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時期周恩來的三封親筆信
黃家猛
保存在海外的大革命時期中共早期領導人的檔案資料,經各方努力,已有不少在國內刊布。然而,周恩來從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到任職中國國民黨黨軍第一師黨代表期間的三封親筆信,卻極少為外界所知。其中,寫于1925年7月19日的信函作為展品在臺灣已公開展出,但關于此信的內容卻未見發表。筆者在臺灣國民黨黨史館查閱檔案資料時,找到了這封編號為漢2806號的原始檔案。該函為毛筆原稿,簽字處蓋有印章,上書“周恩來印”四字。現將其內容照錄如下。
逕覆者:七月十六日來示敬悉。來在軍校,身兼多職,已甚竭蹶,復蒙黨命,委為黨軍第一師黨代表,惶悚奚似!惟黨議初決,驟難變更,一時權攝,且勉效馳驅,聊觀后效。儻有隕越,當即自請裁處,以避賢路。區區用心,敢乞代達中央,求予鑒諒。且聞同一中央會議更決議,以汪精衛同志先生為軍官學校政治部主任,以包惠僧同志為黨軍第三團黨代表,似此委任等。希中央連同黨軍第一團黨代表繆斌,二團黨代表張靜愚,四團黨代表徐堅頒發委任狀六紙,并刻發師團黨代表印信,為師團長所用之,大小共五顆,方便就職。又黨軍代表印信亦請為司令官之印大小,頒發一顆,以便需用。專此請中央秘書處大鑒。
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
周恩來(印)
中華民國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此信是周恩來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時所寫,結尾署名的職銜為“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而非“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所用信箋亦系“中國國民黨黨軍司令部政治部用箋”,由此推斷周恩來此時已經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一職。不僅如此,通過這封信函可以得知他離任的確切時間,同時發現他曾經擔任過“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職。
關于周恩來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的時間。眾所周知,1924年周恩來從法歸國,不久擔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一職。至于何時離任,史學界尚無明確的說法。梁尚賢先生曾考證,“汪精衛被任命之日,即周恩來不再擔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之時。”(《百年潮》2005年第4期)但這一結論似不很準確。
1925年7月10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開第九十四次會議,在此次會議上,時任國民黨黨代表的廖仲愷提議:“請派汪兆銘為黨立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主任”和“請以周恩來為黨軍第一師黨代表,包惠僧為黨軍第一師第三團黨代表”,同時時任黃埔軍校校長的蔣介石和廖仲愷聯名提議:“請委邵仲輝(邵力子,筆者注)為黨立陸軍軍官學校秘書長”。經大會討論,上述三項人事任免提案均獲通過。
按梁的說法,國民黨中央通過決議任命汪精衛為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是1925年7月10日,周亦即同時離任。按照周恩來的這封信來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于7月10日通過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人事任免決議,隨后國民黨中央秘書處將這一人事任免決議書面通知周恩來,周恩來接到職務任免通知的時間為7月16日。按慣例,人事任免應該以正式通知為準,故周恩來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的確切時間應該是1925年7月16日。
關于周恩來擔任“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職。《周恩來年譜》未提他何時擔任這一職務,究竟是在擔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時早已兼任,還是在離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之后所任命,筆者雖經多方查證,仍不得而知。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他擔任過這一職務,該信署名的職銜及使用的信箋即是證明,而這一職務與隨后擔任的“黨軍第一師黨代表”的職務不同,這一點亦可從第三封信署名的職銜可以看出。
關于工作變動及新工作的開展。周恩來在信中表示完全服從安排,同時提出應將汪精衛、包惠僧等六人的委任狀盡快頒發。為了盡快開展工作,周恩來還要求刻發師團長及黨軍代表印信,并特別強調“黨軍代表印信亦請為司令官之印大小”,以示黨政同等重要之意。
第二封信是周恩來1925年7月28日寫給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的。周恩來離任后,新任命的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汪精衛并未到職。為此,7月2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開的第九十八次會議上,廖仲愷提議:“請委任黨立陸軍軍官學校秘書長邵仲輝兼任該校政治部副主任,政治部主任未視事之前,由副主任代理”。該提議獲得通過。但不管之前的政治部主任,還是之后的政治部副主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都未正式頒發任免委任狀。
離任之后的周恩來對黃埔軍校政治思想工作仍高度重視,當獲知新的政治部主任、副主任已經任免,但中央并未頒發委任狀,政治部主任工作仍無法正常開展之時,周恩來十分著急。于是7月28日他以個人名義致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希望中央致函黃埔軍校,說明人事任免情況,以便新任主任、副主任開展工作。信函全文如下:
逕啟者:黨立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之委任,為不發委任狀。務祈致一公函與學校,正式通知此項決議,以便正副主任得以就職任事,至要至盼。此致
秘書處諸同志大鑒
周恩來(印)
中華民國十四年七月廿八日
該函為毛筆原稿,簽字處蓋有印章,上書“周恩來印”四字。按照慣例當時的黨政軍領導人的信函,一般都會在簽字處冠以職銜。周恩來的簽字既沒有冠以“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的稱謂,也沒有冠以“黨軍第一師黨代表”的稱謂,或純粹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向國民黨中央建言。
周恩來向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發出此函的同一天,也就是1925年7月28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致函黃埔軍校校長蔣介石及駐校黨代表廖仲愷,說明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人事任免情況,強調在政治部主任未能到任的情況下,由副主任暫代其工作。
第三封信是1925年8月7日周恩來寫給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介紹自己到職等情況。這封編號為漢0447號的原始檔案為毛筆原稿,上有“表字第二號”,簽字處蓋有印章,上書“周恩來印”四字。所附印模刻有“中國國民黨黨軍第一師黨代表之印”字樣。現將其主要內容照錄如下:
呈報事:案奉鈞會委任周恩來為中國國民黨黨軍第一師黨代表,并須發印信一顆,文曰:中國國民黨黨軍第一師黨代表之印……恩來遵于八月七日到本師司令部,敬謹就職。嗣后,當稟承鈞會意旨,在職責范圍以內,忠實監察本師行政,并努力黨務,宣傳黨義,以副本黨設置黨代表之至意,所有遵令到職及啟用印信日期,理合呈報,并附印模一紙,伏乞查核備案。謹呈中央執行委員會
附呈印模一紙(中國國民黨黨軍第一師黨代表之印)
黨軍第一師黨代表周恩來(印)
中華民國十四年八月七日
此信明確了周恩來任職“黨軍第一師黨代表”的準確時間。從其內容來看,周恩來正式履職“黨軍第一師黨代表”的時間應該是1925年8月7日。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黨軍第一師黨代表之后,給他寫了一封信,類似現在的職務任免通知,他按照要求于8月7日正式報到就職,并啟用新的印信,同時按照規定向國民黨中央匯報就職及印信啟用情況,并申請備案。在信中,周恩來表示將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從署名的職銜來看,已經不是7月19日署名的“黨軍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了,而是“黨軍第一師黨代表”,可見二者非同一職務。
收到周恩來的呈文后,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于1925年8月21日正式函復,“呈及印模均悉,準為所請備案,印模存”,后有中央執行委員會署名,結尾處蓋有“常務委員因公離會,僅得一員簽名合并聲明”的印章及常務委員鄒魯的親筆簽名。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區域歷史文化研究中心;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12CZS030〕成果)
(來源:《光明日報》201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