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對兩岸關系發展的歷史貢獻
江澤民對兩岸關系發展的歷史貢獻
武茂昌
新中國成立以來,為了維護祖國統一,推動兩岸關系發展,從毛澤東、周恩來時期的“一綱四目”到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再到江澤民的“八項主張”,黨的三代領導人做了積極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這些思考與實踐的目標都是為了祖國的統一,但由于不同時期國際國內形勢和兩岸形勢的不同,黨的三代領導人對祖國統一的戰略思考又有所不同。作為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的江澤民在推動兩岸關系發展方面,無論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為兩岸關系的發展,祖國的和平統一做出了巨大貢獻。
20世紀80年代,為解決港澳臺問題,實現祖國統一,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戰略指導方針。20世紀90年代后,江澤民在繼承“一國兩制”方針的同時,著眼于新形勢、新實踐和新發展,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祖國統一問題上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創意的新思路,對發展兩岸關系、解決臺灣問題產生了重大的指導作用。江澤民關于解決祖國統一問題的思想及歷史貢獻主要體現在收錄在《江澤民文選》中的《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新形勢下對臺工作的任務》、《解決臺灣問題的原則和立場》、《發展中日關系必須正確處理歷史問題和臺灣問題》、《對當前中美關系和國際局勢的幾點看法》及黨的十六大報告等一系列重要文獻中。
一、在理論方面,江澤民豐富了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發展了和平談判的內容、方式和步驟;深化了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新的時代含義;突出了“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主張;強調了解決臺灣問題的緊迫性問題。
第一、江澤民豐富了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新中國三代領導人關于祖國統一的戰略思考是一脈相承的,貫穿其始終的一條主線,就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同時,江澤民隨時根據形勢的變化,在政策和策略上靈活地加以調整和運用。他在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基礎上,對和平統一和實行兩種制度的具體方式、步驟有所創新,既體現了黨的三代領導人對臺灣政策的連續性和一貫性,又表現出江澤民在堅持原則立場上的創造性和靈活性,達到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高度統一,從而在兩岸關系和臺灣問題上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1995 年1 月江澤民為發展兩岸關系、推動祖國統一進程作了《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新春講話,簡稱“八項主張”。這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歷史文獻,是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綱領性文件。這個講話與第一代領導人的“一綱四目”和平統一思想、第二代領導人的“一國兩制”構想一起共同構成了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時期解決臺灣問題的重要里程碑,是對“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方針的深化,是解決兩岸關系、實現祖國統一的偉大綱領。如果說“一國兩制”是祖國和平統一的基本方針的話,那么“八項主張”則是實現“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具體方式和步驟。在“八項主張”中,江澤民開宗明義的指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1]這是處理兩岸關系的最高原則,也是八項主張的核心之所在。1998 年5 月,江澤民在中央對臺工作會議上指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發展兩岸關系、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是我們反對任何將臺灣分割出去的圖謀、反對外國干涉勢力插手臺灣問題最有力的武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事關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重大原則問題,是絕對不可能動搖的。”[2]2000 年《一個中國的原則與臺灣問題》白皮書中明確指出,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涵義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臺灣與祖國尚未統一,就兩岸關系而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3]基本涵義的重點是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2002年隨著兩岸形勢的變化,本著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江澤民對“一個中國”的概念作了更為原則和理性的表述,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主動把原來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4]“一個中國”原則進行了新的表述,既重申了中國政府一貫的不可動搖的原則立場,也體現出中國政府領導人為尋求和擴大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基礎所作出的努力和誠意。
第二、江澤民發展了和平談判的內容、方式和步驟。
自20 世紀70 年代末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為促成兩岸平等談判一直進行著不懈的努力。進入90 年代以來,江澤民曾多次呼吁兩岸進行和平統一談判。1992年10 月在中共十四大報告中,江澤民明確指出:“ 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么問題都可以談。”[1]1993 年中國政府發布的《臺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中再次指出:“通過接觸談判,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心愿。”[2]1995年江澤民在“八項主張”中又鄭重表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么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同臺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方法。談判的內容也可以包括臺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可以談正式結束敵對狀態的問題,談兩岸同胞盼望已久的直接‘三通’問題,談雙方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經貿關系相關問題,談臺灣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空間的問題,也可以談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問題。在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兩岸和平談判究竟由誰來談,采取什么方式來談等都可以靈活處之。江澤民創造性地提出政治談判可以分步驟地進行:“作為第一步,雙方可以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進行談判,并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并對今后兩岸關系的發展進行規劃。”[1]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是進一步發展兩岸關系的必須步驟,也滿足了臺灣同胞求安定、求和平的愿望。
2000 年臺灣當局新領導人上臺后,江澤民多次表示:兩岸領導人以適當身份互訪,中國人的事自己辦,他提出:“我們過去說過,現在仍然認為,臺灣不管誰當權,我們都歡迎他來大陸談,同時,我們也可以到臺灣去。但是,對話談判要有個基礎,就是首先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在這個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談。” [2]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重申兩岸“開展對話,進行和平統一談判”的一貫主張,江澤民再次呼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盡早恢復兩岸對話和談判。”[3]這些主張和做法充分顯現出中國共產黨和平談判的誠意, 以及處理和平統一談判各種具體問題的靈活性。
第三、江澤民深化了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新的時代含義。
兩岸經濟的發展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加強雙方的經貿合作具有重大意義。對此,江澤民有著清醒的認識,他指出:“不斷加強兩岸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既可以從中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又可以增加彼此了解,增進共識,從而推動兩岸關系的發展和國家統一。”[4]但臺灣當局出于其政治目的,把與大陸的經貿往來“ 政治化”,一會兒是以“ 政治”壓“ 經濟”,阻礙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一會兒是“ 政經分開”,把經貿交流與統一分開,企圖永遠實現“ 分裂分治”。這種以政治擠壓經濟的做法,使兩岸的經貿交流與合作受到影響而處于不穩定狀態,也使臺灣經濟的發展受到很大限制。李登輝在一次座談會上曾公開表示說:只要他還在位,“中共一天不承認臺為(對等)政治實體,‘三通’就一天不會實現。”與臺灣當局相反,中國政府大力鼓勵和提倡發展兩岸經貿關系,堅決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的經濟合作,反對臺灣當局以“政”阻“經”和“政經分開”的兩面政策。1990 年在中央對臺工作會議期間,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就指出:“當務之急是加強兩岸的聯系,特別是經貿往來。”[1]事實證明,擴大兩岸經貿聯系,有利于兩岸經濟的互補互益,互惠互利,共同發展。1992 年在黨的十四大上,江澤民強調:“我們將繼續促進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推動兩岸人士的往來和各個領域的交流合作,特別是大力發展兩岸經濟合作,共同振興民族經濟。”[2]1995年江澤民在“八項主張”中第一次明確提出:“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臺商的一切正當權益”[3]。這一主張高屋建瓴,是在兩岸關系現狀下突破“政經連環套”的合理而富有建設性的主張,適應了兩岸經濟貿易關系不斷發展的形勢,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利益。江澤民還表示,希望兩岸盡早實現直接“三通”,并提出:“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并且簽訂保護臺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議”[4]。可見江澤民不僅確立了以經貿為中心發展兩岸關系的方針,還希望通過立法或建章立制來規范和促進兩岸的交流交往。不僅如此,江澤民還強調要通過發展兩岸經貿往來,逐步增進兩岸同胞的相互了解、相互信任,逐步化解政治分歧,并通過談判來“求大同存小異”,以“經”促“政”,最終促使兩岸關系良性互動發展。對此,1998 年5 月,江澤民在中央對臺工作會議上指出:“從長遠來說,加強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有利于推進和平統一進程。在對臺經濟工作方面,要全面貫徹中央有關方針政策,繼續對臺投資實行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繼續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大力吸引臺商投資,依法保護臺商的正當權益。要充分利用實現兩岸直接‘三通’已成為臺灣經濟發展內在需要的有利條件,加速推動實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要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針對‘臺獨’勢力進行的活動,要采取得力措施,維護和發展臺灣同胞與祖國大陸的各種聯系。”[1]由此可以看出,政治分歧的存在并不會影響我們對待海峽兩岸經濟合作關系的態度,甚至還可能通過經濟合作和交流來促進臺灣當局在政治上改變其政策,清除政治上的分歧。
江澤民尤其重視文化交流在推動兩岸關系發展上的作用。李登輝上臺以來,為推行分裂主義路線,鼓吹所謂“臺灣人意識”,蓄意抹殺臺灣同胞尤其是年輕一代對祖國和中華文化的認同感,割斷兩岸同胞的思想文化紐帶,致使一些臺灣同胞的思想出現了極大混亂。針對已經出現的“文化臺獨”苗頭,江澤民在“八項主張”中首次深刻指出:“中華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系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1]將海峽兩岸的和平統一與中華五千年燦爛文化結合起來,這揭示了發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對促進中國最終統一的重大意義。臺灣文化歸根到底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以“中華文化”作為統一的重要基礎,容易使兩岸人民產生認同感。通過兩岸文化交流,增進臺灣同胞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和中華民族意識,有利于兩岸同胞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有利于共同促進兩岸關系的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在“臺獨”勢力大搞“漸進式臺獨”,“文化臺獨”甚囂塵上的情況下,江澤民的這一主張其現實意義尤為突出。
第四、江澤民突出了“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主張。
“寄希望于臺灣人民”這項主張是原來提出的“兩個寄希望”方針的發展。在過去的兩蔣時代,由于臺灣當局仍認同一個中國,反對“臺獨”,與我們有共同的立場和合作的基礎,我們黨和政府曾提出解決臺灣問題,寄希望于臺灣當局,更寄希望于臺灣人民。但隨著臺灣局勢的變化,特別是李登輝、陳水扁頑固堅持“臺獨”立場和分裂路線,黨中央領導則著重強調“更寄希望于臺灣人民”。1995年江澤民在“八項主張”中明確指出,臺灣同胞“不論是臺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做主愿望,保護臺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2]。2002年在十六大報告中,江澤民明確提出“寄希望于臺灣人民”,因為“臺灣同胞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是發展兩岸關系的重要力量”[1]。雖然臺灣當局在兩岸關系發展中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從根本上說,兩岸民眾才是推動兩岸關系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所以,在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過程中,我們非常注重與臺灣當局就兩岸關系發展和祖國統一問題進行磋商、談判,但更寄希望于臺灣民眾。江澤民多次強調:我們歡迎各黨各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系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來訪問,到祖國大陸走走、看看。在和平統一談判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各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他還指出:“爭取臺灣民心,是完成祖國統一的重要基礎。做好臺灣人民的工作,爭取和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同我們一道共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始終是對臺工作的重要目標。我們不論以什么方式實現統一,都要取得臺灣同胞的廣泛支持,否則就會遇到很大阻力,統一后臺灣也難以長治久安。全黨同志特別是黨的高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2]這些話語,體現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臺灣民眾的尊重、關懷。
臺灣同胞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但由于復雜的歷史和現實原因,在臺灣同胞中還不同程度地對統一存有這樣那樣的疑慮,不少人主張維持現狀。對此,江澤民強調:“我們在做臺灣人民工作的時候,要有針對性,要了解臺灣同胞的心態和愿望,多做釋疑解惑的工作。要從根本上講清楚一個道理,使臺灣同胞明白:臺灣離開了祖國,必將被外國干涉勢力所控制,陷入風雨飄搖之中。要使他們了解,實現統一并不會改變臺灣現行的社會制度、生活方式,他們現有的各種權益將得到切實尊重和維護。要通過我們的努力,爭取在臺灣社會中逐步形成和壯大遏制‘臺獨’、反對分裂、促進兩岸關系發展的力量,爭取絕大多數臺灣同胞支持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實現統一。”[1]總之,做臺灣人民的工作,是最具體、最實際也是最有效的工作。
從當年的“兩個希望”到今天“一個希望”,表明中央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工作方針發生了重大轉變,反映了臺灣的政治現實,我們一方面要充分相信臺灣人民,傾聽臺灣人民的聲音,了解臺灣人民,另一方面也要讓臺灣人民了解祖國的歷史,了解臺灣的歷史,了解“一國兩制”方針的基本精神,最充分地發揮臺灣人民在祖國統一問題上的主導作用。
第五、江澤民強調了解決臺灣問題的緊迫性。
江澤民指出:“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和維護祖國的安全,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基礎,也是全體中國人民不可動搖的堅強意志。”[2]因此,臺灣問題不能無限制地拖延下去。
1998年6月,江澤民與美國總統會談時講到:對臺灣問題“我們應該而且也能夠有所作為。坦率地講,臺灣問題不可能一直拖下去,要有一個時間表。”[1]
1999年江澤民在澳門回歸典禮上又說:“‘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的實踐,已經并將繼續為我們最終解決臺灣問題發揮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國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早日解決臺灣問題,實現中國的完全統一。”[2]這示范作用是什么呢?就是統一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夜之間完成,而是像港澳回歸那樣需要一個先交流后談判、然后再倒計時的過程,也就是需要分階段,逐步推進兩岸關系。兩岸的最終統一,必然要經過交流交往—消除疑慮—平等談判—達成協議—貫徹協議這樣的過程,唯其如此,才能保障各方面各階層的利益。2000年江澤民在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接觸交往,增信釋疑,推進共識”,這種交往已經多年了,希望通過不長時間的繼續交往,“在條件成熟時”進行“對話與談判,什么問題都可以談”。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首次將“無限期的拖延解決臺灣問題”列為武力的對象,這對奉行以拖待變政策的臺灣當局是個重大的打擊。報告在結尾處還把臺灣問題的解決,與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復興緊密的聯系了起來。這些都表明解決臺灣問題的緊迫性。這一緊迫性來源于以下幾點,臺灣島內外分裂勢力的日益猖獗;臺灣問題不能無限制地拖延下去也是中國現代化的需要,港澳問題解決以后,臺灣問題便突出出來了,半個多世紀以來,臺灣問題牽涉到祖國大陸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極大的抑制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阻礙了中華民族前進的腳步;同時兩岸的分裂,也為國際上一小撮反華勢力和個別大國利用這一現實,牽制中國的發展提供一個把柄,以美國為代表的一些勢力,力圖維持兩岸之間“不戰不和不統不獨”的局面,企圖把這種分裂的局面永久化,而另外一些國家,則奉行極端的利己主義原則,在海峽兩岸左右逢源,大撈實惠。因此,早日解決臺灣問題的迫切性已經日顯突出。
二、在實踐方面,江澤民堅決反對“臺獨”勢力,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的完整;堅持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的立場,正確處理外國勢力插手臺灣問題;積極推進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兩岸關系發展上了一個新臺階。
第一、江澤民堅決反對“臺獨”勢力,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的完整。
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至十六大之間的十三年兩岸關系,可以說一直是黑云彌漫,飄忽不定,動蕩不安。1995年江澤民“八項主張”發表之初,海峽兩岸和國際輿論幾乎是一片頌揚聲,無不對祖國的和平統一前景看好。可正是因為這樣,一些死硬的“臺獨”分子和他們的背后支持者著急了,認為來日無多,時不我待, 因而加緊和加快了其分裂祖國的步伐。
1995年夏,李登輝訪問美國康奈爾大學,提出“要向不可能的事物挑戰”,導致第二次“汪辜會談”遲遲不能實現。1999年9月,為防止汪道涵先生訪臺和在臺灣實現新的“汪辜會談”,李登輝迫不及待地拋出“兩國論”。2000年3月,在李登輝一手操縱下,其繼承者陳水扁當選為臺灣地區領導人,同年8月,陳水扁拋出“一邊一國論”,與李登輝的“兩國論”相比,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針對“臺獨”勢力的咄咄逼人,1995年6月30日,江澤民在會見外賓時指出:“美國政府允許李登輝到美國進行‘私人訪問’,明目張膽地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也損害了中美關系的基礎,我們理所當然要作出強烈的反應。”[1] 同年9月3日,江澤民在首都各界紀念抗戰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5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決心用一切手段維護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任何外來的或內部的分裂中國的圖謀,都注定要失敗。”[2]外交上,中國政府就美國政府允許李登輝訪美提出強烈抗議,指出美國此舉“完全違背了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根本原則”,是“損害中國主權、破壞中國和平統一大業,明目張膽地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極為嚴重的事件。”[3]1995年9月8日,江澤民會見美國前總統布什時表示:希望美國政府能從中美關系的大局出發,不要再給兩國關系制造新的麻煩和障礙,為雙邊關系的改善創造良好的氣氛。軍事上,1995年7月31日,國防部長遲浩田在建軍68周年招待會上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臺灣問題上,“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如果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臺灣當局一意孤行制造分裂,我們是不會坐視不管的。”同年7月、8月、11月和次年3月,人民解放軍在東海和南海進行4次大規模軍事演習,實彈射擊全部準確命中目標。中國政府進行的這場反分裂反“臺獨”的正義斗爭,沉重打擊了“臺獨”勢力及其支持者的囂張氣焰。
面對臺灣島內的分裂勢力和國外干涉勢力的活動日益猖獗,江澤民鄭重指出:“我們堅持用和平的方式,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同時我們不能承諾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了這一點,只能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只能導致最終用武力解決問題。”[1]2002年江澤民在十六大報告中再一次明確重申:“我們將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貫徹八項主張,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2]但又進一步聲明:“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不是針對臺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臺灣分裂勢力搞‘臺灣獨立’圖謀的。”[3]這一主張,既贏得海內外中國人的理解和贊同,也向國際社會表明了我國即使使用武力也是被迫之舉,同時,這更是對圖謀分裂中國的外國勢力和臺灣島內的分裂勢力的有效威懾和遏制,以促成臺灣問題的和平解決。
第二、江澤民堅持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的立場,正確處理了外國勢力插手臺灣問題。
1979 年1 月中美建交,但美國對臺灣問題政策的本質并未改變。中美建交3 個月后,美國參眾兩院先后通過《與臺灣關系法》,并于4 月10 日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從而繼續阻撓中國人民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前駐日美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曾說過:“臺灣是美國太平洋前線的總樞紐和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美國一直在不斷武裝臺灣,增加臺灣以武力拒絕統一的軍事實力。小布什上臺以后,更是加緊武裝臺灣,以提高臺灣“以武拒統”的能力,美國已把臺灣“武裝到牙齒”,是阻撓中國統一的最主要外國勢力,可以說以臺灣問題牽制中國仍是美國的既定方針。1997年江澤民訪問美國,與美國總統克林頓就中美關系、國際形勢和雙方關心的一些重大問題達成了廣泛共識,決定共同致力于建立建設性戰略伙伴關系。在臺灣問題上,美方重申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不支持“臺灣獨立”,不支持臺灣加入聯合國,不支持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1998年江澤民同美國總統克林頓會談時強調:“中國統一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應該由兩岸中國人自己來解決。我們希望美國在中國統一問題上采取明確支持的立場。”[1]
國際勢力插手臺灣問題,日本因素不容忽視。二戰后,臺灣回歸中國,但是50 年的殖民統治使得日本仍然與臺灣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對臺灣事務有著異乎尋常的“興趣”。日本指示潛伏在臺灣島內的日本特務和“皇民”漢奸采用各種手段策動“臺獨”,還為“臺獨”分子在日本提供活動基地,為“臺獨”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和充足的援助。日本不希望臺灣與中國大陸統一是有很深遠的戰略利益考量的。為了制約日益強大的中國,日本政府開始提升日臺關系,并多次冒損害中日關系的風險進行“兩個中國”的嘗試,以阻撓中國的統一。針對日本的錯誤做法,1998年11月江澤民訪問日本期間同日本首相小淵惠三會談時講到:“日本國內在臺灣問題上仍存在一些錯誤認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臺灣地位問題上,日本國內經常有人曲解《中日聯合聲明》有關條款,認為日方在聲明中只是表示了‘充分理解和尊重’,不等于承認中國政府的立場。還有人說,日本只是放棄了臺灣,無權表明臺灣歸屬于誰。聯想到‘臺獨’分裂勢力最早就是在日本開展活動的歷史,我們不能不對此動向感到關注。在日臺關系上,日本一些親臺勢力對現狀不滿,還與臺灣當局遙相呼應,總想突破現有日臺關系框架。在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問題上,日本國內還有人重提作為冷戰產物的所謂‘遠東條款’,試圖將臺灣列入日美安全合作范圍之中。”[1]
第三、江澤民積極推進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兩岸關系發展上了一個新臺階。
如今祖國大陸已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場,最大的順差來源,最大的投資場所。2002年臺灣每年對祖國大陸的貿易順差約在300多億美元,臺灣每年來祖國大陸經商、探親、旅游者約在300萬人次以上。由此可見,祖國和平統一的歷史進程不可抗拒,兩岸關系不斷向前發展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進入九十年代以后,根據江澤民“八項主張”所倡導的原則,我方一直堅持雙方應“不以政治分歧來影響和干擾兩岸的經濟合作”。因而在兩岸政治關系持續對立和緊張的形勢下,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卻仍保持著持續的增長勢頭。據統計,從1988年到2000年底,來祖國大陸探親、旅游、經商以及從事各種交流活動的臺胞累計達1900萬人次,同期祖國大陸赴臺人員達50萬人次,兩岸同胞有了直接接觸,相互增進了了解。兩岸的經貿交流和文化關系,沖破各種阻力,繼續呈現發展的勢頭,經濟關系已初步形成互補互利的局面。
兩岸事務性商談也在曲折中發展。1991至1995年,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進行了事務性商談,并實現了“汪辜會談”,標志著兩岸關系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1998年1月,錢其琛在紀念江澤民“八項主張”發表三周年座談會上指出:“促進兩岸政治談判是現階段全面推進兩岸關系的關鍵。當前首先要就上述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就政治談判的議題、代表名義、方式問題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協議。”[1]同年2月24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明愿與海基會協商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問題,隨之展開經濟、事務性議題商談,進一步擴大兩會的交流與接觸。此后海協會多次致函海基會,歡迎辜振甫來訪與磋商。同年10月14日,辜振甫率領的赴大陸參訪團經香港抵達上海。10月15日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與辜振甫及有關人員會談,達成四點共識。10月18日,江澤民會見辜振甫一行,對辜振甫為發展兩岸關系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對此次汪辜達成的四點共識表示贊賞,并希望辜振甫繼續為兩岸關系發展作出新的積極貢獻。辜振甫大陸行是海峽兩岸自1949年以來的最高級別的公開接觸,也是兩岸兩會自1995年6月中斷商談以來的首次高層對話,是汪辜繼1993年新加坡會談之后的第二次握手。這次握手對兩岸關系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綜上所述,江澤民根據國際國內形勢和兩岸局勢的發展變化而提出的一系列富有鮮明時代特點的主張,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臺方針政策與時俱進的精神,體現了政策的原則性和策略的靈活性的高度統一,對于做好新時期的對臺工作、最終實現祖國統一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1]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1頁。
[2]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27—128頁。
[3] 《一個中國的原則與臺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2年2月
[4] 《江澤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564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252頁。
[2] 《臺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993年9月。
[1]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1—422頁。
[2] 《在會見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伯杰時 江澤民主席談中美關系和臺灣問題》 《人民日報》 2000年3月31日
[3] 《江澤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564頁。
[4] 《不斷加強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推動兩岸關系發展和國家統一》《人民日報》 1994年4月16日
[1] 《侯鏡如希望兩岸黃埔同學聯合起來努力完成祖國和平統一歷史使命》《人民日報》1990年12月30日
[2]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252頁。
[3]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2頁。
[4]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2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28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2頁。
[2]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22—423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565頁。
[2]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29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29頁。
[2]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19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51頁。
[2] 《在中葡兩國政府舉行的澳門政權交接儀式上的講話》《人民日報》 1999年12月20日
[1] 《江主席同老撾國家主席諾哈會談指出中老兩國經貿互補性強,發展合作潛力較大》 《人民日報》 1995年07月01日
[2] 《在首都各界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五十周年大會上 江澤民同志的講話》《人民日報》1995年9月4日
[3] 《就美國政府允許李登輝訪美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發表聲明》《人民日報》1995年5月25日
[1] 《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419頁。
[2] 《江澤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565頁。
[3] 《江澤民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565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52頁。
[1] 《江澤民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241頁。
[1] 《首都各界紀念江澤民主席重要講話發表三周年 全面貫徹八項主張 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人民日報》 199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