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云:“對于犯錯誤的同志,要減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
陳云:“對于犯錯誤的同志,要減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
張金才
1940年3月,陳云在延安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期間,處理過這樣一件違反黨紀的案例。有一次,兩名知識分子新黨員在學校畢業即將出外工作前來找陳云談話。第一個黨員說:“有三件事過去沒有向黨報告過,今天臨走時必須向你說一下。”接著他說了三件事,都不是嚴重的政治問題,但過去都未填在入黨志愿書上。第二個黨員也報告了一件他在黨內從未說過的事情:某年在某地為了“飯碗”問題加入過國民黨,但是既未開過會,也未領過黨證。陳云問他為什么入黨時和入黨后不說,他答復是,說了怕黨不接收為黨員,怕不準在黨的學校讀書。他們在講完過去的隱瞞后,都表示:現在一切話都對黨講了,對黨沒有一點虧心的事了,痛快了。
陳云聽后,認為他們臨走時能把隱瞞的事講出來,總算向黨講了老實話,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就原諒了他們的幼稚,但同時也批評說,黨員對黨隱瞞應該向黨報告的事情是極端錯誤的,共產黨不允許黨員有這樣的行為。為使他們認識這個錯誤,陳云要求他們每人寫一份對黨的聲明。
這種對待犯錯誤同志的方式,既維護了黨紀的權威和尊嚴,又體現了組織的溫暖和寬容,使這兩名新黨員放下了包袱,接受了教訓。陳云一貫認為,不犯錯誤的人是沒有的。1942年10月7日,陳云在延安軍事干部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指出:“共產黨是做事業的黨,共產黨員是做事業的人,做事就不可能沒有錯誤。無論何人,哪怕他再高明,哪怕他很有本領,但還是有犯錯誤的可能。”1950年6月18日,陳云在全國稅務會議上的講話中再次指出:“只有死了的人和未生出來的人不犯錯誤,要做事就不會不犯錯誤。”因此,陳云主張對犯錯誤的同志要正面、坦誠地批評,不能進行打擊。用他形象的話說,就是“對于犯錯誤的同志,要減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
從以上所舉事例可以看出,陳云對犯錯誤的同志,主要采取嚴肅認真的批評的方式,目的是使其認識和改正錯誤,“而不是打落水狗的辦法”。陳云正是以這樣的博大胸懷關心和愛護干部,珍惜和保護他們的政治生命的。
來源: 《北京日報 》( 2016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