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主改革的完成
翻身農奴選代表
在西藏推翻封建農奴主階級殘酷黑暗的統治,改變封建領主的土地所有制,變革上層僧侶貴族專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歷史的必然。早在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達成的“十七條協議”即明確規定: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采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辦法解決之。
舊西藏社會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從公元10世紀開始,延續了1000余年。這是一種由僧侶和貴族聯合專政的政治制度。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組成的農奴主階級對廣大農奴和奴隸實行殘酷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約占人口5%的農奴主占有幾乎全部的土地和農奴、奴隸。而占人口90%以上的農奴沒有生產資料和人身自由,靠耕種份地維持生計,其勞動收入的一半甚至70%以上被農奴主剝削而去。約占人口5%左右的“朗生”是世代奴隸,在人身上完全為農奴主占有。在封建農奴制度下,西藏社會生產力低下,農業生產工具和耕作方式落后。農作物產量一般不超過種子的四五倍到六七倍。除農業和牧業的分工外,手工業和商業比例極小。手工業生產基本為家庭副業,自然經濟占絕對優勢。由封建農奴制度所決定,西藏的文化教育基本為寺院上層和貴族壟斷。據20世紀50年代的調查,西藏文盲數量占全區人口的95%以上。
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發動武裝叛亂后,廣大藏族人民要求推翻封建農奴制度的愿望強烈爆發出來,實行民主改革勢不可擋。正如毛澤東所預見的,反動分子的叛亂,使西藏問題有了早日解決的可能。1959年3月22日,在北京的西藏工委書記張經武,向西藏工委傳達了《中共中央〈關于在西藏平息叛亂中實現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問題〉的指示》。《指示》說:“西藏地方政府已經撕毀十七條協議,背叛祖國,發動西藏的全面叛亂。”“中央原來決定的六年不改的政策,自然不能再繼續執行下去!薄爸醒胝J為在這次平息叛亂的戰爭中,必須同時堅決地放手發動群眾,實行民主改革,以便徹底解放藏族人民群眾,引導西藏地區走上社會主義的道路。”5月31日,中共中央對西藏工委《關于當前平叛工作中幾個政策問題的決定》作出批示,指出:“目前西藏地區的任務是,結合平息叛亂的斗爭,采取邊打邊改的方法,完成全區的民主改革。西藏地區的民主改革可以分為兩個步驟進行。第一步,按照你們在草案中提出的以三反(反叛亂、反烏拉、反奴役)雙減(減租、減息)為內容;第二步以實行分配土地為內容!蔽鞑毓の陔S后的兩年中,按照中央所確定的方針,帶領廣大藏族群眾,完成了西藏地區的民主改革。
西藏地區農村的民主改革,是嚴格按照中央的決策分兩個步驟進行的。在平息叛亂的基礎上,中央政府下令解散了壓迫西藏人民數百年的噶廈政權及其所屬的軍隊、法庭和監獄,廢止了舊西藏法典及其野蠻刑罰。緊接著有計劃、有步驟地在農區開展“三反雙減”運動。政府明令宣布對叛亂領主的土地當年實行“誰種誰收”的政策,徹底廢除農奴、奴隸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系。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實行“二八減租”,同時廢除三大領主在1958年以前貸放給勞動人民的一切債務;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在1959年貸給勞動人民的債務,一律實行減息,按月息一分計算!叭措p減”運動用人民政權的力量,打破了農奴、奴隸身上的封建枷鎖,使他們獲得了政治上的解放。廣大勞動群眾也在減租減息運動中獲得了物質利益。這使人民群眾的階級覺悟得到明顯提高。當時翻身農奴中流傳的一段歌謠,表達了他們感謝黨和政府的喜悅心境:“達賴的太陽照在貴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陽照在我們窮人身上;現在,貴族的太陽下山了,我們的太陽升起來了!
經過“三反雙減”,實行民主改革的第二步,即分配土地的條件成熟起來。西藏農村的基本階級狀況是存在著農奴主和農奴兩大對立階級。按照黨的政策,在劃定階級成分后,實行對叛亂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進行沒收;對未參加叛亂農奴主的生產資料進行贖買,然后根據盡可能滿足貧苦農奴和奴隸的要求、適當照顧中等農奴(包括富裕農奴)利益的原則,公平合理地分配沒收和贖買的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同時也分配給農奴主一份土地。1960年10月,西藏工委根據中央的復電精神,對獲得土地的農民頒發土地證,以確定農民的土地所有權。當年底,在全藏擁有80萬人口的農業區域,民主改革得以基本實現。
西藏牧區的民主改革,同農區有很大不同。黨在牧區的民主改革方針是,除沒收叛亂領主和叛亂牧主的牲畜分給原放牧者及貧苦牧民所有外,對整個牧業地區的生產資料不予變更,并實行不斗爭、不分配牲畜、不在牧業地區公開劃分階級的政策。這個政策的制定,反映了西藏牧區的實際。西藏牧區地域廣闊,交通不便,相當一部分牧民逐水草而居。牧業生產的特點是,牲畜既是生產資料又是生活資料,但它們是容易受到損失和破壞的脆弱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而牲畜一旦遭到破壞,恢復起來需要較長時間。因此,牧區民主改革采取了一種寬松和靈活的政策。牧區民主改革的主要辦法是“三反兩利”,即反叛亂、反烏拉、反奴役及牧主和牧工兩利。民主改革贏得了廣大牧民的擁護,牧區生產力也得到促進和發展。1961年,西藏全區牲畜總數達到創紀錄的1161萬頭(只)。
黨領導的對寺院的民主改革,是西藏民主改革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由于面對復雜的情況和問題,黨采取了更加慎重的政策。西藏封建農奴制度的特點之一,是長期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領主專政,寺院上層僧侶是三大領主之一。寺院占有整個西藏1/3以上的土地和大量牧場、牲畜,通過地租、高利貸和勞役剝削,將農奴3/4以上的勞動時間和50%以上的收獲物攫為寺院所有。在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發動的叛亂中,許多寺院參與,成為叛亂分子的巢穴。
黨領導的寺院民主改革,主要圍繞四個環節展開。首先,對叛亂的寺院,在平叛的基礎上,充分發動群眾徹底清查隱藏的叛亂分子和反革命分子,摧毀叛亂組織和反革命組織;其次,沒收叛亂寺院和參加叛亂的僧侶的土地、牧場和其他生產資料,廢除寺院的封建特權;第三,組成由貧苦僧尼和愛國守法的宗教界中上層人士參加的寺院民主管理委員會,在政府和管理宗教事務的部門的領導下,對寺院的宗教活動和各項事宜進行管理;第四,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通過這些工作環節,黨領導人民完成了對寺院的民主改革。
從1959年到1961年,經過兩年的艱辛努力甚至流血犧牲,一場舉世矚目的社會大變革在西藏這片古老的土地上實現了。黨成功地領導了波瀾壯闊的西藏民主改革運動。一個由人民當家作主的新西藏,屹立在世界的屋脊。民主改革使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土地和牲畜,他們因而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生產積極性;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從此被徹底摧毀,西藏同胞開始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歷史證明,任何將西藏從祖國大家庭中分離出去、永遠維護封建農奴制統治的圖謀,都將遭到可恥的失敗。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發動的叛亂,迫使黨加快了民主改革的進程,平叛勝利使西藏人民翻身求解放以及一系列相關政治問題得到及早解決,這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情。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上,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