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工農革命軍是在1928年5月
才定名為“紅軍”并逐步形成全國統一序列的?
中共中央決定把“工農革命軍”改稱為“紅軍”主要是根據共產國際的指示。1928年2月25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第九次擴大會議關于中國問題的決議案》中指示中國黨,在“蘇維埃化的農民區域中”要“組織紅軍部隊——以備這些部隊漸漸聯合而成全國的中國紅軍”。4月間中共中央政治局接到《決議案》,經過討論后,于1928年4月30日向全黨發出《關于共產國際決議案的通告》,《通告》要求全黨貫徹執行共產國際的《決議案》,指示各蘇維埃區域在深入土地革命中,努力建立紅軍。同日,在《中央關于江西工作大綱》中,要求江西進行工農的武裝訓練,建立正式的紅軍。但是,在上述兩個文件中,對建立“紅軍”并無具體的說明。到5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五十一號通告《軍事工作大綱》,“對建立紅軍問題”才作了進一步的具體指示,指出“為保障暴動的勝利和擴大暴動,建立紅軍已為目前的要務”,“紅軍之編制”,“暫決定試用三五制,即以十二人為一班,三班為一排,五排為一連,五連為一團,五團為一師,每師共四千五百人”,同時規定“在割據區域所建立的軍隊,可正式定名為紅軍,取消以前工農革命軍的名義”。
6月4日,中央寫信給井岡山四軍前委,指示四軍“正式改稱紅軍”。這封指示信是經江西省委在11月2日才轉到井岡山的,所以四軍由“工農革命軍第四軍”正式改成“紅軍第四軍”應該是在11月,即四軍成立半年以后。至于從6月開始井岡山已有“紅四軍”的稱號,這是對“工農革命軍第四軍”的“統稱”或“簡稱”,而不是正式稱號。
根據中央五十一號通告的指示,各地工農革命軍,陸續改稱為“紅軍”,到1930年初各地根據地紅軍有了很大發展,各地紅軍的番號重復現象較多。為了便于統一指揮與領導,4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中央通告第一〇三號》,4月15日,中共中央又發布《軍事工作大綱》,規定各地紅軍統一由中央軍委指揮,并統一制定全國各地紅軍的序列番號。這時,紅軍已有14個軍。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開紅軍代表會議,又決定在軍以上成立軍團的序列,至下半年全國正式紅軍發展到16個軍。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么》
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