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陳獨秀的總書記職務不是被撤銷的?
陳獨秀陵園
在中共黨史學界,過去一個比較流行的說法是:1927年8月7日在漢口召開的中央緊急會議上,撤銷了陳獨秀黨的總書記的職務。但據一些資料來看,陳獨秀的總書記職務不是被撤銷的。
第一,八七會議的文件沒有關于撤銷陳獨秀總書記職務的處分決定。會議通過的一系列文件、決議,都是集中在政治上對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進行批判,并沒有涉及他的職務問題,只是在選舉時他自然落選了。關于這一點,皮明麻同志在《關于‘八七’會議的幾個問題》一文中也曾予以糾正,他說:“陳獨秀在‘八七’會議召開之前二三十天已離開中央領導崗位。事實上‘八七’會議所解決的問題,不是撤銷陳獨秀職務問題,而是在政治上糾正陳獨秀機會主義路線。”因此,我們說八七會議徹底結束了陳獨秀右傾錯誤在中共中央的統治可以,但說八七會議撤銷了陳獨秀的總書記職務,則缺少根據。
第二,根據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規定,黨的紀律對黨員違背黨的共同意志的處分,還沒有“撤銷黨內職務”這樣明確的表述,相當于這種處分的是“臨時取消其黨的,國民黨的,國民政府的(當時中共還沒有退出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及其他的工作”。中共七大黨章對這一處分的表述也只是“撤銷工作”,對這一處分最完善的表述始于中共八大黨章。所以,即便是當時給了陳獨秀相當于撤銷職務的處分,在表述這種處分時,也應考慮一下當時黨的紀律對這一處分的表述方法。
第三,陳獨秀在1929年12月10日的《告全黨同志書》里曾經談到過他辭職的事。在這篇《告全黨同志書》里,他在申訴了馬日事變后在對國民黨問題上同共產國際的分歧后,委屈地說:“國際一面要我們執行自己的政策,一面又不許我們退出國民黨,實在沒出路,我實在不能繼續工作”,“才消極地向中央提出辭職書”。現在我們姑且不論陳獨秀在這里申訴的是否是事實,也不管這些事實是否是他辭職的主要理由,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陳獨秀的辭職確是事實。八七會議的主持人瞿秋白同志在他的《多余的話》里,說“武漢的國共分裂之后,陳獨秀就退出中央。那時候沒有別人主持,就輪到我主持中央政治局。”瞿秋白同志在這里所說的“退出”,很明顯是一種主動語態,有引退的意思。既然臨時中央政治局會議接受的是陳獨秀的辭職,就不好再說陳獨秀的職務是被中央或共產國際撤銷的了。因此,我們說陳獨秀辭去總書記職務的說法是應該肯定的。
總之,無論1927年7月10日的臨時中央政治局會議或者黨的八七會議都沒有給陳獨秀以撤銷總書記職務的處分。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么》
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