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關于制度治黨的五大思考
鄧小平關于制度治黨的五大思考
馮兵
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用制度治黨,是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黨的建設領域的體現和運用。制度治黨將宗旨意識通過制度規范外化于行,樹立黨紀法規防線,可以使建黨成果得以鞏固和擴展。鄧小平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謀劃黨的制度建設,對制度治黨作了深入思考,為推進黨的建設偉大工程提供了歷史鏡鑒。
教訓與反思:制度治黨的必要性
鄧小平多次強調制度治黨的必要性。“黨除了應該加強對于黨員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還在于從各方面加強黨的領導作用,并且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于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他痛感制度缺失和制度失效的嚴重性,“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回顧黨的歷史,鄧小平指出,“陳獨秀、王明、張國燾等人都是搞家長制的。從遵義會議到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直比較注意實行集體領導,實行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生活比較正常。可惜,這些好的傳統沒有堅持下來,也沒有形成嚴格的完善的制度”。這一概括實際上強調,縱觀黨的歷史,凡是制度治黨堅持的比較好的時期,革命和建設事業就能取得巨大成功,忽視制度治黨的時期,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往往陷入低谷。
質量與體系:制度治黨的外部條件
制度治黨的前提是高質量制度和制度體系的形成。要用制度建設來解決黨的建設中存在的最迫切最緊要的問題,必須首先制定好的制度,形成全面的制度體系。制度建設不僅僅在于某項或某一些具體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更在于一系列集中反映黨的整體意志、符合政黨活動規律的制度體系、制度機制的制定和執行。實踐表明,制度是一個政黨得以組織起來并有效開展活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沒有制度就沒有政黨組織,缺乏規范健全的制度是政黨缺乏戰斗力與號召力的重要因由。鄧小平多次強調必須建設高質量的治黨制度。他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時指出,“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可見,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前提和基礎。鄧小平認為,全黨應努力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并完善一系列與我國政治生活相配套、與國家制度相銜接的治黨制度體系。
能上與能下: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
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必須肅清封建主義的影響。鄧小平主張把廢除領導干部終身制,作為去除封建主義遺毒影響的重要舉措。“我們的人民、我們的黨受封建主義的害很重,但是一直沒有把肅清封建主義的影響作為一個重要任務來對待。現在,黨內為什么有人搞特權?這和封建主義影響分不開。”針對權力過分集中不受監督的弊端,鄧小平認為,只有堅決清除黨內存在的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作風等弊端,黨的領導才能得到真正加強。
領導干部要能上能下。“廢除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領袖終身制的問題,我們這代人活著的時候,非解決不可。”他認識到,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從制度入手。要逐步從制度上、習慣上、風氣上做到能上能下。要制定一系列制度,包括干部制度和教育制度,鼓勵年輕人。要從黨和國家的長遠利益出發,制定領導班子新老交替和干部退休制度。關鍵是要健全干部的選舉、招考、任免、考核、彈劾、輪換制度,對各級各類領導干部的職務任期,以及離休、退休,要按照不同的情況,作出適當的、明確的規定。
制約與督促:建立和強化黨內監督制度
黨內監督就是黨員之間、黨組織和黨員之間,依照黨章和其他重要黨內規范所進行的相互監察、相互督促的活動。黨內監督是否有效關系到黨的性質和執政地位的鞏固,關系到能否加強與改善黨的領導,關系到黨能否始終保持其先進性。鄧小平把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法規和制度體系看成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1957年4月在西安干部大會上,他指出,“黨要受監督,黨員要受監督”。在黨的八大上,鄧小平提出,“黨應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于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改革開放后,他多次強調,“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制定各種條例,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鄧小平認為,黨內監督實質上是對權力的監督,而對權力監督關鍵的是要有制度的保證。
團結與統一: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
鄧小平始終把健全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任務,“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們傳統的制度”。“堅持這個傳統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事情。”“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國家也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也是可以變質的。”“不實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脫離人民群眾,脫離黨員群眾,而且上級脫離下級,甚至在同級里也勢必造成少數人或個人脫離多數,少數人或個人專斷的局面。”“我們要發揚民主,但是同時需要集中。”他認為,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統一;沒有集中統一黨就沒有戰斗力。民主和集中是內在統一的,一切發展黨內民主的措施都不是為了削弱黨的必需的集中,而是為了給它以強大的生氣勃勃的基礎。
鄧小平要求把民主集中制作為正確處理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組織之間、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黨的各級組織同黨中央之間關系的基本準則,作為黨內各種制度中最根本的、帶有貫穿性和綱領性的制度。他強調要使好的傳統經驗條理化、制度化,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則運用于黨的生活的各個領域,使黨內生活中的各種關系正常化、秩序化、法律化,要建立完備的黨內法規和章程,建立黨的各方面一系列相應的具體制度,建立健全黨的領導制度、黨委會工作制度、組織生活制度、監督制度、干部管理制度。這一思想開創了不搞政治運動,依靠制度治黨的黨建新路徑,有力彌補了黨建理論的某些不足,將黨的制度建設實踐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來源:《學習時報》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