文章,因此送出的“第一封信”非它莫屬。其二,要與白色恐怖籠罩下的上海地下黨取得聯系,必須有“介紹信”,以獲取信任。如今很多文章談到,是高家駿通過女友送出了第一批文稿。但是,方志敏給胡逸民寫好了“介紹信”,卻委托高家駿第一次送信,從邏輯上說不通;而且,先送文稿,后送“介紹信”也不合情理。其三,《給黨中央的信》具有強烈的時效性。與其他文稿相比,《給黨中央的信》最為緊迫,因為它關乎越獄計劃能否得以實施。方志敏策劃越獄已久,并認為成功的可能性極大;而越獄的前提條件就是與地下黨取得聯系,取得外援。因此,給中央送信刻不容緩。如果方志敏有機會送出文稿,那么送出的第一篇一定是《給黨中央的信》。

這次傳送很順利,向影心很快返回南昌復命。終于與上海黨組織建立起便捷、可靠的聯系,方志敏異常高興。胡逸民寫道:“第一封信的任務完成,他對我更加信任了”。

一個女流之輩在兵荒馬亂的年代,一個人將信件送到上海,成功地交給黨組織,其中的艱辛是旁人難以想象的。向影心返回南昌后,向方志敏講述送信的經過,獲得很高的評價。所以,方志敏《遺信》寫道:“她還算是她們之群中一個難得的佼佼者。”

問題四:為什么寫這封《遺信》?

方志敏寫這封信有兩個目的:一是告訴胡逸民已經為他寫了“介紹信”。雖然,胡逸民派夫人成功地送出“第一封信”,但是,胡并不知道信的內容。方志敏寫這封信就是告訴胡逸民,成功送出的“第一封信”就是“介紹信”;關于送文稿之事,已經與地下黨聯系好了。二是提醒、勸勉胡逸民信守諾言。方志敏寫道:“請你記住你對我的諾言,無論如何。你要將我的文稿送去。萬不能聽人打破嘴而毀約!”

問題五:《遺信》如何送到了黨組織手中?

在《給黨中央的信》中,方志敏還寫道:“這些文稿,都寄存胡罟人君處保藏著,他答應在他出獄后,送交中央。”這條史料說明兩點:其一,在寫這封信的時候,方志敏已經將文稿交由胡逸民保管,大概是寫完一篇就交一篇,以確保文稿的安全。其二,方志敏指望胡逸民出獄時能將文稿帶出去,然后交給中央。

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南昌英勇就義,時年36歲。不久,胡逸民獲釋。在方志敏犧牲之前,方已經把部分文稿送了出去。胡逸民出獄時就將剩下的文稿以及方寫給自己的信一并帶了出來。

1936年11月,胡逸民將方志敏獄中文稿以及寫給自己的兩封信——《給某夫婦的信》與《遺信》,一起帶到上海,幾經周折,交給了胡子嬰,不久轉交給中共地下黨。為什么帶上《遺信》,筆者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遺信》寫明了記號。在《遺信》中,方志敏寫道:“寫了三張信紙,在右角上點一點作記號。另一信給孫夫人,在右角上下都點了一點,一信給魯迅先生,在右角點了兩點。請記著記號。”為了不送錯,胡逸民有必要帶上這封信。

(作者單位:江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來源:北京日報》2014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