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和延安時期的著名提案
精兵簡政:延安時期的著名提案
葉介甫
李鼎銘原是陜西省米脂縣一位開明紳士,后來逐步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成為我們黨的真摯朋友。1941年以無黨派人士身份當選為陜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提出“精兵簡政”的意見,得到了黨內外的廣泛支持。1944年9月,毛澤東在《為人民服務》一文中指出:“精兵簡政這一條意見,就是黨外人士李鼎銘先生提出來的,他提得好,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采用了。”“精兵簡政”成為延安時期的著名提案。
醞釀時曾有不同看法
1940—1941年,抗日根據地進入最艱苦的時期。日本帝國主義和國民黨頑固派,對陜甘寧邊區實行包圍封鎖,企圖把我們困死,而邊區地廣人稀,民力、財力、物力都很有限,軍政機構人員又相當龐大,財政經濟困難更為突出。沒有衣穿,沒有油吃,沒有紙,沒有菜,戰士沒有鞋襪,工作人員冬天沒有被子蓋,是陜甘寧邊區抗日根據地的真實寫照。這種矛盾和困難,直接關系到抗日戰爭能否堅持,抗日根據地能否繼續存在和發展,因而成為我們黨和邊區政府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1941年11月6日至21日,陜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在新落成的大禮堂隆重舉行。在新選出的參議員和候補參議員中,有工人、農民、中共干部、黨外民主人士,大家濟濟一堂,共商邊區大事。毛澤東出席了開幕式并發表重要演說,號召參議員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精神,提供意見,實行黨內外的民主合作,團結抗戰,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在陜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上,廣大參議員圍繞如何克服當時的嚴重困難、堅持長期抗戰,展開熱烈討論。大家群策群力、各抒己見,并就軍事、政治、財經、文教等各方面提出了大量提案和建議。李鼎銘在這次會議上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先后提出了好幾條提案,其中最重要最有影響的是關于精兵簡政的提案。
但是,精兵簡政的提案在醞釀過程中,有一些議員不贊同,甚至有人奉勸李鼎銘不要提這樣的提案。認為正值抗戰救國緊急關頭,敵人以大量兵力向我們進攻,這時提出實行精兵簡政,是否合宜,值得懷疑。有的說,“提倡精兵主義,部隊就不能發展”。有的擔心,一來參議會不一定通過,二來共產黨不一定接受。有的人甚至懷疑李鼎銘提出這個方案的動機。
目睹邊區財政經濟面臨嚴重困難的情況,又想到毛澤東在參議會開幕式上的演說,李鼎銘信心和勇氣倍增。他主動同姬伯雄等幾位參議員商量,毅然向大會提交了精兵簡政的提案。提案從軍事政治與經濟關系的角度闡述了精兵簡政的理由,列舉了五條應對辦法。
“精兵簡政”提案提出后,果然反應很大。但是,大會經過一番熱烈的討論之后,大多數參議員認為精兵簡政的提案具有遠見卓識,是適時的中肯的。
毛澤東為提案作批語和鼓掌
對議員的提案,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特別重視。在繁忙的工作中,毛澤東仔細地翻閱了參議會報的每一本提案,并且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
毛澤東對李鼎銘關于精兵簡政的提案,一字一句地抄在筆記本上。他認為,精兵簡政雖然是針對陜甘寧邊區的情況提出的,但是,卻從中看到了這是解決目前各個抗日根據地存在病癥的一劑良方。他在提案旁加了一段批語:這個辦法很好,恰恰是改進我們的機關主義、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對癥藥。
后來,“精兵簡政”提案提交大會討論。李鼎銘先生剛發完言,毛澤東就站起來,一邊鼓掌一邊走到臺前,極其深刻而生動地闡述了實行精兵簡政的必要性,對一些不正確的批評進行了反批評。
在對這個提案表決時,得到參議員165票的多數通過,并決議“交政府速辦”。“精兵簡政”提案終于在參議會上通過了。邊區政府根據參議會決議,在第一次政務會議上成立了編整委員會,具體組織精兵簡政的實施。
“精兵簡政”之花開遍解放區
1941年12月,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精兵簡政的指示,明確為了長期斗爭,準備勝利反攻,必須普遍實行精兵簡政。1942年9月,毛澤東專門給《解放日報》寫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政策》的社論。此后,中共中央又陸續多次作出關于精兵簡政的決定和指示,要求切實整頓黨、政、軍各級組織機構,精簡機關,充實連隊,加強基層,提高效能,節約人力物力。這樣,精兵簡政成為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戰爭時期的十大政策之一。從此,深入貫徹精兵簡政,就在各抗日根據地內包括黨政軍機關、學校及民眾團體普遍地實行起來了。
抗日戰爭期間,精兵簡政收到了顯著的成效,達到了精簡、統一、效能、節約與反官僚主義五個方面的目的。具體說來,就是克服了根據地魚大水小的矛盾,減輕了人民群眾的負擔,調動了廣大群眾的抗日積極性,增強了部隊的戰斗力,提高了機關的工作效率,對渡過難關,鞏固革命根據地,堅持長期抗戰,奪取抗戰最后勝利,起了重要的歷史作用。
鏈接
提案:政府應徹底計劃經濟,實行精兵簡政主義,避免入不敷出,經濟紊亂之現象。
理由:軍事政治之建立,必須以經濟力量為基礎,在今日人民困苦,資源薄弱之狀況下,欲求不因經濟枯竭而限制軍政發展,亦不因軍政發展而傷害經濟命脈,唯有政府徹底計劃經濟,實行精兵簡政主義,量入為出,制定預算,以求得相依相助,平衡發展之效果。
辦法:一、政府應根據客觀物質條件及主觀經濟需要而提出計劃經濟,以求全面提高生產力,改善經濟條件,加強經濟基礎;
二、在現有經濟基礎上,政府應有量入為出的統一經濟計劃;
三、在財政經濟力量范圍內和不妨礙抗戰力量條件下,對于軍事實行精兵主義,加強戰斗力,以兵皆能戰,戰必能勝為原則,避免老弱殘疾濫竽充數現象。對于政府應實行簡政主義,充實政府機構,以人少事精,勝任職責為原則,避免機關龐大,冗員充塞,浪費人力、財力等現象;
四、規定供給條例,避免不必要的供給與消耗;
五、提倡節約、廉潔作風,避免不應有的浪費現象。
(來源:《學習時報》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