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世紀同行的革命家——紀念彭真同志誕辰110周年
與世紀同行的革命家
——紀念彭真同志誕辰110周年
作者: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
彭真同志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國務活動家,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新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在20世紀的中國社會巨變中,他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富裕不懈奮斗,譜寫了壯麗的人生篇章。
一、投身革命,在斗爭中鍛煉成長,為建立人民的新中國而戰斗
彭真同志是斗爭實踐中成長起來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在中國革命艱苦復雜的環境中,他無論從事白區地下斗爭,領導根據地、解放區建設,還是參加黨中央領導工作,都出色完成了任務。
彭真,原名傅懋恭,1902年10月12日出生于山西省曲沃縣侯馬鎮垤上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少年時代,受進步思想影響,彭真同志立志“鏟除不平,匡扶正義”。1922年進入山西省立一中后,在高君宇、賀昌等同志引導下,他逐步接受馬克思主義。1923年5月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冬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從此走上革命道路。
1924年夏,彭真同志參與籌建山西省第一個共產黨組織——中共太原支部,任組織委員,成為山西共產黨組織的創建人之一。此后,他擔任共青團太原地委書記、中共太原支部書記、中共天津地委組織部部長等職,先后在太原、石家莊、天津等地組織領導革命斗爭。在嚴峻的環境中,充分表現出勇于斗爭、敢于勝利的品質。1925年5月,為反對軍閥閻錫山強征房屋估價稅,他率領山西各界上萬名群眾赴山西督軍府請愿示威,并進入督軍府,面對面開展斗爭,迫使閻錫山親手寫下取消房稅的手令,取得了斗爭勝利。
大革命失敗后,革命形勢轉入低潮。彭真同志受命擔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書記,中共順直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代理書記等職(當時順直省委領導北平、河北、山西、山東、察哈爾、河南等省市黨的工作),成為黨在北方地區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他無懼空前的白色恐怖,堅持開展斗爭,有力促進了革命形勢的恢復發展。1929年,由于叛徒出賣被捕入獄。1935年刑滿出獄后,任中共天津工作組負責人,中共中央北方局代表、組織部部長等職。他多次到北平等地指導黨的工作,系統提出了改進北平市委工作的意見,指導北平市委組建了北平學委,并直接領導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的工作,大大促進了愛國學生運動的發展。西安事變后,彭真同志廣泛宣傳黨的和平解決事變的方針。他認真總結白區工作的經驗教訓,堅決支持北方局書記劉少奇同志提出的白區工作基本方針和策略原則,堅持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批評和糾正關門主義等錯誤傾向,大力恢復和發展北方地區黨的組織,在白區工作新局面的開創和全國抗日救亡運動的蓬勃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盧溝橋事變爆發后,彭真同志全力協助劉少奇同志建立、鞏固與調整北方各地黨組織,調配干部,并參與部署在華北敵后創建根據地、開展抗日游擊戰爭等工作。1938年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后為晉察冀分局)書記等職,他同聶榮臻等同志一起領導開辟和建設晉察冀抗日根據地的工作,受到毛澤東同志的高度評價,晉察冀根據地被黨中央譽為“敵后模范的抗日根據地及統一戰線的模范區”、“最進步的模范的抗日根據地”。1941年,彭真同志因參加黨的七大到延安。此后,任中共中央黨校教育長、副校長,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城市工作部部長等職,參加了延安整風運動的領導等工作,為統一全黨思想、確立毛澤東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為培養黨的領導骨干和開展淪陷區、國統區黨的地下工作,作出了突出貢獻。1945年6月,在黨的七大和七屆一中全會上,43歲的彭真同志當選為中央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8月,他和陳云同志一起被增補為黨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
抗日戰爭勝利后,為實現黨的七大作出的爭取東北的戰略決策,彭真同志于1945年9月赴東北,歷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兼東北人民自治軍、東北民主聯軍第一政治委員,東北局副書記兼東北民主聯軍副政治委員等職。抗戰勝利后的東北是國共雙方重點爭取的戰略區。彭真同志主持東北局工作期間,在矛盾錯綜復雜、形勢變化急劇的情況下,嚴肅執行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毛澤東同志的決定、指示、命令,堅決粉碎國民黨軍隊的軍事進攻,放手發動群眾,壯大人民力量,迅速擴大部隊,為建立鞏固的東北根據地奠定了基礎。1947年夏,彭真同志赴西柏坡出席全國土地會議。會議結束后留黨中央工作,任中央工委常委,并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指導晉察冀工作。1948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12月兼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平津戰役勝利后,他參與籌建新中國的工作。1949年9月,作為中共代表之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委員。10月1日,光榮出席了新中國開國大典。
彭真同志投身革命,參加了黨領導的各個階段的重要斗爭,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事業建立了不朽功勛。
二、新中國成立后,在中央和北京市領導崗位上,為國家的建設發展而操勞
新中國成立后,彭真同志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其間,自1956年9月黨的八屆一中全會召開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發動前的十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在中央書記處,他協助鄧小平同志負總責,并分管統戰、政法和港澳工作。同時,他還擔任北京市委書記、第一書記,長期兼任北京市市長等職務。作為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成員,他為新中國的建設發展忘我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
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文化落后的東方大國,革命成功后怎樣搞建設,怎樣搞社會主義?這是當時全黨都在探索的大問題。在探索中,擔負中央和北京市領導職務的彭真同志,為黨的建設、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為政法工作、統戰工作、民族工作、外事工作以及思想理論工作和科學教育文化工作,竭誠貢獻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提出了許多寶貴思想。他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多次提出,社會主義建設要不犯錯誤,根本問題在于調查研究。他身體力行,經常深入工廠、農村和基層單位,直接聽取意見。他一向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重視發揮知識分子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他堅持實事求是地處理思想文化領域里的問題,強調要在學術界、文藝界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他一貫提倡和堅持客觀、全面、本質地看問題的思想方法,強調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是探索革命和建設規律、提高黨的領導水平的關鍵。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經濟建設方面,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至中期的國民經濟調整中,彭真同志發揮了重要作用。早在1959年夏,他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糾正浮夸風時就強調:要把高指標降下來;要千方百計增加生產,千方百計刺激生產。黨中央逐步提出并確立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后,他協助鄧小平同志切實抓好對這一方針的貫徹落實,參與研究制訂和實施調整工作的相關方針、政策和具體舉措。他多方協調關系,數次深入北京懷柔、順義、密云等地調研,全力做好中央交辦的各項工作,為勝利完成國民經濟調整的艱巨任務作出了重要貢獻。
彭真同志長期擔任北京市的主要領導工作,為首都的建設發展投入了大量精力。他始終堅決貫徹黨中央指示,把中央的方針政策與北京的實際相結合,以客觀上可能達到的最高標準要求北京市的各項工作。北京解放初期,他緊緊依靠工人階級和勞動群眾,團結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知識分子和其他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使北京在很短時間內就蕩滌了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泥濁水,建立了新的社會秩序,實現了翻天覆地的偉大社會變革。國民經濟基本恢復之后,他大力推進北京市的全面建設和發展。在經濟建設上,他強調中心任務是發展生產,使北京“由消費城市向生產城市轉變”。在他和市委領導下,1953年至1957年,北京成功實施“一五”計劃,建成了大規模的現代化工業區和一批現代化新工廠,同時挖掘發揮原有企業的潛力,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和個體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使全市生產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在“由消費城市向生產城市轉變”上大大邁進了一步。如當時建成的北京第一、第二、第三棉紡織廠,無論規模還是技術裝備都屬全國一流,它們的建成投產,使北京一躍成為上世紀50年代新建的中國五大棉紡織工業基地之一。在城市建設上,彭真同志最早提出首都城市建設要“服務于人民大眾、服務于生產、服務于中央政府”,確定了首都城市的性質和功能。他多次強調城市規劃要有長遠考慮,表現出非凡的遠見卓識。1958年,他參與領導了十大建筑的建設和天安門廣場的規劃。他對北京市教育、科學、文化、衛生事業的發展高度重視,親自關注和解決遇到的重要問題。經過彭真等同志的努力,到1966年,北京已經建設成為具有相當科技和文化水準的社會主義新型城市,保證了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功能的充分發揮,也為北京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基礎。彭真同志領導北京市工作17年,是首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主要奠基者。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彭真同志蒙受冤屈,受到錯誤批判、殘酷迫害。在逆境中,他對黨和國家的前途充滿信心,同林彪、江青一伙的倒行逆施進行了堅決斗爭。同時,他結合黨的歷史和自身經歷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深刻反思,這為他后來復出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做了重要準備。
三、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重新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全身心投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
“文化大革命”結束兩年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三中全會閉幕不久,黨中央正式為彭真同志平反,重新安排工作。1979年至1988年,彭真同志擔任中共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等職務。在新的歷史時期,他是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參與了黨和國家的一系列重大決策,為撥亂反正的進行,為確立和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為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藍圖的制定實施,作出了重大貢獻。
全力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彭真同志長期領導和主持民主法制建設工作,具有豐富的立法工作經驗。新中國成立之初他就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參加了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起草工作,領導制定實施了一批法律法規。重新工作后,他付出大量心血,極大地推進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1979年,他不顧77歲高齡,僅用三個多月的時間,主持擬定了我國的第一部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選舉法等七部重要法律草案,提請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1980年,他擔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持憲法修改工作。他強調“憲法修改草案的總的指導思想是四項基本原則”,主持逐條研究起草憲法條文,并親自起草了憲法序言;根據黨中央和鄧小平同志要搞政治體制改革的精神,總結建國以來的經驗教訓,對國家具體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改革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和探討,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在彭真等同志共同努力下,這次憲法修改工作勝利完成,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向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他在主持立法工作中,改革和完善了立法體制、立法程序,大力推進了立法工作。據統計,從1979年到1988年,彭真同志主持制定的法律有88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35件,涉及國家機構、民事、刑事等諸多方面,為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
加強和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彭真同志長期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為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進行了許多開拓性的努力,并起了關鍵性的作用。新中國成立后,他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監督等工作的開展,以及工作機構的建立健全,作出過重要貢獻。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他強調指出: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國家的、民族的前途和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這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證,也是我們國家能夠經得起各種風險的可靠保證。他提出,“健全人民管理國家的制度,正是為了更好地實現黨的領導”。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賦予的職責進行工作,一不要失職,二不要越權,必須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行使權力,集體決定問題,在充分發揚民主的過程中統一思想,實行高度民主基礎上的高度集中。他著力研究并切實采取許多重大措施來加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他主持、推動下,擴大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并加強了組織等方面的建設,在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了常委會,對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制度進行了改革,這些都具有極為深遠的歷史作用和影響。
大力加強政法工作。彭真同志長期分管政法工作,為推動政法戰線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中國成立后,他就長期指揮、戰斗在政法工作第一線。進入新時期,他為消除十年內亂對政法戰線的嚴重沖擊和破壞,恢復、健全、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進行了艱辛努力。1980年1月,他受命出任剛成立的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面對當時政法工作亟需恢復和加強的局面,他創造性地貫徹黨中央關于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完成了中央賦予的各項任務。他對改革開放形勢下政法工作的任務、方針、政策和隊伍建設進行全面思考,強調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提出了新時期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務、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等許多重要的指導意見,大大地推進了新時期的政法工作。1980年,他任“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主任,統一領導審判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的工作。其間,他確定“嚴格地把黨內、人民內部的錯誤與反革命罪行分開”的根本原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案。在宏觀層面指揮協調的同時,他還參與起訴書的起草、修改等具體工作,親自認定了重要的證據材料。在他直接領導下,“兩案”審判取得成功,在國內外產生了重大影響。
重新工作后的彭真同志,還代表黨和國家參與了許多重大的外事活動。在外事活動中,他堅持黨和國家關于處理黨與黨、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原則,為維護國家、民族的尊嚴和利益,增進中國人民和世界各國人民的友誼,推動世界和平與人類進步事業,作出了杰出貢獻。
1988年彭真同志從領導崗位退下來后,仍然關心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在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關鍵時刻和重大政治問題上,堅持原則,旗幟鮮明。他堅決擁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始終充滿信心。他為黨和人民的事業鞠躬盡瘁,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
彭真同志的一生,完全奉獻給祖國和人民;他的名字,永遠銘刻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歷史豐碑上。今天,我們紀念彭真同志,一定要繼承、發揚老一輩革命家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求真務實,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努力奮斗!
來源:《人民日報》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