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全國的財政經濟工作
打擊不法投機資本,只解決了解放之初城市物價波動中一方面的問題,而要從根本上穩定物價,還需要做到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市場物資供求平衡。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十分困難。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使財政金融陷入崩潰局面。中央人民政府為維持解放全國大陸的后期作戰,開支依然巨大。接管城市對國民黨政權留下的舊人員采取“包下來”的政策,使全國軍政公教人員達到785萬,給中央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此外,為迅速恢復生產和交通運輸,也需要大量的資金。而當時全國的財政工作仍處于分散狀態,老解放區征收的公糧和各種稅款,主要用于當地的支出,對上繳任務尚無明確的規定和辦法。新解放地區大都還沒有建立正規的稅收制度。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實際上擔負著軍事費用、恢復生產投資、賑災救濟等巨額支出,卻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暫時只能靠大量發行貨幣彌補財政虧空。這是通貨膨脹依然存在的深層原因。
1950年1月,全國開始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加快了貨幣的回籠。同時,全國性的軍事行動已接近尾聲,使爭取財政收支平衡具備了客觀可能。2月13日至25日,中財委在北京召開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國財經會議。會議決定節約支出,整頓收入,統一管理全國財政經濟工作,以實現國家財政收支平衡、物資供求平衡和金融物價穩定。3月3日,政務院作出《關于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主要內容是:統一全國財政收入,使國家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用于國家的必要開支;統一全國物資調度,使國家掌握的重要物資從分散狀態集中起來,合理使用,以調劑余缺;統一全國現金管理,一切軍政機關和公營企業的現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者外,一律存入國家銀行,資金的往來使用轉賬支票經人民銀行結算。這個決定建構了以集中統一為基礎的財經管理體制的雛形。中共中央就此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必須用一切辦法保障這個決定的全部實施。
中央的決定立即在全國各地得到認真的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部門緊急行動起來,緊縮編制,清理倉庫,加強稅收,推銷公債,節約開支;全國人民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踴躍繳納公糧、稅款和認購公債;各地隔日隔旬向中央報告各項主要稅收或公糧征收入庫數字,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在支出方面,嚴格統一全國編制和供給標準,由財政部根據實際收入情況,量入為出,盡可能權衡全局,支撥款項,以便集中必要的財力和物力解決當時最緊迫的問題。
對于舊政權的軍政公教人員,中央認為,采取“包下來”的政策,在政治上是十分必要的,在財政上雖然帶來很大困難,也是可以解決的。但是,“包下來”不是原封不動,保持原職原薪不變,而是要向這些人員說明人民和政府的困難,適當降低待遇,同政府機關所有工作人員一起,“飯勻著吃,房子擠著住”。對于裁減下來的人員,中央指示應舉辦訓練班,學習期間發給折扣薪金維持家用,學習期滿后經嚴格考核量才錄用,或有步驟地給他們以謀生之路。這項有利于社會安定和經濟恢復的特殊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緊縮行政開支的情況下,全國黨政軍機關的工作人員克勤克儉,努力工作,度過了一段艱苦的時光。
在各級政府機關和人民群眾的共同努力下,統一財經工作很快取得明顯成效。從財政收支看,1950年第一、二季度,財政赤字曾占支出總數的43%和40%;實行財經統一后,第三、四季度即分別下降到9.8%和6.4%,全年收入65.2億元,支出68.1億元,財政收支當年便接近平衡。由于集中了財力,在可機動使用的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既保證了解放海南島和舟山群島戰役的勝利,還抽出10億多元資金,有重點地進行了水利、鐵路工程建設及鋼鐵、煤炭等重工業生產的恢復。從物價水平來看,隨著中央財政有了穩定的來源,貨幣發行減緩;實行現金管理、整頓稅收和推銷公債,也使市場上貨幣流通量減少,商品供應相對比較寬裕。在貨幣與物資相對平衡的基礎上,物價開始趨于平穩。以1950年3月的全國批發物價總指數為100,4月降到75.1,5月再降到69.2。7月后,盡管受朝鮮戰爭影響,物價有所波動,但是到12月仍維持在85.4的水平,物價基本保持平穩并有回落。
統一財經和穩定物價,是新中國成立后黨和人民政府在財政經濟戰線上第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勝利。它從此結束了國民黨統治時代長期的惡性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漲的局面,也結束了舊中國幾十年財政收支嚴重不平衡的局面,為安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工農業生產創造了必要條件。毛澤東高度評價穩定物價斗爭的意義,稱其“不下于淮海戰役”。國內外那些對共產黨能否搞好經濟持懷疑態度的人,也不能不表示贊佩,嘆為“奇跡”。這證明中國共產黨不僅在軍事上、政治上是強有力的,在經濟上也是完全有辦法的。統一全國財經管理,對于集中財力、物力全面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起了重要作用,并由此開始逐漸形成以集中統一為基礎的財經管理體制。
稿件來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