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建設,穩步前進”的方針
1953年是我國由恢復經濟到進行有計劃經濟建設的第一年,全國經濟情況基本是穩定的。工業總產值完成了國家計劃,工業生產、交通運輸、基本建設等方面都取得顯著成績。但另一方面,經濟工作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首先是在修正稅制方面出現偏差。鑒于幾年來社會經濟不斷改組,經營方式和流通環節發生變化,國家稅收有下降趨勢,中財委對1950年稅法進行了若干修正,經政務院批準于195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由于沒有充分估計到稅制的變動將牽涉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新稅制有些條文修改得不適當,主要是變更納稅環節,將批發營業稅移到工廠繳納,實際上對國營商業和合作社加收一道稅,而私營大批發商卻不納稅,在宣傳上則不適當地強調“公私一律平等納稅”的口號。在新稅制公布后很短的時間里,引起物價波動、思想混亂現象。各地紛紛向中央反映,毛澤東就此事進行查究并提出批評。
另外,由于缺乏經驗,對我國現有國力和經濟建設可能達到的規模了解不夠,中財委在編制1953年國家預算時,為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增加基本建設投資,不適當地把上年結余的30億元列入國家預算收入,使預算收入的底子鋪大了,發生預算支出膨脹現象。由于預算收支一開始就失去平衡,當年8月即出現21億元赤字,銀行信貸資金緊張,商業部門不得不壓縮庫存,影響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同時,后備力量留少了,也不足以應付意料之外的需要,使國民經濟發展發生了一定的困難。
中央及時發現這些問題,在1953年夏季召開的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著重檢查了前一時期在稅收、商業、財政、銀行工作中發生的偏差和問題。8月11日,周恩來在全國財經會議上作結論報告,深刻總結了經濟建設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應極大地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發展生產,保證需要,提高計劃性,防止盲目性。要求在生產實際發展的基礎上,區別輕重緩急,逐步解決日益增長的市場需要。(二)重點建設,穩步前進。要求一切計劃必須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國家財力必須集中使用在建設的主要方面,提倡節約,反對百廢俱興;必須有足夠的后備力量,以保證有決定意義的基本建設的完成,并準備應付可能發生的意外需要。(三)既要加強集中統一,又要發揮地方與群眾的積極性。在原則上,集中統一必須加強,但這并不取消因地制宜的靈活性,尤其不應妨礙而應發揚群眾搞好生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四)必須加強和服從黨的統一領導,各級黨委必須抓緊政府工作,尤其是財經工作,黨的部分組織必須統一服從中央,以減少或避免可能發生的錯誤。(五)為了減少盲目性和少犯錯誤,必須向一切有經驗和知識的人們學習。
9月14日,陳云在中央人民政府會議上作報告,著重分析了財經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問題。他指出,修正稅制方面的問題,主要是“公私一律平等納稅”的說法,從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因國營商業的全部利潤要上繳國家,還承擔著維持生產、穩定市場的責任,實際上對國營商業是不公平的。問題發生后,中央采取補救措施,對私營大批發商恢復一道稅,給予一定限制。關于商業工作中的問題,主要是對市場需要量估計不足,對物資積壓估計太高,一度采取“瀉肚子”措施,減少加工訂貨,減少對國營工廠產品的收購,導致市場出現脫銷現象。在財政預算方面,主要是列支去年節余的數額沒有那么多,產生預備費不夠用等問題。
針對財經工作中的缺點、錯誤,中央在1953年下半年采取緊急措施,動員全黨、全國人民增加生產,增加收入,厲行節約,緊縮開支。所有這些措施,都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很快扭轉了經濟工作的被動局面。通過總結經驗,糾正缺點,黨進一步明確了“重點建設,穩步前進”的方針,這對于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順利地實施“一五”計劃任務,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1954年國家財政預算的編制,堅持了“收入打足,支出打緊,留有余地”的方針,避免了收入科目的虛假性。當年國家預算執行的結果,不僅沒有動用上年的結余,而且收支相抵,結余16億元,是新中國成立五年來財政工作日子最好過的一年。1954年,我國長江中游、淮河流域和華北平原地區發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澇災害。在抗洪搶險、戰勝嚴重自然災害的困難條件下,各項建設事業仍較好地完成了國家計劃。1955年,我國工業發展因上年農業歉收而受到影響,但經過努力,基本建設任務完成了計劃的94%。通過挖掘現有工業企業生產的潛能,工業設備的利用率和企業的計劃管理水平有了提高。通過組織增產節約勞動競賽,開展爭當先進生產者活動,交流先進工作經驗,職工群眾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大為提高,不斷提出改進生產的合理化建議,為國家節約了大量資金,促進了工業生產的發展。
整個來說,“一五”計劃頭三年工業化建設取得很大成績。1953年12月26日,鞍山鋼鐵公司新建的無縫鋼管廠、大型軋鋼廠、七號煉鐵爐三大工程舉行開工生產典禮。這是新中國重工業建設中首批竣工投入生產的重要工程,大大加強了以鞍鋼為中心的東北鋼鐵基地建設,為全國鋼鐵工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到1955年底,基本建設投資已經完成五年計劃投資總額的51%;計劃要求五年內建成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455個,已有253個建成投產或部分投產(其中全部投產的134個,部分投產的119個);蘇聯幫助設計的156個重點建設項目,有106個正式施工,已經投產的29個(其中全部投產的17個,部分投產的12個);工業增長速度三年平均為174%,高于計劃要求年平均147%的水平。許多新建工業企業或工業生產單位采用了蘇聯先進的技術裝備,如機械工業中的哈爾濱量具刃具廠、沈陽第一機床廠、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電力工業中已建成的富拉爾基熱電站、撫順火電站、豐滿水電站,以及新建的煤礦礦井等。
這些新的工業企業陸續投入生產后,工業的生產能力迅速提高。從1952年到1955年,現代工業在全國工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由267%上升到336%,全國工業(包括手工業)中生產資料生產所占比重由356%上升到425%。尤其是機械制造工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初步形成了40個制造系統,能制造1900多種比較重要的產品,在數量上能滿足國內建設的一半需要。國家已經能夠生產火車機車、大型機床、電機、現代采煤機械、地質鉆探機械等大型設備,并試制成功初教5教練機。“一五”計劃規定我國發電量平均每年增長17%,而1953年至1955年,實際發電量平均每年增長19%,使我國成為同期世界上電力增長最快的國家。交通運輸方面,第一座橫跨長江天塹的武漢長江大橋已正式動工興建,全長2255公里的康藏公路建成通車,蘭新鐵路黃河大橋建成通車。到1955年底,全國公路建設已提前完成“一五”計劃的任務。
1953年至1955年,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很大成績。但“一五”計劃實施的情況表明,經濟建設要繼續高速度發展,面臨的困難還是相當大的。最突出的問題是農業的發展遠遠落后于工業發展的需要。到1955年,工業生產中以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的部分仍占很大比重,約為全部工業總產值的50%左右,輕工業產值的80%左右。1953年、1954年農業生產因受災而歉收,致使工業生產的增長速度由1953年的303%下降到1954年的163%,1955年再降至56%。這說明農業生產收成的好壞,直接影響工業生產增長的快慢。
能源、交通運輸、原材料工業產品的生產,也趕不上工業建設發展的需要。1954年,僅煤炭、鋼材、化肥等50種主要工業品,國內生產不足的就有23種,其中5種產品加上進口仍不能滿足需要。1955年,各工業部門的供需和生產協作更趨緊張。這突出表現在,地質工作薄弱;煤、電、油供應緊張;鋼鐵、有色金屬、化學、建筑材料等產品數量不足,品種不多,規格不全,質量不高;機械工業處在由修配到獨立制造的轉變過程中,還不具備以最新技術來裝備國民經濟各部門的能力。隨著生產發展和基本建設規模日益擴大,鐵路運輸特別是主要區段的運輸困難較多。這種產業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是靠短期突擊所能解決的。以上種種矛盾表明,“一五”計劃工業建設后兩年的任務,還是相當繁重和艱巨的。
我國“一五”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得到蘇聯政府的直接援助。這在當時對加快實現初步工業化目標是十分寶貴的。以156個工業項目為中心,蘇方不僅提供貸款,而且從資源勘探、廠址選擇、技術設計、機器設備、建筑安裝到人員培訓、試車投產,都給予具體的指導和幫助。實施“一五”計劃期間,蘇聯派來我國的技術專家有3000多人。我國派往蘇聯的留學生達7000多人,實習生5000人。
在積極利用外援的同時,黨和政府始終堅持不依賴外援的原則,對于來自蘇聯的貸款(包括抗美援朝戰爭期間用來購買蘇聯軍事裝備、物資的貸款),從1955年起就開始通過出口礦產品和農產品來逐步償還。即使在蘇聯幫助設計和裝備的技術建設項目中,我國工程技術人員仍擔負設計工作量的20%—30%,機器設備安裝量的30%—50%,并重視加強工人、技術人員對先進技術設備的學習、消化和吸收工作。
1956年,中央進一步明確提出建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的方針。這些方針的貫徹實行,對于后來中蘇關系發生劇烈變化時,我國能夠一以貫之地堅持獨立自主立場,主要依靠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