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與1950—1954年新中國的援越政策
劉少奇與1950—1954年新中國的援越政策
肖嫻
越南是中國一衣帶水的近鄰,歷史上曾與中國有著非常密切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往來。近代后,在西方帝國主義侵略東方國家的過程中,越南也不斷被殖民化。1945年9月,法國趁日本失敗之機在越南南方發動了新的殖民戰爭,并于1946年底發動了對越全面戰爭,越南進入了全面抗法斗爭時期。1947年,越南共產黨粉碎了法國對越北根據地的進攻,標志著越南人民的全面抗法斗爭從“防御進入相持階段”[1]122。1949年10月,中國革命的勝利和新中國的誕生給正處于全面抗法戰爭相持階段的越南共產黨和越南人民以巨大鼓舞,同時也以新的方式把中越兩黨兩國關系提到了歷史的議程中。從1950—1954年的4年中,在劉少奇的直接領導下,新中國很快從各個方面展開了對越南的全面援助,推動了越南抗法斗爭的充分開展,并取得了徹底勝利。在劉少奇指導下全面展開的新中國對越援助,是劉少奇外交思想和實踐的重要內容,也構成了新中國早期外交的重要內容。
一、快速建立起對越援助機制
1950年2月,胡志明秘密訪問蘇聯期間在與斯大林和毛澤東的會談中(當時毛澤東正在訪蘇),斯大林明確表示,“中國是越南的鄰邦,熟悉越南的情況,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使蘇聯和東歐各國受到嚴重的戰爭創傷,蘇聯還要幫助東歐各社會主義國家的恢復和建設,負擔很重,希望援助越南的任務以中國為主”[2]288。新中國與越南的實際接觸起源于1949年11月召開的亞澳工會代表會議。“亞澳工會代表會議期間,兩位越南特使帶著胡志明的親筆信來到北京,向中共中央提出希望提供軍事、經濟援助的請求。”[3]666當時,越南向中共中央提出希望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請求中國提供軍事、經濟援助,并為越方派遣軍事干部,提供3個師的軍事裝備和1000萬美元的財政援助。接到越南方面的援助請求后,中共中央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新中國國家安全兩個方面考慮,認為“已經獲得革命勝利的人民,應該援助正在爭取解放的人民的正義斗爭。援助越南人民的抗法斗爭是我們義不容辭的國際主義義務”[4]234。在這一認識下,新中國決定對越南共產黨領導的抗法斗爭進行充分援助。當時,“根據中央領導的分工,向越南人民的抗法斗爭提供軍事、經濟援助的工作,由劉少奇直接負責”[3]668。1951年3月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成立,有關援助越南的許多具體工作由中聯部直接辦理,“但每一項較為重大的決策與工作,仍然是在少奇同志的親自關心和指導下完成的”[4]239,直到1954年后對越南的工作才劃歸外交部,改由國務院領導。
1949年12月12日,劉少奇在接到越南的援助請求后馬上致電正在南方圍剿國民黨殘余部隊的林彪等人:“注意選派得力的正規部隊嚴密控制廣西與越南邊界,但不得允許部隊走過邊界。”劉少奇在電報中進一步詢問:“越南如果派人到廣西請求幫助時,在武器彈藥及醫藥方面你們能否給他們若干幫助?望告。”[5]203接到胡志明的親筆求援信后,劉少奇電告正在莫斯科的毛澤東,在得到毛澤東的指示同意后,劉少奇開始從中越兩國外交關系的層面來思考新中國對越南的援助問題。1949年12月28日,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了致胡志明的回電:“中共中央同意你們的提議,即時建立中越兩國的外交關系。”“為了實現此事,中共中央向越共中央建議:即由胡志明同志以越南民主共和國名義發一公開文告聲明,愿意和各國建立外交關系。”[6]236根據劉少奇的建議,胡志明于1950年1月14日發表聲明指出,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是越南唯一合法的政府,越南準備與任何愿意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及領土的基礎上一致合作的政府建立外交關系,以謀取共同保衛世界的和平與民主。1月15日,越南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并表示愿意與新中國建立外交關系。1月18日,周恩來復電承認越南民主共和國是越南唯一合法的政府,并愿意同越南民主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同一天,劉少奇又致電越共中央正式通報:中國決定同越南民主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新中國是第一個承認越南民主共和國并與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
由于中越兩黨、兩國的通訊不暢,交通不便,解放戰爭期間兩黨的聯系基本上被斷絕,為及時了解越南革命的具體情況,“劉少奇決定先派人作為中共的聯絡代表,帶工作人員赴越南,溝通兩黨聯系。”[3]666經研究,劉少奇最終決定派遣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羅貴波擔任中越聯系代表,并親自致電越共中央,介紹羅貴波的具體背景和羅貴波一行的情況[5]356。關于中共代表赴越的準備工作,羅貴波后來有比較詳細的回憶:“新中國剛剛成立,黨中央的工作機構很不健全,還沒有設立中央聯絡部,有關援越方面的一切事宜都由少奇同志親自處理。少奇同志考慮我到越南后,必然要與國內許多部門發生工作關系,便親自幫助我與中南局、華南分局和廣西、云南等省建立了聯系,為我赴越工作做了周密安排。少奇同志還讓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同志為我組織了幾次活動。首先與路經北京的黃文歡同志見了面,又與胡志明主席派來的代表李碧山、阮德瑞等同志談了話,還與軍委總參謀部、總后勤部和中央組織部等部門進行了接觸。不久又在少奇同志親自督促下,為我配備了一部電臺和八個隨行人員,有參謀、秘書、報務員、機要員和警衛員。”[4]234-2351950年3月羅貴波到越南后,根據中央意見系統開展了對越南革命情況的了解。期間,劉少奇多次以中央名義致電羅貴波,對羅貴波的工作進行了非常具體的指導。隨著對越南革命情況的了解,新中國很快決定對越南派遣軍事方面的顧問和代表。
1950年4月,中央派遣韋國清“率若干軍事干部及學校干部起身去越南”,以幫助越南“創辦軍官學校并建立正規軍”[7]43。為了規范援越軍事顧問團的工作,韋國清于1950年8月25日提出了7項工作守則,即:(1)高度發揚國際主義精神;(2)善于同越南人民軍合作共事;(3)工作態度應是誠懇、虛心、認真、負責,防止驕傲自大及狹隘的經驗主義;(4)尊重領導,服從指揮,不自以為是,不違反紀律,堅決執行上級一切命令、指示及決定,并建立嚴格的請示報告制度,密切各級工作關系;(5)嚴格保守中越兩國國防機密,提高警惕,堅定立場;(6)經常地、自覺地加強自己的學習,以提高文化理論水準;(7)建立嚴格的組織生活,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經常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并按期進行總結,保證守則的貫徹執行。[7]394-3951950年8月28日,這7項工作守則經劉少奇批準后,在援越軍事顧問團中開始實施。
到1950年上半年,新中國先后建立起了援越政治顧問團和軍事顧問團。兩個顧問團統一由陳賡領導,政治顧問團由羅貴波負責,軍事顧問團由韋國清負責。關于兩個顧問團的工作關系,1950年5月,劉少奇在給羅貴波的電報中指出,兩個顧問團的工作彼此之間不能代替,羅貴波的任務在于“誠懇老實和熱情地從正面提出你認為正確的意見并介紹中國的經驗給他們”,而韋國清“負責在軍事上幫助他們”,“要集中注意在軍事方面工作”[7]146-147。
隨著新中國從政治和軍事上對越革命援助工作的展開,越共進一步向中共中央提出派遣援越中國專家團的問題。1950年8月,劉少奇電告越共中央和援越政治、軍事顧問團,同意派遣援越中國專家團,并就有關中國專家團工作的問題指出:“(一)中國專家到越南,由越南分配他們到適當的機關工作。(二)中國專家在越南各機關,受越南負責同志領導,以顧問資格進行工作。(三)中國專家在越南各機關,按各機關同級越南干部供給,不足之數,由中國方面補貼。(四)中國專家屬于中共黨員者,不參加越共黨的組織。他們的黨內生活仍由中共指導。(五)中國專家在越南工作,如越南認為不需要時,由越南隨時通知中共個別地或全部地撤回。(六)為了調整在越南工作的中國專家之間的關系,中國派韋國清為駐越南顧問團團長。(七)中國專家在越南工作不要故意公開(不登報不宣傳),但亦不必故意秘密。”[7]348-349與援越政治顧問團和軍事顧問團一起,援越中國專家團成為新中國援助越南革命另一個重要的組織,對于支持越南反對法國殖民主義的斗爭起了重要作用,甚至對戰后越南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日內瓦會議后,1954年9月起中國撤銷了援越政治和軍事顧問團,這兩個機構的行政事務交給越方,由越南黨和政府聘請中國專家的方式來取代顧問團的形式,參見《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405頁。】。在援越工作充分展開后,為了在理論上加強對越南問題的研究,1953年劉少奇批準同意中聯部機構調整的設置,專門設立“研究越南問題”[8]328的第四處。
援越政治顧問團、援越軍事顧問團、援越中國專家團以及中聯部“四處”這些機構的建立,成為了新中國援助越南革命的基本組織渠道。
二、系統開展對越南學生和革命干部的培訓工作
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共產黨就開始在馬列學院中為越南培訓學生,不過數量并不大。1950年1月,劉少奇致電越共中央,要求越共再送30名學生來中國,與先期到達的21名學生一起在馬列學院學習[5]294。1950年10月,越南要求再送一批少年到中國學習。為了更加便捷地幫助越南學生學習,劉少奇提出在廣西創辦學校的設想:“越南兒童如果分散到中國各地學校去學習,由于不懂漢語,不識漢字,會給學校和越南兒童帶來許多不便。如果由越方在廣西辦一所學校,校長和教員由越方擔任,中國提供房屋、伙食及衣服等,這樣可以用越文教課,同時也可學中文。等他們中學課程學完后,再分散到各大學或專科學校學習。”[9]在劉少奇這一思想指導下,經過中越協商,在廣西桂林創辦了“越南育才學校”。1951年1月,越共中共決定派遣400名青年和兒童到廣西境內進行學習和培訓。這所學校創辦后,得到了劉少奇的大力支持。首先,劉少奇明確指出,由于越南急需后勤管理干部和財政、銀行、貿易方面的干部,提議越南送來的學生至少有一半以上去學這些專業[9]。其次,劉少奇還明確指示有關部門和人員,設法克服困難,保證越南育才學校所需要的一切物資。1951年1月19日,羅貴波就越南育才學校建設中的經費問題電請中央意見,劉少奇復電表示同意大力支持,并指示陳云:“請陳云同志辦復”,“已答應由他們到廣西設立學校用越文教育,中國幫助。經費由中國解決。”[10]43-44同時,劉少奇電示廣西省委選擇校址、房屋等事宜。1953年5月,劉少奇批示同意王稼祥的意見,為越南育才學校新增加160億建設經費。此外,劉少奇致電廣西省委,批準廣西設立對外聯絡部,以“指導、管理與監督在廣西境內有關越南的事務,如越南學校、越南病人治療、來往客人等等”[8]179。除了越南育才學校外,越南還向中國遷建學校。1951年5月,越共要求向廣西境內遷建一所2000多學生的學校(加上工作人員,其實是3000多人),這在食品、經費等方面對中國帶來很大的壓力,但經過考慮后,劉少奇致電毛澤東:“意可允許他們來,除供給糧食外,其他經費亦幫助一部。”毛澤東同意了劉少奇的這一意見后,劉少奇致電越共中央,同意越南向中國境內遷建2000人的學校,并表示這些學生的“住、食、衣服我們均可幫助。但教學和管理均需由越南同志負責”。同時,劉少奇致電廣西省委和中南局,要求提供越南遷建學校的“房屋和供給”[10]382-383。在劉少奇的具體指導下,越南遷建學校很快建立并進入正常運轉。
在幫助越南培訓學生的同時,新中國還盡力幫助越南培養軍事方面的人才。1950年4月,越共要求在中國境內建立一所軍事學校,也得到了劉少奇的支持。他除了對學校選址和學生數目提出意見外,還特別指出學校的校長、各部主任、各級隊長應由越南同志擔任。不久,越南軍校在云南建成,越方即派黎鐵華擔任校長,陳子平擔任政委[9],對外稱“云南軍區特科學校”。越南軍校建成后,許多具體事情也是由劉少奇來直接決定的。比如,1951年3月22日,中共云南省委第一書記宋任窮致電劉少奇,擬接受陳賡的意見,將越南軍校由云南遷往廣西。3月26日,劉少奇致電宋任窮和西南局,主張援越工作“以廣西為主,云南為輔”。越南軍校遷往廣西“既不容易,也無必要”[10]168。6月22日,劉少奇又轉發了西南局關于大力幫助辦好越南軍校的指示,并要求關于越南軍校選送學生的標準問題由韋國清“與越方商辦”[10]498。
為了進一步幫助設立在中國境內的越南各類學校的教學,特別是滿足越文教學的需要,越共向中共提出在中國境內設立一所越文印刷廠的要求。1951年2月2日,劉少奇在接到越共中央的這一要求報告后,致信胡喬木,指出中央同意越共中央的要求,在廣州設立一越文印刷廠,“所需投資應批準。請你負責處理此事”。26日,劉少奇致電華南分局,要求審查越共提出的30億元的費用情況,“在不浪費情形下向中財委請領”[10]68-69。廣州越文印刷廠的建立,極大地便利了在中國境內學習的越南學校的教學需要。
越南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京族是最大的民族,此外還有傣、漢、苗、瑤、芒、哈尼、拉枯、布依、岱依等十多個少數民族。在多民族的環境中,如何通過對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教育,維護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就成為越南革命斗爭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問題。越共在領導越南革命的過程中,對于這一問題并不是非常重視,而且經驗也不夠。1952年6月,羅貴波給中共中央軍委發回來一份非常重要的電文,報告擬向越共中央建議“將西北另劃一戰區,并制定少數民族政策,注意集訓培養提拔少數民族干部,以便開展該區少數民族工作。準備派一顧問組協助西北區開展邊界少數民族工作。”[11]248該建議得到劉少奇的同意后開展實施,開創了越共少數民族工作的先河。在中國援越顧問團和越南越北戰區的合作下,1950年10月越南民族學院創建,首批招收少數民族黨員四五十人,開始為越共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從1953年底開始,中國援越顧問團開始幫助越共制定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曾擔任中國援越顧問團團長羅貴波助理的楊泓光后來回憶說,在兩個多月的調查研究中“我先后寫專題報告、見聞記錄和調查總結報告等三十多篇、近十萬字送顧問團參考”。“有些特別有參考意義的情況,又單獨寫成千字左右的專題報告送羅團長參考。這些專題報告除沿途見聞實況、各民族情況外,還特別注意搜集法國據點對群眾征收的實物貢賦負擔等情況。事后羅貴波同志告訴我,這些材料已作為內參直接報送中共中央劉少奇同志辦公室。”[12]在中國援越政治顧問團工作的基礎上,1955年5月越南西北傣族、苗族自治區建立,1956年越北自治區建立,越南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與實踐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三、對越軍事援助推動了抗法斗爭的深入
軍事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援助,是新中國援越工作的重點。1950年3月,在中國援越政治顧問團到達越南后,劉少奇在給羅貴波的電報中就明確指出,援助工作要分為兩步,第一步是研究急需解決的問題,“例如他們急需的軍火幫助,交通運輸組織的建立以及其他問題等”,第二步是就戰勝法國帝國主義的根本問題進行研究,“例如建立主力部隊及黨與政權問題等”[5]589。在堅持軍事不介入的前提下【1950年2月,胡志明在北京與劉少奇會談時曾向劉少奇提出中國直接出兵越南的要求,被劉少奇婉拒。參馬宏驕《援越抗法秘聞———陳賡將軍在越南》,《文史天地》1998年第5期。】,這兩步成為對越軍事援助的主要工作。
在軍火援助方面,1951年1月,在與總參協商后【新中國對越軍事援助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展開的。1951年初越共分三次要求中共給予援助,要求共計炸藥60萬斤,九二步炮彈20萬發,劉少奇認為這些要求“完全不近情理”。參見《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65頁。】,劉少奇致電胡志明,同意為越南提供6個步兵團和1個重炮團的軍事裝備[10]64。2月,劉少奇指示云南省委,同意越南308師提出的要求,為其裝備1個主力團和1個地方營的軍火武器[10]96。在整個援越抗法期間,在劉少奇的親自領導下,新中國共向越南提供了各種槍11.6萬支(挺)、火炮420門以及相應的彈藥和通信、工程、后勤器材和大批糧食、被服等物資[13]。
在提供軍火援助的同時,新中國也開始有計劃地推進越南的軍事建設。1950年7月,中共中央派西南軍區副司令員、云南軍區司令員陳賡赴越南,成為中國派往越南的最高負責人。1950年6月18日,劉少奇致電陳賡,指出陳賡在越南的任務是幫助越共建立一支正規軍,并“根據越南各方面的情況及我們可能的援助擬定一個大體切實可行的計劃,以便根據這個計劃,給予各種援助”,“分別先后運輸各種物資,并訓練干部,整編部隊,擴大兵員,組織后勤,進行作戰”。[7]2561951年5月,劉少奇同意胡志明提出的送3000炮兵到中國境內的云南蒙自進行訓練的要求,“并由我們供給吃糧”[10]380。1951年7月,韋國清提出一套完整的關于越南軍隊整訓工作方案,重點是對越南軍事干部進行思想教育,“方法為報告討論,并聯系實際工作進行檢討”,在這種思想教育的基礎上進行實施新的軍事編制和軍事制度。劉少奇同意了韋國清關于推進越南軍隊建設的這一方案,這一方案的實施對于越南軍隊的制度建設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1953年12月到1954年4月,在中國軍事顧問團的組織下,越南共產黨進行了著名了奠邊府戰役。“此次戰役中使用或消耗的全部武器彈藥、通訊設備、糧食、醫藥等等,都是中國提供的。”[14]奠邊府戰役的勝利最終為日內瓦會議的召開以及北越的解放奠定了基礎。越共早期重要領導人黃文歡后來說:“應當指出,在奠邊府戰役中,如果沒有從中國送來的大炮,就不能摧毀法軍的集團據點;如果沒有韋國清同志在前線直接參加指揮,這個戰役就難以取得完全勝利。”“在抗法戰爭時期,中國是唯一給予越南援助的國家。”[15]5-620世紀50年代越南抗法斗爭的勝利,既是越共領導下越南人民斗爭的結果,同時也是在劉少奇領導下中國共產黨深入落實毛澤東國際政治戰略和以巨大的國際主義精神援助越南的結果。
四、以多種方式開展對越經濟援助
經濟援助也是新中國援越工作的重要內容,而且對于軍事援助和軍事斗爭的勝利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1950年9月,劉少奇在與羅貴波的談話中就充分注意到了對越經濟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越南當前迫切需要解決財經問題,特別是糧食問題和貨幣問題。我們挑選了幾位搞財經工作、銀行工作、糧食工作的干部到越南擔任顧問。”[2]290在劉少奇的具體領導下,新中國的對越經濟援助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一是幫助越南制定克服財政經濟困難的基本方針。1950年5月,胡志明以即將斷炊為由,要求新中國援助1500噸至2000噸大米。為了幫助越南克服戰時困難的財政經濟,新中國一方面打通了廣西至憑祥、同登的中越鐵路連接點和廣西至憑祥的公路連接點,為越南運送了大量的糧食、衣物等物資。另一方面,又幫助越共制定了克服財政經濟的基本方針。1951年4月20日劉少奇致電胡志明,要“用自力更生的辦法在基本上解決你們的戰時財政問題。這是你們堅持長期斗爭,戰勝法國殖民主義者一項十分重要的基本戰略。”“為了解決你們的戰時財政問題,建立統籌統支及其他必要的財政制度和紀律是完全需要的,并須進行不懈的斗爭去反對那些破壞財政制度與紀律的人員,然后才能集中一切財力物力,合理地使用到反對法國殖民者的斗爭中去。”[10]275-2761951年8月,羅貴波致電中央,總結了對越南經濟援助的基本工作:“我們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一)財政工作方面:廢除一切額外捐獻、攤派,目前只征收七種稅。幫助制訂各種稅則,重訂農業稅征收計劃。幫助夏季預征,基本停止貨幣購糧。頒布統一國家財政管理的法令,制定預算原則。建立公糧統一管理的糧庫制度。進一步調整編制,確定脫離生產的人數。制定村級財政管理辦法。調整財政機構,改進其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二)貿易工作方面:制定管理物價、平穩物價和物價為生產服務的具體措施以及今年的貿易經營計劃。取消限制內地貿易自由的措施。改革對外管理工作,建立國家貿易機構,并有重點地建立聯區和省及邊緣區的貿易機構。(三)銀行工作方面:制定貨幣發行計劃,建立貨幣發行制度。布置對敵貨幣斗爭的準備工作。制定信貸工作的章則辦法及下半年工作計劃。建立國家銀行的組織機構及工作方法,并有重點有步驟地建立各級銀行的組織機構。”[10]680-681這份報告表明了援越政治顧問團在幫助越南克服困難的財政經濟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也完整地體現了劉少奇關于對越經濟援助的思路。此外,劉少奇還根據越南經濟情況的變化,不斷指導越南生產方針的調整。比如,1951年越南北部糧食豐收后,劉少奇就1952年越南經濟建設致電援越顧問團,指出:“不要憂慮糧食多了不得了。但除開發展糧食生產外,同時注意發展手工業及其他特產,則是必要的。一切需要的和可能的生產,以及能夠出口的生產,均應注意發展。”[10]724
二是建立對越經濟援助體制。1951年1月31日,劉少奇以中央軍委名義致電韋國清和羅貴波:“請你們向胡志明同志提出,以后越軍前方要求援助,均先經過韋國清審查,后方要求先經羅貴波審查,再由羅、韋分別電告中央軍委請求。”[6]269這一體制的建立避免了越共提出一些超出實際的要求,且保證了援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了進一步理順對越經濟援助與經濟貿易的關系,1951年8月16日劉少奇致電羅貴波,要求把對越財政援助和經濟貿易區別開來,中越“貿易問題,只能按照一般貿易規則進行等價交換,不能和財政援助混淆。所有財政和物資的援助,均需在貿易范圍之外另行辦理。又在越南盡可能大量地發展出口物資的生產,以償付我方出口物資,這對越南財政和經濟均有極大好處,必須大力組織。”[6]286
三是敦促越共中央改善援越物資管理,避免援越物資的浪費。從1951年5月2日劉少奇在給羅貴波、韋國清的電報中的材料來看,中國的援越物資中存在著很大的浪費現象:“據該處(指南寧辦事處———引者注)我方汽車團參謀長去越南查看運輸情況回來報告稱:我方運交越南物資,保管甚差,在公路兩旁遺置很多彈藥,無人看守,經開箱查看,均已生銹,如不修理,不能使用,現已運回三百余噸廢彈藥。又如去年送給越南的X光及電臺機器,至今仍存放高平山洞中,山縫滲水,流及機器,亦無人過問。”[10]290關于援越物資的浪費問題,劉少奇要求越共中央“規定辦法加以禁止”[6]269,并針對“我方運交越南物資保管甚差”,許多彈藥、機器浪費、損失嚴重的情況,劉少奇致電韋國清、羅貴波,直接要求他們向胡志明提出意見,以“采取可能的辦法加以改善”[6]276。
五、在其他方面也對越南進行了援助
隨著抗法斗爭的不斷勝利,城市接收、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貨幣改革以及越南戰后重建等問題也不斷提了出來。雖然1954年后,劉少奇不再具體負責新中國對越援助政策的問題,但他對于這些問題仍然給予了高度關注。
1954年7月5日,劉少奇致電中國援越政治顧問團副團長喬曉光,指出:“同意派幾個有接管城市工作經驗的顧問隨越南工作團到新收復的城市工作,應認真地幫助越南同志首先接收好城市,然后管理好城市,切忌引起混亂,招致人民和國家的損失。”[16]2841954年7月12日,胡志明在給中共中央的電報中正式提出了要求中國援助城市接收的問題,提出:“請派幾位顧問幫助我們搞接收新城市的工作”。劉少奇對這一問題批示說:“請小平同志告中組部辦,應早去,以便在入城前有準備。”[16]289-290在派遣顧問幫助越共接收城市的同時,劉少奇還非常關注越共接收城市中的一些細節性政策。1954年9月26日,在給羅貴波等人的電報中劉少奇同意中國援越政治顧問團提出的建議越共在接收河內時制定“有關文化教育的具體政策及有關新聞出版政策”。[16]417
從1953年起,中國就開始幫助越共進行土改,這使得越共很快取得了從事土改的經驗。在這種情況下,1954年10月22日在審閱了羅貴波提交的《越南勞動黨中央關于越南今后土地改革方案中的幾個重要問題的意見》后,劉少奇加寫了這樣一段話:“越南進行減租和土改已有一年多,土改典型試驗和第一期土改已經完成,越南同志已經有了進行土改的經驗,今后土改完全可以由越南同志領導,中國派到越南幫助土改的顧問,應即逐步撤回,以便越南同志能夠獨立領導自己國家土地改革。此點望即向勞動黨中央提出并征求他們的意見”[16]423。
對越南戰后援助問題,新中國除了繼續進行物資贈送之外【僅在1955年河內收復后,新中國就贈送越南大米1萬噸,棉布500萬公尺。參見《河內舉行儀式接受中國贈送給越南的物資》,1955年2月1日《人民日報》。】,還非常關注越南經濟恢復和發展中的重要政策和長期計劃問題。1954年12月26日,劉少奇就越南調整貨物稅的方案致電羅貴波等人,根據中國的經驗,給越共提出了重要的建議:“原則上同意所擬貨物稅方案及營業稅統一新老區稅負的方案。但從營業稅的稅率設計來看,老區稅負稍有提高,新區稍有降低,你們向越方建議時還須注意以下兩種情況:(一)解放初期,由于財政收支不能平衡及物資供應不足,物價在短時期內尚難平穩下來。在此種情況下,新區降低稅負,消費者得不到好處,只會增加私商利潤,并有可能助長投機。這一點,還須采取其他適當措施加以控制。(二)根據國內經驗,我們進入城市后,由于經濟重心轉移,老區工商業曾一度發生過蕭條現象(如延安、阜平)。老區提高稅負,須適當照顧此種情況。以上只是根據中國經驗,提出意見,供你們參考,請你們再行深入研究越南具體情況之后,才好向越方提出建議,并請越南同志很好地考慮這些問題。”[16]477-4781955年2月3日,劉少奇在給胡志明的電報中明確提出:“關于援助越南進行經濟恢復和建設問題,中國是會盡力滿足越南同志的要求。”由于長期計劃的確定需要時間研究,因此“越南同志可以即刻提出一九五五年要求中國援助的計劃,以便盡早解決目前的問題。”[17]60-611955年6月,越南政府代表團在胡志明率領下訪華,提出援建煤礦、水泥廠、紗廠、發電廠等。中國政府派出專家、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并無償贈送越南8億元人民幣。在《關于中國1955年援助越南議定書》的附件中,中國援助越南3萬噸大米以及300噸面粉、5噸葡萄干、1130箱酒及粉條、香煙、中成藥、醫療器械等;還有電爐、輪船、電話機、卡尺、燈泡;農業援助項目從農作物栽培、選種育種、病蟲害防治,到建獸醫院、家畜防疫藥劑制造廠、火柴廠、加固水壩等,還包括10個碾米廠、兩個汽油庫。在新中國的大力援助下,日內瓦會議后越南經濟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
劉少奇在指導新中國建立初期對越援助的過程中,始終保持著謙虛謹慎的態度,主張越共要把中國革命的成功經驗與越南革命實際結合起來。1950年12月,劉少奇在給胡志明的信中指出:“我們派給你們的顧問,或許能夠給你們一些幫助,向你們提出若干有益的建議……但是所有這些,都只能根據越南的實際情況,從越南的實際情況出發來加以規定。不顧越南實際情況,機械地搬運中國的經驗,是錯誤的。”[6]2651961年6月12日,劉少奇在會見越南總理范文同時說,建國初期對越南的援助“可能有些地方幫助得不夠好”,“有時候卻幫了倒忙”[18]2。這鮮明地體現出新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大國的國際形象和政治氣度,也體現出新中國倍加珍惜中越兩黨和兩國關系友好發展的戰略遠見。
[參考文獻]
[1]徐紹利,等.越南[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
[2]羅貴波.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的光輝典范———憶毛澤東和援越抗法[M]∥中央文獻研究室.緬懷毛澤東.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
[3]金沖及.劉少奇傳:下[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
[4]羅貴波.少奇同志派我出使越南[M]∥中央文獻研究室.緬懷劉少奇.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8.
[5]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1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6]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劉少奇年譜:下[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
[7]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2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8]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5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9]何立波.援越工作中的劉少奇[J].黨史博覽,2008(11).
[10]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11]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4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12]楊泓光.援越抗法親歷記[J].文史天地,1998(5).
[13]卓愛平,韓永要.劉少奇決策中國援越抗法[J].黨史天地,1998(11).
[14]越南抗法、抗美斗爭時期的中越關系———二評越南外交部關于越中關系的白皮書[N].人民日報,1979-11-21(1).
[15]黃文歡.越中情義深[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6]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6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
[17]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7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
[18]劉少奇主席會見越南總理范文同談話紀要(1961年6月12)[Z].中國外交部檔案:204-01445-03.
(來源:《陜西師范大學學報》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