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共同綱領》是全國人民的大憲章?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總結了中國人民100多年來的斗爭經驗,特別是近20年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和反對官僚資本主義革命斗爭的經驗,根據中國國情制定的、符合中國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國家大法,是新中國人民的大憲章。
《共同綱領》全文約8000字,包括序言、總綱、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七章60條。《共同綱領》對新中國社會性質和任務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的任務是繼續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務。《綱領》規定新中國的政體組織原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于全國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各級人民政府。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人民政府為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各級政權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即實行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的原則。關于軍事制度,《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統一的軍隊,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率。關于經濟政策,《綱領》規定: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國家調劑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業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關于文化教育政策,《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努力發展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文藝、體育、衛生事業,保護新聞自由。關于民族政策,《綱領》規定: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關于外交政策,《綱領》規定:為保障本國獨立、自由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的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
總之,正如劉少奇所說:“這個綱領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端重要的文獻。”“它是如此的堅定明確,清楚地指出了哪些事是應該而且必須做的,哪些事是不應該做而且不允許做的。”“這是目前時期全國人民的大憲章。”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么》,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